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死海文獻的學者,都會想到厄色尼人與基督徒究竟有何關係,並各有不同的見解。可惜許多人在比較二者之異同時,不是拿死海文獻與新約之客觀資料比對,不知不覺地與希臘厭世哲學影響下,形成的傳統基督教義及教會制度比對,誤以為那就是新約最正確完整的詮釋。非信徒和無神論者可能更難擺脫這種錯覺,不會虛心玩味新約的資訊。
死海文獻未出土前的近代自由主義派歷史家,多把耶穌看為厄色尼派之繼承人,固然是因為他們那時代還不知道這個宗派對外保密的政治企圖,但也是因為他們誤以為他們所知道的基督教義和教會組織方式,特別是獨身修行團體之組織和運作方式,就是新約資料的正確詮釋和反映。
在比較雙方之異同時,還得留意另一個問題。舊約的傳統文化,是耶穌和厄色尼人之思想的共同根源;因此雙方的某些相似之處,並非當然便是耶穌學厄色尼人的證據。「天國」這個術語或標語就很值得玩味。「天主統治一切」乃是貫穿舊約和新約的軸心思想。但在舊約裡卻很少用「天主的國」(智十10);在抒情詩歌及禱告詞中也很少向天主說「你的國」(詠一四四13)。而且因了舊約的絕對入世精神,根本就找不到「天上的國」字樣。
按瑪竇之記述,「天上的國」這個術語第一次是出自洗者若翰之口。然而在厄色尼人的文獻中,根本沒有這個顯示天主統治力之最後美滿效果的術語,不斷出現的卻是顯示天主統治力之各不同層次功能的術語,如天主的盟約,天主的真理,天主的審判,天主的報復,天主的憤怒等等。
看洗者若翰的語氣,他關切和宣報的,是天主對黑暗之子的審判和報復,而不是天主之統治產生的美滿境界。:「毒蛇的種類!誰指教你們逃避那即將來臨的忿怒?……斧子已放在樹根上了,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必被砍倒,投入火中……他(國王默西亞)的簸箕已在他手中,他要揚淨自己的禾場,將他的麥粒收入倉內,至於糠秕,卻要用不滅的火焚燒」(瑪三7等)。這是宣告聖戰的口氣。
按若翰的心理常態,他不可能說:「天上的國近了」,而該是用他慣用的厄色尼派之口頭禪,說「天主之審判或報復的日子臨近了」。四篇福音中只有瑪竇福音把「天上的國」這個術語放在若翰的口中,而且只一次(瑪三2)。瑪竇可能沒有親自聽過若翰講道,而他跟隨耶穌卻聽慣了「天上的國」術語。他把這個口號放在若翰的口中,不能說絕對錯誤,因為這個字眼並不絕對排斥天主之統治力的審判和報復功能。
瑪竇福音是為給猶太人看的,喜用「天上或諸天之國」,可能因為政治色彩較淡,也可能為順應猶太人避諱用天主名稱而耶穌採用次數較多的。以後我們還會看到,關於政治話題,瑪竇用字非常慎重。但無論如何,其他三篇福音及書信,卻不用這個術語,而改為「天主的國」,可能是怕「天上的國」成為希臘之厭世解脫學說的藉口。瑪竇偶而也用「天主的國」(六33;十二28;二十一31及43)。
有些學者發現,新約採用厄色尼人喜用之術語或口號最多的,是若望的福音和書信。例如「生命的話」(若六68;壹一1),「履行真理」(若三21),「真理的神與欺騙的神」(若八44;壹四6),還有「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若十二36;壹二9)。
這個現象不該解讀為:因為若望曾是洗者若翰的徒弟,他受厄色尼派的影響較深(若一35);而是另有原因。與前三篇福音比較,可知若望福音有兩個特色。第一:其他福音記述夠清楚的話題,在原則上若望不再重述,無論話題本身有多重要。第二:前三福音喜用大眾容易理解的具體語言(如比喻),避免太抽象的理論;但是耶穌傳道時,也常跟傳統道學家爭論,這時難免觸及比較抽象的 理論。若望在這方面,有補前三福音之不足。此外,為理解若望的心理,可與保祿比較:他提到法律問題的次數最多,但不是為支持他原來所屬之法利塞派的禮法主義,而是為了批評禮法。
