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是生活在數萬年前的人類,只要他注意過太陽和月亮之出沒現象,就會知道光與光源的關係。但是太陽和月亮等是在第四天才創造的。此外,創一作者寧願破壞把有形世界分為六大類放在六天之格局,為能把光列為一個創造項目,可見他非常重視造光的問題。所以第一天造光,不可能是因了純現象層面或純物理學層面的理由。這類詮釋不值得討論。

        為把問題簡化可以先這樣假設:第一天造的光是為回應希臘神話及希臘哲學所呈現的問題。創一作者是要表明:天主不只是萬物之存在的唯一根源,他也是萬物之事理的唯一根源。為能看出光與萬物之事理的象徵或聯想關係,我們得先討論哲學問題,從聖經之相關思想發展的最後狀態說起,同時也與中國古代哲學之主張比對。

        國人經常連用的「道理」兩個字,嚴格地說指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層面。「理」原是指玉石之紋路,轉用而指東西之內部的靜態結構方式。「道」是指道路,轉用而指東西之運作方式和運作規律:「君子之道,譬如行遠必自邇」(中庸)。韓愈說:「由是(這裡)而之(往)焉之謂道」(原道)。在古書裡,這兩個字當然也有互相代用的例子。

        中國哲學又常把「道」分為兩個層次,即「天道」與「人道」。天道指自然範圍作用,包括人性之本能作用及孟子說的「四端」;那是生來就有的能力。人道是指經過思考而採取和修練的活動方式。因而人際關係也分為兩類。天倫是不經當事人之同意而形成的關係,即父母與子女、及兄弟姐妹之關係;人倫是由當事人同意而形成的關係,即夫妻、君臣及朋友。中庸說的「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指的是人道。

        孔孟主張:天道是人道之基礎,人道是天道之延續:「聖人之道,洋洋乎,發育萬物」(中庸)。老莊對人為之能力抱極不信任的態度:「牛馬四足,是謂天(然);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為)」(莊子,秋水)。墨子及荀子則對人性之自然功能抱極不信任的態度。

        但是儒家不是把道與光聯想在一起,而是與光之作用「明」聯想在一起。「大學之道,在明(動詞)明德(認知能力)」。中庸解釋明德之作用方式說:「自(從)誠(到)明謂之性(是人之天性的功能);自明(到)誠謂之教(是教化修養之人為功能)。誠則明矣,明則誠矣」。

        後世大家用「誠」字時,主要是指一種心理狀態,如誠心誠意。但是中庸和孟子,乃是拿天道之誠當人道之誠的基礎和依據,是拿本體論(ontology)之誠當道德論之誠的基礎。這個字是「言」及「成」兩字合成的,是指一個東西(如桌子)與原來之構想或設計相符。言之原始狀態是心中之意念,表達於外而成為正式的言語。

        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然後又說:「誠者,物之始終,不誠無物……誠者(也有兼指人道層次之誠),非 自成己而已也,所(用)以成物也」。天道之誠是過去完成式;人道之誠是現在進行式。中庸不承認對外界毫無貢獻的人是完了工的人。

        孟子把「誠之」改為「思誠」,意義比較清楚,即是指由「心想」而達到「事成」。他說:「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很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後面這句話可以理解為:「未完工的東西不可能有任何功能」;但也可以理解為人道層次之「誠意」(離婁上)

        耶穌說:「眼睛就是身體的燈。所以你的眼睛若是健康,你的全身就都光明。但是,如果你的眼睛有了病,你的全身就都黑暗。那麼,你身上(身內)的光明如果成了黑暗,那該是多麼黑暗!」(瑪六22等)。

        比喻常是以近指遠,以小喻大。耶穌先用燈之照明功能,說明眼睛指導身體在空間之行動的功能;然後他用這種功能,說明理性指導有遠程目標之活動的功能。若沒有理性協助,眼睛不能指導有遠程意義的身體之動作。身內的光明指的就是大學所說的「明德」。

        聖經裡用光明象徵真理及正義等的字句極多,不再引述,只討論若望福音之敘言中提到的光。那裡指出,天主之智慧有四種關係。第一,與天主之關係;第二,與萬物之形成及運作方式的關係;第三,與人類經過思考而決定之行動方式的關係;第四,與耶穌「這個人」的關係。若不尊重這個層次區分,而想說明天主三位一體及耶穌之神性問題,必然會越說越難懂,越說越不合理。

