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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第一章,給人類設計了一個大舞台;在第二章,聖經作者又按猶太人之民族史模式,設計了一個小舞台,即是樂園。為能看出樂園與福地之關係,除了猶太人之歷史遭遇外,主要是分析樂園之設備,及其地理位置。

        「樂園」是個波斯字(pairidaeza,paradise),指的是與王侯之住所相連或不相連的花園。在舊約裡,按這個字之自然意義用的似乎只有三處。一是厄下二8說的「園林」;這有似清朝在承德的獵園。第二是訓道篇二5之「園囿」。第三是雅歌四13之「石榴園」。這三篇都是流亡後的作品(參看專家註解)。

        在舊約裡,按象徵意義用「伊甸樂園」或「上主的樂園」,除創二及創三外,共有十一次;六次是在厄則克耳第三十一章。其餘五次分別是:則二十八13及三十六35;創十三10;依五十一3(是第二或第三依撒意亞作品);及岳厄爾先知書二3。創二之樂園設計,及創三之犯罪故事,靈感主要是源於厄則克耳先知:耶路撒冷之聖殿是天主的住所,福地是天主的樂園;那是世界之中心,是人類之生命力的源頭。

        創二是要用「目的關係」,說明天主對人類有多好,作者本來可以放任一下想像,把樂園裡的生活設施說得非常美好。但是創前十一之作者,有個人生哲學整體設計;為了不與聖經之一貫的歷史哲學立場衝突,即認為人類的黃金時代是在未來,他只好自我約束,給樂園留出可以改善的空間。結果樂園之生活條件當然不如先知所預言的人類未來之理想境地,也不如猶太人離埃及進福地前所嚮往的「流奶流蜜的地方」(出三8,十三5;申六3,八7等)。

        在礦產方面,創二只提到三種:即黃金,珍珠,和瑪瑙。厄則克耳論到提洛的王子曾住過的「伊甸──天主的樂園」,提到了九種(則二十八)。要注意,這一章該是波斯稱霸之後的文章,不是「預言」,而是歷史回顧。提洛的王子是指猶太人的南國王朝,或北國王朝,並不重要。

        創前十一利用的象徵及影射技巧,千變萬化,使人眼花撩亂。在樂園發源的四條河流就非常奇怪。通常是許多小河匯集而成為大河,只在入海前有分支的現象。無論這四條河流各在何地,但不可能是同源。有人猜想:這是因為古人相信河流在地下相通。有多少古人這樣認為呢?而且縱然在地下相通,也不等於同源。

        只有按象徵意義,能使萬流同源,萬變不離其宗。在先知書及智慧文學中,經常用河流或水與植物之生長的關係,說明天主之法律和智慧,與人類之道德生命及精神生命的關係。耶肋米亞先知說:「凡信賴上主,以上主作依靠的人……必像一株栽在水邊的樹木,生根河畔,不怕炎熱的侵襲,枝葉茂盛,不愁旱年,不斷結實」(十七7)。

        「他們(人類)不但飽嘗你宮殿中的盛筵,你還賜他們暢飲你怡人的溪川。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泉源」(詠三十六9)。為表明天主是一切生命力的根源,厄則克耳先知使天主的住所聖殿,成為一條大河的發源地:「以後,他(天主或天使),領我回到聖殿門口,有水從聖殿門限下邊湧出」,沒有多遠,很快成了一條大河(則四十七。參看岳厄爾先知書四18)。

        下面德訓篇這段話,是創二之河流為何能同源分支最清楚的聯想說明:「我智慧,傾瀉成河;我如江河洪水的支流,我如從河裡引出的水道,我如通到樂園的水渠。我說:我要澆灌我的花園,我要滋潤我的菜田。請看,我的支流,成了江河;我的河流,成了海洋……」(二十四40等)。這裡好似提到了兩種現象:前半段是大河分支,後半段是小河匯集。

        在這段話的前面,為了說明天主之智慧對人類之道德生命及精神生命之功能,就像河流對植物之生長的功能,除了創二之四條河流外,作者又加上了兩條:「這(梅瑟)法律充滿智慧,有如丕雄,又如收成期間的底格里斯;洋溢智能,有如幼發拉的,又如收割之日的約但;闡明教誨,有如尼羅,又如收割葡萄時的基紅。最初那個領悟她的人,還沒有完全洞悉:最後的一個,也沒有完全領會;因為她的思想,比海洋還廣;她的智謀,比深淵還深」(二十四35等)。

        這兩段話,與創二之河流的關係非常明顯,不必多言。若問創二為何只提那四條河流呢?這與作者居住的地方,及他熟悉或關切的地理範圍,當然該有關係。德訓篇的作者是住在耶路撒冷的一位經師;他的孫子移民到埃及,並把此書譯成了希臘文。