「真理」可能是最抽象又最複雜的話題。受希臘教育的人,看到「履行(拉丁通用本之『做』)真理」字句,會感到不知所云。然而希臘與聖經文化精神之根本差別就是出在這裡。希臘哲學給真理下的定義大致是這樣:「理念與客體相符」。這是有關客體世界「是怎樣」之真理。但是聖經的關切重心一直是關於實踐,是世界和人「該怎樣」之真理。因此所謂「履行真理」,與說履行盟約,履行天主的旨意或命令等,意義完全一樣,是出自舊約的一貫精神。
天主的盟約,他的旨意和命令,本身就是「生命的話」。這也是舊約固有的思想:「你 應愛慕上主你的天主,聽從他 的話,完全依賴他;因為這樣你纔能生活,纔能 久存」(申三十20)。
光明象徵真理幸福,黑暗象徵邪惡痛苦,也是舊約固有的思想:「他(天主)富有仁愛,慈悲而又公道,像光明在暗處(黑暗中)向義人照耀」(詠一一一4)。依撒意亞先知說:「人若注視(那時的)大地,看,盡是黑暗痛苦;光明遮蔽在密雲中,成了晦暗」(五30)。在兩派相爭時,必然出現誰代表光明和真理,誰代表黑暗和欺騙之問題。然而「光明之子(徒)與黑暗之子」等,只是華而不實的空洞口號;把「愛國救國」口號喊個不停的狂熱猶太人,製造的卻是禍國殃民的七十年代之猶太戰爭。
新約裡有許多批評厄色尼人的字句,但是因為他們非常粗野,新約通常不敢提名道姓,用字非常婉轉。但是關於比較小的問題,耶穌也會用清楚字句表明不妥協的立場。有人問耶穌:「為什麼若翰的門徒和法利塞人的門徒禁食,而你的門徒卻不禁食呢?」。耶穌不能說禁食毫無意義,因為那是古今中外修行家都重視的修練節慾的方法。孟子也說:「養心莫善於寡欲」(盡心下)。
耶穌的前半段話好似強詞奪理,那只是緩兵之計:「伴郎豈能在新郎還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禁食?……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在那一天,他們就要禁食了。」接下來宣示的原理,牽涉的問題範圍就深遠了:「沒有人將未漂過的布補在舊衣服上的……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囊裡的;不然酒(發酵時)漲破了皮囊,酒和皮囊都喪失了;而是新酒應裝在新皮囊裡」。新精神該有新制度配合(谷二18)。這好似是耶穌傳道之初就己聲明了的重要原則:道不同,不相為謀。他又說:「手扶著犁而向後看的,不適於天主的國」(路九62)。
死海文獻出土之初,使基督徒最感到震驚的,可能是厄色尼人之共產共食的獨身團體;這種團體的組織和運作方式與天主教傳統的修行團體可說一模一樣。傳統基督教義並且主張,這種生活方式是福音精神最高最完美的實踐。但實情絕非如此,而是對新約資訊的曲解。
在厄色尼人之中央和地方組織中,「總務」是個非常重要的職位。但是初期的基督徒團體,卻是在濟助窮人工作事實需要之逼迫下才決定設立這個職位;這至少證明,他們原來未想採用厄色尼人的現成組織方式:「那時候,門徒們漸漸增多,希臘化的猶太人(回國僑民),對希伯來人發出了怨言,因為他們在日常的供應品上,疏忽了他們的寡婦。於是十二宗徒召集眾門徒說:『讓我們放棄(傳報)天主的聖言,而操管飲食,實在不相宜。所以……』」(宗六)
初期信徒照顧窮苦寡婦,只是救濟事務,並非大家共產共食;他們沒有那麼大的財力和場地。厄色尼人似乎也只在中央的獨身又住在一起的團體實行共產共食制度。保祿說:「若女信徒家中有寡婦,就應供養她們,不可加重教會的負擔。為使教會能供養那些真正(無依無靠)的寡婦」(弟前五16)。
路加的敘述有時顯然誇張:「他們把產業和財物變賣,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每天都成群結隊地前往聖殿,也挨戶擘餅」(宗二44等)。難道他們都不工作嗎?按保祿的資訊,擘餅禮所需之食物,是每人每次從家帶去(格前十一20等)。路加上面的話,留在以後分析。
一位富有青年問耶穌:「我該行什麼『善』為得永生?」耶穌告訴他一般人該做什麼。但這青年希望多做點善事,耶穌便對他說:「你若願意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瑪十九16等)。請注意:不是把錢獻給教會!
