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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能看清耶穌的真相,該從三個問題層面進行探索:客觀場景,心理反應,及耶穌經過思考後形成的理念體系。這三層問題雖然各有其本位確認評定準則,但又彼此牽制。第一層問題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的研究範圍,如研究耶穌時代的猶太社會;後兩層問題則不能不顧場景。

  《人之子》的作者說:「我的目的不在於講述大家都熟習的教義(真熟悉嗎?見解一致嗎?),而在於寫出一個先知的內心生活。我們感興趣的……是他自己的感覺世界:自我感覺世界的發展,做一個領袖的目的和動機,他的奮鬥、弱點和失望,還有在自負和謙卑之間、責任和消沉之間、對使命的承擔和對個人快樂的渴望之間所展開的巨大的精神戰爭」(八頁,業強)。

  我們已經指出,這書的場景重建不很值得信任。然而,若不知道當時的緊張政局,怎能想通耶穌某些言論的迫切激烈語氣之原因,及其合情合理之程度呢?怎能想通他用意義閃爍不清之比喻的動機呢?若不清楚他的整體人生觀和價值觀 (所謂教義),怎能知道他奮不顧身的戰鬥不是出於非理性的狂熱呢?下面只分析一個例子,為使讀者知道,這位作者的心理分析能力也不是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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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子》的作者路德維希(德文發音最後一音接近商務版之「克」),是以寫傳記見長。在他這些傳記中,以《人之子》及《維廉二世》引起的爭論最為激烈。這是因為在三十年代的德國,耶穌和德國末代皇帝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也是爭議性很高的人物,從學者到販夫走卒,各有不同的成見。這類傳記很難使每人感到滿意。但是某段陳述,若與事實顯然不符,則是作者未盡到傳播真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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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常寫文章討論大陸天主教問題的神父,大都認為中共不理解天主教的立場。其實是天主教當局太唯我獨尊,不理解重視他人的立場。在早期,中共盲目相信馬克斯等人的宗教見解,誤以為用高壓手段便能消除宗教。但在大陸開放之後,宗教有死灰復燃的現象;為能更有效地控制宗教,中共在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畫」的哲學社會科學部分,「把宗教問題的研究列為十二個重點之一」。上海社會科學院用了三年時間,完成 「中國社會主義時期的宗教問題」報告,共二六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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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諦岡與中共建交的問題,雙方已談判多年。近日傳出中共在九九年八月十七日發出之文件提要,指示各級政府人員,關於中梵建交對中共政權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事前有所防範,自現在起就加強「管訓」。以免在建交後,羅馬「利用合法地位干涉和控制我國天主教會」。近來陸續傳出有些地下天主教的主教和神父再度入獄或失踪的消息 見證,二九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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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派基督徒都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這見解本身雖然不是毫無根據,但若把這觀念簡化,後果非常可怕。聖經實際是猶太民族一千餘年之遭遇及反省記錄,而不是某天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的 「天書」。但是絕大部分信徒多少誤以為,聖經的每句話,都是不受時空限制的絕對真理,可以脫離原來之文化演進脈絡而得其正解。目前基督徒派別對立,便是簡化僵化之天書或啟示觀念的後果,而且有的派別非常霸道,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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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猶太人是在巴比倫與埃及之一神論思想已經相當明確的時代開始形成的民族。他們能夠一直保持種族意識,是因為他們不向任何強勢文化無條件投降,以致完全被同化而失去種族意識;面對不同的文化,他們採取批判性的選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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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該怎樣」之道德意識,和「世界及我們該怎樣」之宗教意識,皆是生自願望,而不是生於「世界及我是怎樣」之實徵知識。然而願望假定對事實先有知覺;而且某個願望是否合理,也不能不顧事實而加以確定。耶穌以及全部聖經要傳授的,固然只是道德及宗教知識;但是根據道德及宗教意識與實徵知識之關係,大家也不可以太低估耶穌及舊約各聖經作者之實徵學識,特別是人文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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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能知道什麼?他不必知道什麼?這好似是個不切實際的問題;但是信徒及非信徒對耶穌的許多曲解,都是來自對這個問題未加檢討的預設立場。有兩個對立的偏執立場:一是先驗性思路,第二個是實徵思路。

