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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學」這個名詞原來是希臘文化的產物,等於現在所謂的哲學。「哲學」這個名詞的出現較晚。最早用「神學」這個名詞的是柏拉圖,指的是神話(政治學卷二、三七九a)。亞里士多德也稱神話詩人荷馬及海希奧德為「神學家」,並把討論萬事萬物之最後基礎的「形上學」,稱為「神學」(形上學卷一,九八三b卷五、一0六二a)。但是在柏拉圖的心目中,哲學高於神話,其任務在於把神埋藏在神話故事裡的真理,用理性方法發掘出來,加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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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童話世界裡,動物講話是最自然不過的事。大家知道那只是一種表達技巧,誰也不會大驚小怪,誤以為那是奇蹟。在比較嚴肅的作品裡,有時也有動物講話的敘述。大陸作家張賢亮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就有一段青馬與主角的談(一六九頁起,明窗出版社)。從表達技巧的角度說,這比自言自語靈活很多。而在言論不自由的社會,或為對付頭腦不很靈光的人,讓動物講話也較方便。

耶穌傳道時喜好用比喻,有時是為使頑固偏激的人似懂非懂,抓不到他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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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君的父翁過世後,為做法事,花費了四十多萬新台幣,極不甘心,有似受了欺詐。鄰居說:「你們既然相信這一套,又有能力破費,那就是該花的錢。」此君說:「誰相信那一套?老人家自己也不相信(原來當小學校長)。可是這筆本來可以當獎學金的錢如果不花,親友會說我們不孝。」此君夫婦都受了所謂科學教育的洗禮,都在中學教書,卻不敢抗拒自己認為不合理的禮俗,可見一個社會移風易俗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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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創世紀第一章的敘述,上帝造完人之後說:「你們要生育繁殖」。植物和水族生物以及飛禽,也有這樣的使命。但是在造完地上走動的生物後,上帝沒有說這句話,大概是出於作者的疏忽。有人主張,這是由於作者認為這些生物的生殖能力是間接得自上帝,而直接是得自大地:這種解釋似乎有點牽強,因為植物與大地的關係此動物還要密切。

舊約非常重視這項使命,特別是創世紀。可以說生育問題是創世紀的主題,其希臘文名稱原為「起源」(genesis),譯為「創世紀」與其內容不很相符。那是一部繁殖交響曲。首先引人注目的,是那些冗長乏味的族譜:其敘事部分,也都直接或間接與生育問題相關。雅各伯之妻妾的生育競賽,是快板的「生命之歌」(創二十九3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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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我國的傳統道德意識,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使命,是忠與孝兩項責任。但因為 「忠」只是身為臣僕者之責任,一般人之道德意識的重心,實際只有一個「孝」字。孝經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孟子說:「事孰為大?事親為大……事親,事之本也」(離婁上)。孝經又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論語說:「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學而)。

在各民族討論處世為人之道的著作中,以我國論孝道的比重最高;因而有人認為西方人不重視孝道。但理論歸理論,事實歸事實。若看父母等在世及身後得之於子孫的實惠,問題可能就不一樣了。到過西方的人大都知道,西方許多城市的公墓,乃是觀光客必遊之地。他們肯為祖先的身後事花費這樣多的心血,該使人想到他們並非不重視孝道,只是精神和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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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的徒弟們所傳報的福音內容,主要是他三年公開傳道時的言行;他以前的生活,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為理解他傳授的人生觀不是必要的。但是信徒多了以後,自然有人想知道他以前的種種;可惜為時已晚,收集到的資料很難確定是否可靠。記述耶穌童年生活的古代作品,因為講的多是離奇事件,教會沒有承認是可靠的「聖經」。這裡只根據新約裡的一點資料,分析耶穌與聖母之間的關係。

無論如何,耶穌在孩童時期一定就有些與眾不同,這使他與母親之間的溝通要比一般人困難。溝通常假定彼此長時期耐心的摸索、觀察、體會。更何況我們自己也不絕對了解自己,也在變,對外界之感受和反應也不一直相同。但是美好的人際關係,該以彼此關切,尊重對方個性為基礎。強暴與欺騙都破壞感情、破壞合作。