耶穌對這青年的要求,是對所有專職傳道人員的要求。這是沿用舊約之宗教人員司祭及肋未人之制度:他們該靠薪水生活,不可從事生財活動。那個時代的生財工具主要是田地;猶太人佔領福地後,肋未人沒有分到田地,只分到四十八個城鎮,以後也不許購買田地。
保祿說:「你們豈不知道(按舊約的制度)為聖事服務的,就靠聖殿(之收入)生活;供職於祭壇的,就分享祭壇上的物品嗎?主也這樣規定了,傳福音的人,應靠福音而生活」(格前九14等)。耶穌派徒弟實習傳道時向他們說:「你們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銀、銅錢……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瑪十9;路十7)。傳道人員該有合理的待遇。
耶穌對這青年的要求,不適用於一般信徒,不可利用宗教名義,鼓吹信徒奉獻越多越好;保祿曾批評厄色尼人使家庭生計陷入危機的弊端(鐸一11)。若翰主張財物平分:「有兩件內衣的,要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應照樣做」(路三11)。耶穌沒有說過這類不切實際的話。他「也吃也喝」,並未因有人無以果腹而食不甘味;否則他也不該為那個顯然是揮霍的女人辯護(瑪二十六6等)。
富少年不願放棄家產,「就憂悶的走了」。耶穌接著說的「富人難進天國」感言,容易使人產生誤會。馬爾谷說:「仗恃錢財的人」難進天國,用字比較精確(十24)。許多人把「天國」只想成最後論功行賞之美滿境界天堂。但在福音裡,「進入天國」主要是指認同耶穌之理想和刻意的自我投入;這種精神狀態比只憑本能當個好人成績會比較好。那個青年不是不能升天堂,耶穌沒有否決他說的第一種得永生的方法。但是絕大多數人都有惰性,不願改變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故耶穌說:「沒有人喝著陳酒,願意喝新酒的」(路五39)。越是感到自滿的,對其他可能性的排斥心理越強;對現狀感到不滿的,才希望改變。所以耶穌對傳統道學家說:「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先進入天國」(瑪二十一31)。
這並非說妓女一認同耶穌的人生觀,立刻便比修練多年的道學家功德高;但接下去最後有此可能:妓女不是不能成為聖女。自鳴得意的道學家,也能因了觀念錯誤,而做後果非常嚴重的壞事,例如鼓吹偏激的民族主義,支持族群武力對抗或不合理的制度。這與個體之日常生活上的修養沒有直接關係,故此耶穌又批評他們說:「你們瀘出蚊蚋,卻吞下了駱駝」(瑪二三24)。按舊約規定,駱駝不許食用:在此指重大罪惡。升斗小民,根本沒有能力成為禍國殃民的巨魔。而金錢和權勢都有使人腐化的潛在邪力。
若沒有死海文獻以供比對,保祿這段話很難理解:「不可讓那甘願自卑而敬拜天使的人,奪去你們的獎品,這種人只探究所見的幻象,因自己的血肉之見,妄自尊大,而不與頭(天主或耶穌)相連接……既然你們與基督已同死於世俗的原理,為什麼還如生活在世俗中一樣,受人指點:『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模』,拘泥於人的規定和教訓呢?」(哥二18等)。
這段話的關鍵在於「天使」是指什麼。這是指代天行道的首領,就像瑪拉基亞先知書二7指司祭,默示祿二1等指各地教會之首長的用法一樣。「這種人」是指天使,不是指「敬拜天使的人」;後者不可能「妄自尊大」。其實舊約許多事件或故事中用「天主的使者」,都該解讀為某個或某些人,即對情勢演變有關鍵性作用的干預者,只是為了簡化情節或不便說明是什麼人才這樣陳述。
厄色尼人的「規章」(附件A)論到身體有殘疾者不許參加名人之集會的理由說:「因為聖德之天使(複數)是在他們的集會中」(二8及9)。這該是指中央派出的督察員。附件B四25指司祭;禧年書三十一14指肋未支族。