  先驗性思路是以上帝之全能全知為大前提。既然耶穌的使命是傳達上帝的意願,他也該是近乎全能全知的。信徒傾向拉緊耶穌與上帝的相似性,是很自然的心理現象。中庸也認為:負有傳達天命或天道之使命的聖人,讓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他的能力是直接得自上帝,是「生而知之」,不是「困而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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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鼓應說:「耶穌的整個活動可以劃分為兩個時期……(在第二時期)他捲入了倨傲的激情中……而成為一個狂信者」(聖經批判,六二頁)。他又說:耶穌「不是站在這一個極端,便是站在另一個極端,很少居於中間的立場」(六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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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約前三篇福音有一組話題,所謂「世末言論」,經常遭到信徒及非信徒曲解和濫用。這組言論包括三層話題。第一層是關於任何時代每個人都要面對的功過問題。第二層是關於隨時就能發生的全面性猶太戰爭。第三層是關於遠程的政局展望。

  若望福音是在猶太戰爭結束後寫的,耶穌的相關警告已經沒有直接意義,上述三層話題幾乎全部沒有採用,而另外寫成了一篇「專論」,即新約的最後一篇作品「默示錄」,新教譯為「啟示錄」。

  「究竟誰是那忠信聰明的僕人?……如果那惡僕心裡說:我主人必要遲延(歸來),於是開始拷打自己的同伴……正在他不期待的日子……那僕人的主人要來到,剷除他」(瑪二十四45等)。這比喻針對的主要是社會和教會的領導階級,但也可以用於每一個人,因為每個人都有點支配他人的能力。上帝結算功過這一關,誰也不知道何時輪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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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勒南說:「人,當他剛剛異於禽獸時,便是有宗教性的:他在大自然裡發現了超乎現實之物……幾千年來這種情感曾最奇特地迷失在謬誤裡……好像愛之本能,時而使一個最庸俗者崇高得超出自己,時而流為邪惡與殘忍一樣」。錯誤的宗教意識,不只像馬克斯說的,是「人民的鴉片」,也能產生極可怕的狂熱;歷史上有許多戰爭,與宗教意識不無關係。因而「這神聖的宗教性竟至長時期地被視為一個應從人類割去的毒瘡」(耶穌傳,一頁)。

  人類一直夢想的健康宗教情懷,「終於找到一個無雙的人作詮釋者。他被世界公認為上帝之子;而這是很公正的:因為他使宗教所踏前的一步是別人所不能比擬的,也許永遠無人可以比擬」(十一頁)。「他的宗教將不斷地自新著」(二四六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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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學教授該理解各種不同的文學表述技巧嗎?若不理解,他有資格評論別人用某種技巧陳述的事理是對或錯嗎?台大哲學教授陳鼓應說:「耶穌初期的講道,都是使用簡明、直率的語句,『登山講道」以後,就改變了作風,喜歡用比喻。然而大部分的比喻都沒有甚麼新的意義。有些更是比附得不倫不類」(聖經批判,三十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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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鼓應說:「耶穌在猶太省的傳道事業之受挫,遂在一股強烈的報復心理的促動下,心中浮起了一幅『世界末日』的圖像:『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在這嚴厲可怕的預言中,我們聽不出絲毫愛的聲音」 (聖經批判,七十二頁)。

  許多人在聽話或看文章時,分不清詛咒與警告之差別。但是一位哲學教授,在一位母親向小孩說「你在馬路上亂跑,讓汽車軋死你」時,竟然「聽不出絲毫愛的聲音」,未免太可悲了。自民國以來,國內天資好的男生大都走理工之路,是客觀現象;幸而仍有人研究哲學是為了興趣,有能力為社會辟邪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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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鼓應的「聖經批判」經常牽強附會,不只不顧聖經的上下文,及一個理念與聖經之整體思想演變的關係,有時連一句話本身的意義還沒有看清,就開始幻想,信口雌黃。請看這個例子:

  耶穌「更偏激地主張整個社會階層也必須翻倒過來,那便是貧富易位,貴賤倒置。舊約曾有『不可詛咒富人』的條規。但耶穌開口就詛咒『富足的人有禍了!』……他甚至於說出這樣激憤的話:『駱駝穿針孔,也比富者踏進天國還容易』……」( 三十九頁,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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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鼓應之「聖經批判」的第三部分或章,批判的是耶穌之言論和作為。在表面上,他常以勒南之「耶穌傳」為依據(商務),但比勒南的立場和語氣輕狂多了,有時還以偷天換日的手法,扭曲勒南之原意。