但大家多把溝通問題簡化,所以很難想到,耶穌與洗者若翰之間並非心有靈犀一點通;若翰希望耶穌扮演的角色與耶穌自己的路線有很大距離。故耶穌向他傳話說:「凡不因我而絆倒的是有福的」,即對耶穌之表現不見怪不失望的是有福的。他又說,天國中最小的也比若翰偉大;因為雙方的理想或價值觀不同(瑪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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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這段話最易遭人誤解:「如果誰來就我(指耶穌),而不惱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甚而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十四26)。首先須知道,聖經用「恨」字,多次是取其相對意義:愛此不如愛彼,便說「恨此愛彼」。因此這話與瑪竇(馬太)福音的說法,意思完全一樣:「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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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世基督徒對福音精神的誤解之一,是關於新約的家庭道德之立場。大致說來,傳統基督教義的論調雖然不太離譜,教會官方從來沒有支持正面破壞家庭制度的主張,但卻使信徒感覺家庭生活不是修德立功的最好途徑,強調獨身比結婚高尚偉大,把獨身訂為擔任教會重要職位的必要條件。

  革新教派雖然廢除了獨身制度,但並未能清除原罪學說對天性投下的陰影;故在人性活動之價值方面,也沒有平衡建全的觀點。這裡只論新約的孝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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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慈善的撒瑪黎雅人故事之後,路加緊接著記述了二件關於待人之道的事件。按行文之語氣,無法證明這兩件事正好是先後發生。我們不妨假定路加是因了這兩事牽涉的是同類問題而放在一起的。

路加福音說:「他們走路的時侯,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個名叫瑪爾大的女人,把耶穌接到家中。她有個妹妹名瑪利亞,坐在主的腳前聽他講話。瑪爾大為伺侯耶穌十分忙碌,便說:『主!我妹妹丟下我一人伺侯,你不介意嗎?請叫她來幫我罷!』主回答說:『瑪爾大!你為了許多事操勞,但必要的很少,甚至只有一個。瑪利亞選了較好的一分,是不能從她奪去的』」(十3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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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猶太道學家(法律學士)想考驗耶穌,問說:「師傅,我應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反問說:「你是研究法律的,法律上說什麼呢?」他答說:「你該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做必得生活」(路十2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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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耶穌一位極要好的朋友病危,病人的姊妹派人告急,耶穌卻說:「這病不至於死,只是為彰顯天主的光榮」,在原地又逗留了兩天。當他到達朋友的村莊時,病人已去世四天。

  朋友的姊妹瑪利亞去迎接耶穌時,「一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同他說:『主!若是你在這裡,我的兄弟決不會死!』耶穌看見她哭泣,還有同她一起來的猶太人也哭泣,便心神感傷,難過起來,遂說:『你們把他放在那裡了?』他們回答說:『主!你來看罷!』耶穌流淚了……」。聖經接下來說的,是耶穌怎樣使死去的朋友復活(若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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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約之道德精神的特色,在於排斥禮法意識形態,使外在管制不再有宗教意義和道德價值。這個解放思想的正面意義,是信任天性,尊重個體;因為人是上帝的子女,不可使他淪為奴隸。

但在希臘悲觀厭世之文化氣氛的包圍中,基督教義漸漸忘了自己的根本立場,使禮法意識形態死灰復燃,而且變本加厲。原罪學說不只把保祿(保羅)極力排斥的法律原理,看為上帝評量功過的正常標準,而且把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罪,也算在每個人的帳上;遺傳性的劣根性之主張,當然也使人無法信任天性和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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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大自然某些可怕的現象給人類留下的印象太深,或是受了社會上各種霸道現象的影響,在大多數人的宗教意識中,神明的角色主要是主人或法官,甚而是暴君,而不是父親;大家的道德意識是受畏懼心理控制。但一人被畏懼控制,行動時步法就難得其正。