厄色尼人非常重視權威,資格低的該絕對服從資格較高的。他們的紀律極為嚴格,他們禁止吃的東西比舊約規定的多了許多;圈外人的東西都算是不潔之物。若翰傳道時吃「蝗蟲和野蜜」(瑪三4),可能因為離大本營太遠,又不能吃外人提供的食物。「大馬士革文獻」提到了吃蝗蟲的方法(十二14)。保祿說:「他們禁止嫁娶、戒絕一些食物」(弟前四3)。這也是指厄色尼人;除他們外,猶太社會無人推崇獨身。
「不要讓任何人在飲食上,或在節期或月朔或安息日等事上,對你們有所規定」(哥二16)。這也是指厄色尼人。他們守安息日的規定比法利塞人嚴格。他們也有一套自己的曆書,與官方宗教的不同。
在基督徒的團體中,上級不是發號施令者,而是為下級服務者。耶穌說:「你們知道:外幫人有首長主宰他們,有大臣管轄他們。在你們中卻不可這樣;誰若願意在你們中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就如人子(耶穌自稱)來不是受人服事,而是服事人」(瑪二十29等)。
若不與死海文獻比對,保祿這段話也不易理解:「不要講異端道理,也不要探求無稽的傳說,以及無窮盡的祖譜,因為這些事只會激起爭辯,對於天主所立的那基於信仰的救贖計劃,毫無意義」(弟前一4,鐸三9)。
為什麼有人那樣重視祖譜呢?是因了在古代社會根深蒂固的「權位世襲」觀念。這觀念為維持社會秩序有其正面作用。但若把這觀念僵化到婆羅門社會的程度,社會永無進步之可能。厄色尼人一再聲明他們是「哈匝客的後代」,即達味之大司祭「哈匝客」的正統繼承人,就是為與官方宗教爭取大司祭的世襲繼承權和領導權。耶穌的敵人強調他們是純種猶太人,並說耶穌是「撒瑪黎雅人」,是雜種和異教徒,是為破壞他在民眾心中的信用(若八48)。你憑什麼資格代天行道?這是耶穌避不開的問題。
耶穌推展的世界大同理想,須打破種族和階級觀念,也得打破世襲觀念,使真正有才有德的人能夠出頭。瑪竇福音的耶穌祖譜,故意把幾個不合法的婚姻點出,就是為表明,人為的法律制度,不能拘束天主的措施。新約裡所有關於精神與血肉對比的話題,幾乎都是為打破血統之限制,而不是說人該痛恨身體:「主的神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格後三17)。早期信徒採用「選舉」,在猶太社會是創舉(宗一5等及六)。
有派別相爭的地方,必然爭論資格和名義。耶穌似乎沒有司祭血統,早期基督徒團體也沒有設立「司祭職位」(格前十二28),新約好似傾向利用他是達味的子孫。對他要推展的救世之道,這名義有利也有弊。先知書的預言,常說未來之救世者是達味子孫;耶穌時代大眾企待的救世者也是政治領袖;這名義也不與厄色尼人及官方宗教相爭的宗教主導權正面衝突。但這名義使耶穌不易擺脫世襲傳統等之槽臼,也使傀儡國王和羅馬感到不安。然而他要的不是大司祭權位,也不是國王權位。
代表時代前鋒的先知之名義最適合耶穌推展的個體精神解放運動。舊約裡的先知是在野的社會賢達,出自各種階級和族群;他們批評宗教,也批評政治。耶穌的命運也與許多先知一樣,他們在世時多不得志。耶穌在本鄉不受歡迎,他說:「先知除了在自己的本鄉本家外,沒有不受尊重的」(瑪十三57)。有人告訴耶穌,黑落德國王想要殺他,他說:「先知不宜死在耶路撒冷之外」(路十四33)。他遇難前說:「耶路撒冷!耶路撒冷,你常殘殺先知……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子女,有如母雞把自己的幼雛聚集在翅膀底下,但你卻不願意……」(瑪二十三37)。
保祿說:耶穌之「大司祭資格」,是按默基瑟德之模式:「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生無始,壽無終」。這也是為廢除世襲制度;而這種司祭資格,高於亞巴郎,所以也高於亞巴郎之子孫所倚重的世襲資格(希七)。
(作者:劉俊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