        第一種與天主之關係:「在起初已有聖言,聖言與天主同在,聖言就是天主。聖言在起初就與天主同在」。言語的原始狀態是心中的意念,表達於外便成為言語。這裡稱為「聖言」是針對天主的對外關係。

        第二種,與萬物之創造的關係:「萬物是藉著他而造成的;凡受造的,沒有一樣不是由他而造成的」。天主的智慧是萬物之結構方式及運作方式的藍圖。

        第三種關係,天主的智慧也是指導人道層次「該怎樣」之行動的規範。「在他內有生命(專指人類生命,指人類專有之活動方式),這生命是人的光。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絕不能勝過他」。最後之動詞的希臘字,雖然也可譯為「接受」(新教中譯),但聖經常是從光明與黑暗相爭的角度看問題,並相信光明必然得到最後勝利。

        第四種關係:耶穌是「人該怎樣」層次的完美樣本,是真正完了工的人;是人類之長兄,是與天主意願中之原始設計完全相符的人。「於是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們中間」(一14)。按根源關係,連一般動物也是「聖言成為血肉」,是構想成為實際的東西。所以此處是指耶穌之行動方式,與天主原來之構想完全相符,兩者是一體。

        按嚴格的邏輯要求,構想及道理只能有兩種基本存在方式:一是在天主及人的心中,一是在天主及人類所製造的東西之結構及運作方式中。舊約的智慧文學傾向把天主之智慧實體化和擬人化。「上主自始即拿我作他行動的起始,作他作為的開端;天地還沒有形成以前,遠自太古,從無始我已被立……充作技師……」(箴八22等。參看德一)。

        箴言這段話,可以視為第一天所造的光之詮釋,但也可能是把造光列為一個項目之靈感的來源和依據。這樣處理問題,把天主之智慧外在化和客體化,不合嚴格邏輯之要求:天主之創造行動,不可能是靠他自己以外的任何能力。然而這種陳述方式有其實用價值,因為聖經是指導人生的;用人的行動方式講解天主的行動方式更容易理解。比較複雜的事情,人不只靠心中的腹稿,而是先在紙上繪出藍圖。

        這就牽涉到了希臘的神話問題。神話是把每一種事理分別擬人化為具體角色。用這種方式捉摸萬物之事理時,第一個淺顯弱點是不夠精確,不易看清每個事理之合理有效範圍。然而這是用虛構故事說明事理時所共有的弱點,連耶穌用的比喻也不能例外。連哲學及心理學等所用的學術語言也不是絕對明確,初學的人無不感到摸不著頭緒。數學及物理學等所用的公式雖然精確,但是對不理解的人來說,有也等於沒有。

        為克服這類弱點,只有一種方法,即是不停地反覆思考和討論,沒有別的捷徑。可惜許多人不喜歡思考,只想知道標準答案;許多人只想知道偏方和特效藥,而不喜歡費時費力的保養健康的方法。許多人喜歡爭論,但不會平心靜氣地討論。大家都希望外界遷就自己的願望,但不願尊重萬物互動關係之常情常理。精神科醫生的話題,一與病因有點聯想關係,病人便左顧而言他:在下意中他不願改變自己。他生病,因為他沒有找到與客體世界合理的互動方式。

        聖經排斥希臘神話及多神教,主要是因為把任何事理或價值一變成神,必然有喧賓奪主的傾向,破壞萬物互動之整體正常規律。古今中外的多神教信徒,都只重視其中的幾個神明,即象徵這信徒重視的某些近身利益的神明。縱然他對宇宙的最高神如天公及老天爺等也有點意識,但那只是個虛位的神,不是他顯意識生活中的主神,故不能助他培養對萬物及異己抱開放的視野和心胸,也不能使他心中的各種願望不變成小鬼和魔障。中邪的人多少該怪自己,他不該與黑道交往。

        舊約排斥偶像崇拜,針對的主要是多神教信徒給神明製造的偶像。但是新約顯然有擴大偶像之意義範圍的傾向。耶穌說:「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瑪六24)。保祿說:「不論是犯邪淫的,行不潔的,或是貪婪的──即崇拜偶像的……」(弗五5)。偶像在此可能是指最後一項,也可能指前面的三項「參看哥三5)。

        但是一切罪惡的根源是人心。外在的偶像是人製造的,是人認為偶像有但實際卻沒有的神力。偶像不會主動找上人。耶穌說:「凡從外面進入人內的,不能使人污穢,因為進不到他的心……從人心裡出來的是些惡念……」(谷七18等)。後來的基督徒比較少用「偶像崇拜」,而常用聖經裡很少用的「迷信」這個字眼,是很合理的文化演變。「酒不醉人人自醉」。