        有人根據丕雄流經的地方,主張那是阿拉伯境內的一條河流,其發源地離幼發拉的及底格里斯之發源地不遠,法文稱為le phase。無論基紅是指在耶路撒冷發源的那條小河,或另有所指,創二作者的注意力顯然偏重在巴比倫地區。他沒有說幼發拉的之流向及流經之地,可能他認為那是讀者所熟悉的。由此可猜想:梅瑟五書之修訂工作,是在厄斯德拉回國之前完成的,至少是在他回國之前開始的。

        關於樂園裡的植物,創二只用了一句話:「上主天主使地面生出各種好看好吃的果樹」。至於在樂園中央的「生命樹和知善惡樹」,有特殊的象徵意義,得另外討論。此外,說「果樹好吃」,表面當然有語病,但得與第三章「知善惡樹好吃好看」句放在一起討論。新教中譯在兩處皆加上「果子」等字並不合理。

        厄則克耳關於未來之聖殿的話,是關於未來之美滿世界的「預言」,所以在聖殿發源的那條大河兩岸,植物不只茂盛,也非常神奇。「沿河兩岸,長有各種果木樹,枝葉總不凋零,果實決不匱乏,且按月結果,因為水是出自聖所;樹上的果實可當作食物,枝葉可當作藥材」(四十七12)。

        新約默示錄預言的新耶路撒冷,有一條「生命之水的河流,光亮有如水晶,從天主和羔羊之寶座湧出,流在城的街道中央;沿河兩岸有生命樹(複數!),一年結十二次菓子,每月結果一次,樹的葉子可治好萬民」(二十二)。聖經一直主張人類的黃金時代是在未來;樂園無論如何只是初創的世界,故不可以說成非常美好。把創二之樂園幻想成非常美妙神奇的地方,乃是在破壞聖經之歷史哲學立場。

        創十三10說的「有如上主的樂園」,指的是「約但河整個平原」,等於是指福地。岳二3說的「大地有如伊甸樂園」,按上下文,指的也是福地,而不是整個世界。依撒意亞的預言,也是指福地:「使她(熙雍)的荒野成為伊甸,使她的沙漠變為上主的樂園」(五十一3)。厄則克耳三十一章說的埃及之大樹,及天主樂園中的大樹,是指埃及和猶太社會之權貴。

        但是過去大家為什麼沒有看出,創二的樂園指的就是福地呢?這是因為原來大家誤以為,創前十一是聖經中最早的作品,至少是很早的作品,因而認為先知用這名稱指福地,靈感是來自創二,而創二之樂園則不知是在什麼神秘的地方。其實創二之靈感是來自先知書,指的都是福地。不可忘記:「樂園」是波斯字!

        此外在創三之犯罪故事中,提到了樂園與巴比倫的地理位置。這故事是按選民不忠於天主而被放逐到巴比倫之事件編寫的,靈感主要是來自厄則克耳第十六章那個女孩(即選民)之故事。亞當是在樂園之外創造的(三7等);這是因為選民的祖先原是住在巴比倫一帶,即兩河入海處的烏爾(創十一31),後來移民到福地。亞當犯罪後被趕出樂園;到那裡去了呢?回到了選民祖先之出生地:「叫他耕種他所由出的土地」(三23)。

        在第四章的加音故事中,也有類似的影射。在犯罪後加音說:「你今天將我由這地面上驅逐,我該躲避你的面」(四11);這等於說:在他個人犯罪之前,他原是在天主面前生活,也就是在樂園裡生活,並未因了亞當或厄娃的罪而在天主眼中失寵。創四的作者該知道厄則克耳的主張:「誰犯罪,誰就該喪亡;兒子不承當父親的罪過,父親不承當兒子的罪過……」(十八20)。加音去了那裡呢?也是福地的東方:「加音就離開上主的面,住在伊甸東方的諾得地方」(四16)。

        在創三的故事中,只有亞當被趕出樂園,厄娃似乎仍是留在樂園:「上主天主遂把他趕出樂園……天主將亞當逐出了以後……」(三2324)。這是因為被放逐到巴比倫的主要是領導階級,而不是一般大眾。按則十六之女孩故事的模式,在創三中厄娃象徵全體人民,亞當象徵領導階級。但這問題說來話長,無法在此深入比對分析。不過按故事字面也可以說:那是因為厄娃是在樂園內創造的。

        總之,創三是個非常錯綜複雜的故事,該用分光鏡把各種影射區分開來。如果「加音」是按「迦南」之地方名稱取的名字,則他是樂園裡的原住民。創前十一是聖經思想達到成熟階段時代編寫的「聖經緒論」,其中凝結了猶太人之民族史中所有人生劇情的雛型和縮影。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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