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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約裡,有三處將誘惑分為三大類型,最重要的是瑪竇(馬太)福音第四章;那是理解隨後三章之山中講詞的關鍵。路加福音第四章的情節與瑪竇大致相同,只是後兩項之順序互相調換了。若望壹書第二章16節之次序與瑪竇相同,但用的字眼須加解釋。

瑪竇說:「那時耶穌被聖神領往曠野,為受魔鬼的試探。他四十天四十夜禁食,後來就餓了。試探者就前來對他說:『你若是天主子,就命這些石頭變成餅罷!』他回答說:『經上記載,人生活不只靠餅,而靠天主口中所發的一切言語』……」。

「把石頭變成餅」,似乎需要奇能;故許多學者主張這些誘惑是耶穌所專有的。但耶穌用過增餅的奇能,故運用奇能不構成誘惑,不是壞事。第二個誘惑之能成為事實要靠上帝的能力,第三個是靠魔鬼的能力,所以上述之主張不能成立。

餅在此代表人的任何物質需要,石頭代表沒有經濟價值的東西。把任何沒有經濟價值的東西變成有經濟價值的東西,便是把石頭變成餅,無論用的是什麼方法。所謂「你若是天主子」,是激將語氣,等於「你若有種」。

這是物欲之誘惑。若手段正當,生財本來不是壞事,從耶穌的回答中,才可看出追求錢財有何不好。他不說人不可設法滿足物質需要:在他教給徒弟的禱告詞中,有「我們的日用糧,求你今天賞給我們」一項(瑪六11)。他說人生活「不只靠」物質需要之滿足。一人只追求物質價值,便是中了這個誘惑。「言語」可按字面講,指「真理」;但最好按聖經的一種特殊用法去懂,指「東西和事情」。「只」字與「一切」成對比關係,在「一切言語中」,也包括人的物質需要。

「那時,魔鬼引他到了聖城,把他立在殿頂上,對他說:「你若是天主子,就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載『他為你吩咐了自己的天使,他們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也記載,你不可試探上主,你的天主』」。

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政冶和宗教中心:許多宗教儀式只能在那裡的聖殿舉行,每天有不計其數的人來敬拜上帝,如果耶穌從殿頂跳在廣場而安然無恙,立刻便成個新聞人物、成個明星。這類表演沒有別的價值,這是虛榮之誘惑,使人不自量力,好高騖遠,耶穌的回答是取純宗教觀點;逞強等於逼迫上帝給你,按理他不必給你的能力,是考驗他對你的關注(魔鬼也引用聖經,可見聖經能被濫用)。

前兩項誘惑就是國人常說的名與利:第三項是權力欲。在任何場合都有支配欲較強的人,而在政治界最為明顯。為了避免政治當局猜忌,瑪竇每論到權力欲用字都很晦蒙,路加較不避諱,「魔鬼引他到高處,頃刻間把普世萬國指給他看,並對他說:『這一切權勢及其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全交給我了;我願意把它給誰就給誰,所以你若是朝拜我,這一切都是你的。』耶穌回答說:『經上記載: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惟獨奉侍他。』

在古代,榮華及物質享受是權勢的副產品,第三個誘惑的重點是權力欲。按宗教觀點,這是最嚴重的罪惡,因為只有上帝是世界的真正主人,貪財直接侵害的是他人的利益,虛榮逞強的直接受害者是自己,權力欲則直接侵犯上帝的權益,故新約拿魔鬼當權力欲的代名詞,你崇拜權勢,便得到權勢,及其他附帶利益。

在原罪學說的影響下,教會不信任人性,迷信外在管制和權威。講論修行的傳統論著,很少批評權力欲,卻大力鼓吹服從,主張放棄個人的自由意志是最高級的修養境界。這些修行書固然嚴格批評驕傲,但指的主要是個體不服從領導的心理,結果在教會內沒有雙向溝通的管道,對官方主張有異議的文章,教會的報章雜誌絕對不許刊登。教會把信徒看成未成年人,怎能怪信徒消極被動,而表現積極的又多逢迎作戲之流?

專制局勢之形成,固然因為有人權力欲強,也是因為許多人不愛惜主權。新約強調上帝子女的自由和尊嚴,就是要把主權和責任還給個體,在最後的完美社會中,沒有權威和權貴立足的餘地。「他們不需要燈光,也不需要日光,因為上主天主要(親自)光照他們」(默二十二5)。在真正開明成熟的社會,政治和宗教首領最多有點象徵價值:「豹狼將與羔羊共處,虎豹將與小山羊同宿……一個幼童即可帶領他們」(依十一6)。這種局勢只能逐漸形成,而教會該起示範作用,讓信徒能獨立思考,成為真正自主自律的人。(註:此文於民國791229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86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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