        從迷信的角度回看受舊約之教育的古猶太人,可知他們曾把本身合理的東西和價值,絕對化為偶像。耶肋米亞時代的猶太人,認為聖殿是天主的住所,天主必會保護他們的國家。先知警告他們說:「我再三懇切勸告你們,你們又不聽……為此,我要對付你們依恃的這座歸在我名下的殿宇……」(耶七4等)。

        每個民族都希望有獨立的政治主權;這願望或「理想」本身是合理的。古猶太人的逾越節,紀念的是他們脫逃埃及之奴役而成為獨立的民族之事件,有凝固民族意識的功能,本身也是合理的。但是在面對超級強國時,他們卻不會謀求妥協之道,結果流亡巴比倫;在公元七十年,聖殿再度被夷為平地,並使猶太人兩千來年沒有家園可歸。

        基督徒不可不知道,耶穌時代的道學家「經師」把外在的法律絕對化和僵化之弊端。這是保祿極力批判攻擊的問題。

        中國古人說:「合為一理,散為萬事」。為能摸索「一理與萬事」之互動關係,人不得不重視「中間媒介」之功能;但他得小心,不可使其中某一個獨霸,不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可成為莊子所說的「一曲之士」。這要靠每個人不斷地思索和體認,但也看領導階級怎樣講解各種事理之合理有效範圍及運作方式。孟子指出:絕對排他性的「執一」,必然也是一種「偏執」。

        聖經承認,在天主與人類之間有天使和魔鬼。聖經不只利用文學類型方面的象徵技巧,也採用一些象徵物,如聖殿、約櫃及象徵天主集四種功能於一身的「革魯賓」(列上六23等;則十)。新約與舊約之間的重大差別,在於舊約特別重視「統一及集體」;新約則強調個體在天主眼中的價值。因而基督徒用的象徵天主之德能的東西,自然有擴大範圍及個別化之趨勢。聖經也是天主與人之間的「信物」;但是魔鬼也引用聖經(瑪四)。

        在後世基督徒用的教化策略方面,這裡只提出兩個問題供大家思考。一是新教各派忌諱很深的偶像崇拜問題,另一個也是他們很忌諱的權威之運用問題。

        每個基督徒都該不斷思考的一個問題是:該怎樣使天主之正義與祂的慈悲得到平衡的協調呢?把天主教用的方法簡化一點可以這樣說:耶穌的某些言論非常嚴厲,許多人會感覺他是非常嚴苛的正義之化身;為使做了壞事或有惡習的人不致立刻絕望,有個緩衝的心理空間,聖母自然便成了天主之慈悲的象徵。

        新教各派面對這個問題的方法,是靠「信即成義」之主張:你不必在意你的行為是否合理正當,只要相信耶穌便會得救。雙方當然還有其他相關配件,無法在此細講。若問那一種策略的教化功能較好,則得觀察兩點。第一,那一派信徒的情緒比較不安呢?第二,那一派信徒「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現象比較嚴重呢?後一種人把正義之要求丟到那裡去了呢?

        沒有權威之功能,便不可能有文化之傳承。父母對小孩,老師對學生,都是權威。所以問題不在於是否該有權威,而在於怎樣運用權威才算合理。精神疾病之醫治是否成功,主要看「移情」過程是否成功,也就是病人是否信任醫生(transference)。權威該完成的任務,是培養受教者的獨立思考能力,使他成為真正能自律自主的人,而不是使他成為永遠只會吃奶的嬰兒(希五12),或是受「啟蒙師」(指外在禮法)支配的未成年人(迦三25)。

        宗教革命派是以反抗羅馬之領導權起家的,他們提出的口號是「自由查經」,對聖經與個體之間的任何權威都抱非常疑懼的態度。但是權威根本不可能從人間排除。新教雖然排除了羅馬中央之權威,但同時卻使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最高權威,每天都有新的宗派或教會出現,誰也不服誰。

        從一般的表現大家不難看出:天主教徒比較被動和保守,有孔子說的「文勝質則史」之傾向。「文」是指外在規範;「史」是指守舊,太重視教會累積的傳統。新教信徒則比較積極,但也比較神經質,有「質勝文則(粗)野」的傾向(論語,雍也)。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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