  在人類的歷史上,怕神的心理雖然曾有助於維持某類社會秩序,但也曾產生許多可怕的流弊。例如在許多民族的歷史中,有以活人祭神的記載或傳說。當初希臘大軍出征特洛伊之前,為使戰船能得順風,統帥曾以女兒祭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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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是有規律的,太陽不會今天從東方出來,明天從西方出來。因為世界有規律,人類之有目的和有計畫的行動才能發揮作用。人類對世界之規律的認識加深了,行動效果也跟著加強了。大家將這些成就歸功於科學,對古人的無知和迷信頗有輕視之意。殊不知迷信並不是古人的專利,而是惰性和武斷的必然產物。

  現代人開明的不比古代多,迷信和武斷的也不比古代少。許多人死記了幾條科學上的定律,遇到不能用這些定律解釋的主張,便斷然宣稱:「絕不可能」。這是科學迷信。這類人對科學進步難望有何貢獻.能否善用已知之科學知識也大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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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約的道德精神是向前看的,反對計較和算舊帳的精神,及因循苟且安於現狀的心態,全神貫注於改善現實局面,逐漸實現最後的理想境界。保祿說:「我只顧一件事:即忘記我背後的,只向在我前面的奔跑,為達到目標」(斐三13)。耶穌說:「手扶著犁而往後看的,不適於天主的國」(路九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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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約的道德精神,是把重心放在人對他人的義務,如果與人對神的義務不能同時兼顧,該先盡人間義務,然後再盡對神的義務(瑪五23)。耶穌來到世上,也「不是為受服事,而是服事人」(瑪二十28)。在這位新神面前,原始宗教意識那些逢迎諂的花招是吃不開的:「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天國」(瑪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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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人從自滿自負的大夢中驚醒後,發現社會落後的情形嚴重,於是許多人把罪過歸於孔孟思想。這是個非常幼稚的見解。我國過去的領導階級,固然是奉孔孟哲學為官方思想,但一個社會好壞不只在於領導階級;更何況他們大部分也是來自大眾。而塑造我國之民族性的,除了儒家外.還有道家,法家,以及民間的巫術宗教,及佛教思想。民眾是社會的材料,材料品質低劣,自然難望造出精美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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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你為了好奇,或為了嫉妒等動機,從鑰匙洞全神貫注偷看他人在室內的動靜時,在你此刻的意識中,整個世界都不存在了,只有你一一主體,和你關注的客體一一房間和裡面的人物。主體是支配者。客體是受支配者,如果你突然聽到在廊道裡有個響聲,你的主體地位立刻崩潰,而成了客體,成了受牽制者。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認為這就是全部人際關係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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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主張恩愛是生命之根源和原理,認為耶穌是上帝以人性方式實踐恩愛原理的完美表現。這類見解只是信以為然,沒有逼人非承認不可的明顯證據。

  若望說:「我們認識了,且相信了天主對我們所懷的愛」(若壹四16)。他想的是耶穌的表現:「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已顯出來: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獨生子,打發到世界上來;好使我們藉著他得到生命」(壹四9)。然而「恩愛」本身就是個信仰問題,看不到,摸不到,永遠跳不出信以為然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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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有人說,中國人是黃帝子孫。按血統關係,這話沒有什麼根據。猶太人頗以他們是亞巴郎(亞伯拉罕)的子孫自豪。洗者若翰(約翰)對他們說:「我給你們說:天主能從這些石頭給亞巴郎興起子孫來」(瑪三9)。

  保祿也強調,血統關係沒有什麼價值,不足為恃:「不是凡從以色列生的,都是真以色列人;也不是亞巴郎所有的後裔,都是他的真子女」(羅九6)。他又說:「具有信仰的人,纔是亞巴郎的子孫」(迦三7。參看若一13)。保祿重視的,是文化生命之繼承,說亞巴郎是一切有信仰者的父親(羅四17)。目前除了猶太人和回教徒外,歸在耶穌名下的三大宗教信徒(天主教,東正教,及改革基督教派),也都以亞巴郎之文化生命的繼承人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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