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鼓應說:「耶穌在猶太省的傳道事業之受挫,遂在一股強烈的報復心理的促動下,心中浮起了一幅『世界末日』的圖像:『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在這嚴厲可怕的預言中,我們聽不出絲毫愛的聲音」 (聖經批判,七十二頁)。

  許多人在聽話或看文章時,分不清詛咒與警告之差別。但是一位哲學教授,在一位母親向小孩說「你在馬路上亂跑,讓汽車軋死你」時,竟然「聽不出絲毫愛的聲音」,未免太可悲了。自民國以來,國內天資好的男生大都走理工之路,是客觀現象;幸而仍有人研究哲學是為了興趣,有能力為社會辟邪衛道。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陳鼓應的「聖經批判」經常牽強附會,不只不顧聖經的上下文,及一個理念與聖經之整體思想演變的關係,有時連一句話本身的意義還沒有看清,就開始幻想,信口雌黃。請看這個例子:

  耶穌「更偏激地主張整個社會階層也必須翻倒過來,那便是貧富易位,貴賤倒置。舊約曾有『不可詛咒富人』的條規。但耶穌開口就詛咒『富足的人有禍了!』……他甚至於說出這樣激憤的話:『駱駝穿針孔,也比富者踏進天國還容易』……」( 三十九頁,環宇)。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陳鼓應之「聖經批判」的第三部分或章,批判的是耶穌之言論和作為。在表面上,他常以勒南之「耶穌傳」為依據(商務),但比勒南的立場和語氣輕狂多了,有時還以偷天換日的手法,扭曲勒南之原意。

  陳書雖名為「聖經批判」,但並未對聖經各作品之寫成年代及歷史背景先進行分析,也不顧一段話與上下文的關係,更不要說與全部聖經之思想演變的關係,只是斷章取義,對耶穌之言行,提出一些純情緒化的評論。這是一般無知信徒及非信徒閱讀聖經的方式;但是一位學者採用這種態度,若非因為輕狂傲慢,則有惡意愚弄無知大眾之嫌。誰會去查證他說的有無根據呢?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厄則克耳(以西結)先知說:「誰犯罪,誰就該喪亡;兒子不承當父親的罪過,父親不承當兒子的罪過;義人的正義歸於義人自己,惡人的邪惡也歸於惡人自己」  (十八20)。功過是純個人的,不能直接轉到他人帳上。

  這個原理絕對正確,也受到新約的重視 (伴娘比喻之燈油,瑪二十五)。然而這是個非常粗略的概念,背後還有個極為複雜的功過計算和分配問題。不知這些問題,必然使人錯估自己的人格價值,並浪費許多精力和熱情。下面用個淺近例子,指出一些思考方向。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主教有個相當奇怪的主張,認為人在來世將受兩次審判。每人在死後,立刻受一次審判;有功無過的靈魂升天堂,大壞人的靈魂下永恆的地獄;有功又有過的下煉獄。這稱為私審判。第二次審判是在世界末日,對整個人類的公開集體審判,稱為公審判,或最後審判。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原罪學說影響下逐漸形成的各派傳統基督教義,對功過及身後賞罰之見解有許多不很合理的地方。宗教革命是 「大赦」問題引發的,即國人所謂的 「赦罪券」。傳統教義所說的大赦,赦免的是人在煉獄應受之處罰。馬丁路德等對煉獄之存在問題,原來只是存疑;後來堅決否定,動機可能是為根除大赦等觀念之流弊。

  聖經提到的來世處罰,有些顯然不是永恆的。宗教革命派對這類處罰,沒有合理的解釋和安置。新教神學家庫勒門CULLMANN)主張:人在死後及肉身復活之前這段時期,其魂是在睡眠狀態,沒有知覺,所以不可能立刻受到賞罰。但這並不能排除聖經提到之短暫處罰問題;而且按聖經資料,肉身復活後的情況似是定局,不能再改變命運。把短暫處罰推到肉身復活之後,只使活人能助亡者減刑之主張成了不明確的。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主教相信人死後有三個可能去處:一是善人永遠受賞的天堂;一是人壞人永遠受罰的地獄;第三個是罪過不嚴重者受有期徒刑的煉獄。對功過賞罰之公平間題,煉獄之存在意義一部分有似輪迴之功能。佛教也有萬劫不復之說,等於天主教之永恆地獄。各派新教不相信有煉獄。

  聖經裡沒有煉獄這個名詞,但有些觀念,合於煉獄之構想。無論什麼問題,人類皆是先注意重點和大體,然後才想到細節。東西兩大文化圈之思想家的關切重心,從集體命運轉向個體覺悟及個體責任之後,才會關心來生報應問題;但這不足以證明,在社會上原來根本沒有粗略和直覺式的來生觀念 (撒上二十八5等)。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在獄中改信基督教的陳進興伏法後,媒體上曾討論人生之公平正義問題。每個人在心中,對正義都有點本能式的渴望心情。但是在現世人生範圍,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顯然不合事實;因此絕大部分的宗教,都有一套來世報應學說。可惜筆者不得不承認:佛教的輪迴學說,遠比天主教及新教各派之賞罰學說,能滿足公平原理之要求。這也是奧斯定之原罪及恩寵學說惹的禍。

  在中西兩大文化圈,從個體覺悟及個體責任之角度思考人生問題,早在公前五百年前後成了思想家的關切重心;在這以前思想家關切的是群體怎樣和平共處。老莊及孔孟之思考重心是個體覺悟及個體責任;墨子的「尚同」是政治導向的傳統思路。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為能正確理解耶穌的理念體系和心願,基督徒最該清理的問題之一,是耶穌與洗者若(約)翰之關係。根據一九四七年在死海岸發現的大批厄色尼派文獻,該說這個問題已經非常清楚:若翰是厄色尼派,是偏激排外的民族主義派,主張以武力使猶太人復興,採暗殺等恐怖手段。耶穌則極力反對暴力及種族仇恨:「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和強盜」(若十8.參看瑪七15)。

  但是耶穌不能與這些狂熱偏激的愚人正面為敵,他故意製造與若翰若即若離的關係;在不得不評論他時,措辭也極詭譎:「在婦人所生者中,沒有興起一位比洗者若翰更大的;但在天國裡最小的也比他大」(瑪十一11)。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