  陳書雖名為「聖經批判」,但並未對聖經各作品之寫成年代及歷史背景先進行分析,也不顧一段話與上下文的關係,更不要說與全部聖經之思想演變的關係,只是斷章取義,對耶穌之言行,提出一些純情緒化的評論。這是一般無知信徒及非信徒閱讀聖經的方式;但是一位學者採用這種態度,若非因為輕狂傲慢,則有惡意愚弄無知大眾之嫌。誰會去查證他說的有無根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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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厄則克耳(以西結)先知說:「誰犯罪,誰就該喪亡;兒子不承當父親的罪過,父親不承當兒子的罪過;義人的正義歸於義人自己,惡人的邪惡也歸於惡人自己」  (十八20)。功過是純個人的,不能直接轉到他人帳上。

  這個原理絕對正確,也受到新約的重視 (伴娘比喻之燈油,瑪二十五)。然而這是個非常粗略的概念,背後還有個極為複雜的功過計算和分配問題。不知這些問題,必然使人錯估自己的人格價值,並浪費許多精力和熱情。下面用個淺近例子,指出一些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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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主教有個相當奇怪的主張,認為人在來世將受兩次審判。每人在死後,立刻受一次審判;有功無過的靈魂升天堂,大壞人的靈魂下永恆的地獄;有功又有過的下煉獄。這稱為私審判。第二次審判是在世界末日,對整個人類的公開集體審判,稱為公審判,或最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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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原罪學說影響下逐漸形成的各派傳統基督教義,對功過及身後賞罰之見解有許多不很合理的地方。宗教革命是 「大赦」問題引發的,即國人所謂的 「赦罪券」。傳統教義所說的大赦,赦免的是人在煉獄應受之處罰。馬丁路德等對煉獄之存在問題,原來只是存疑;後來堅決否定,動機可能是為根除大赦等觀念之流弊。

  聖經提到的來世處罰,有些顯然不是永恆的。宗教革命派對這類處罰,沒有合理的解釋和安置。新教神學家庫勒門CULLMANN)主張:人在死後及肉身復活之前這段時期,其魂是在睡眠狀態,沒有知覺,所以不可能立刻受到賞罰。但這並不能排除聖經提到之短暫處罰問題;而且按聖經資料,肉身復活後的情況似是定局,不能再改變命運。把短暫處罰推到肉身復活之後,只使活人能助亡者減刑之主張成了不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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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主教相信人死後有三個可能去處:一是善人永遠受賞的天堂;一是人壞人永遠受罰的地獄;第三個是罪過不嚴重者受有期徒刑的煉獄。對功過賞罰之公平間題,煉獄之存在意義一部分有似輪迴之功能。佛教也有萬劫不復之說,等於天主教之永恆地獄。各派新教不相信有煉獄。

  聖經裡沒有煉獄這個名詞,但有些觀念,合於煉獄之構想。無論什麼問題,人類皆是先注意重點和大體,然後才想到細節。東西兩大文化圈之思想家的關切重心,從集體命運轉向個體覺悟及個體責任之後,才會關心來生報應問題;但這不足以證明,在社會上原來根本沒有粗略和直覺式的來生觀念 (撒上二十八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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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獄中改信基督教的陳進興伏法後,媒體上曾討論人生之公平正義問題。每個人在心中,對正義都有點本能式的渴望心情。但是在現世人生範圍,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顯然不合事實;因此絕大部分的宗教,都有一套來世報應學說。可惜筆者不得不承認:佛教的輪迴學說,遠比天主教及新教各派之賞罰學說,能滿足公平原理之要求。這也是奧斯定之原罪及恩寵學說惹的禍。

  在中西兩大文化圈,從個體覺悟及個體責任之角度思考人生問題,早在公前五百年前後成了思想家的關切重心;在這以前思想家關切的是群體怎樣和平共處。老莊及孔孟之思考重心是個體覺悟及個體責任;墨子的「尚同」是政治導向的傳統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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