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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聖經觀點,人生是個發育過程.是人塑造自我之過程。一切煩惱皆由此而來。人有許多潛能,生理發育幾乎是機械式的,但其他能力之運用,主要靠自己之抉擇。人格絕對要靠自己塑造。

瑪竇及路加福音都記述了耶穌傳道之前受魔鬼誘惑的經過。因為情節離奇,許多學者遂主張那是耶穌之特殊身分所專有的誘惑。顯然這是誤解。福音作者既然希望讀者知道這事,必然對每一信徒都有意義。此外創世紀前十一章可以說是舊約之宇宙觀和人生觀的綱要。那裡也有第一對人類受考驗的敘述,而我們將看到,兩處的考驗項目完全一樣。

創世紀講的不是原祖專有的考驗,而是每人隨時隨地都須面對的考驗。耶穌的考驗也是一樣。而且福音說耶穌受誘惑之前「四十天四十夜禁食」,影射的顯然是猶太人進福地前,在西乃沙漠四十年之考驗。

耶穌受誘惑之敘述,是客觀的歷史事實之記錄嗎?由於「四十天四十夜禁食」之象徵色彩,及其他的離奇情節,該說那不是歷史事實,而是虛構的故事,為加深讀者的印象,並便於記憶。然而這個故事,似乎不是福音作者編造的,當作耶穌一生所面對之考驗的撮要。至少那不是瑪竇編造的。

按聖經學家一致的見解,在前三部福音中,以馬爾谷福音定型的年代最早,其次是路加福音,最後是瑪竇福音。在瑪竇福音中,整篇山中講詞(五至七章)就是按耶穌受考驗之項目結構起來的,二者之邏輯和層次關係非常密切(參看拙文「山中講詞之結構與詮釋」,哲學與文化月刊,十三卷十期)。但因為路加是希臘人,摸不清猶太人的思路,結果使他濃縮的山中講詞毫無條理可循,他把考驗後兩個項目調換次序也沒有道理。馬爾谷也知道這件事情,但因為他關心的主要是耶穌的事蹟,而不是他的言論,故未詳述細節,只說耶穌受洗之後,「聖神立即催他到曠野裡去,四十天之久,受撒殫(魔鬼)的試探」(一12)。所以最有能力編造這個美妙故事的,只有耶穌本人。若假定為歷史事實,也不可能有旁觀者,只能是他自己講的。

但那事情的經過,不必是外在的具體事實,也不必是在夢幻中的經歷,最簡單自然的解釋,是假定那是耶穌根據他對人生問題之領悟,而編造的故事,為使信徒便於記憶。抽象命題固然清楚精確,但極易忘記。一個數學公式,若與具體例題配合起來,便不易忘記。浪子回頭的故事(路十五),比強調一百次「天父是慈悲的」,作用大多了。

耶穌對誘惑之感受究竟能有多深呢?許多信徒可能想,他既然是上帝之子,是真理之化身,對誘惑該毫無感受,誘惑是絕對外在的東西。這是毫無根據的錯覺,使他成了外星人,沒有常人對生活的那種體認,並使他的行動失去了表率價值。正確的基督徒信仰,該肯定他是真真實實的人,與常人有同樣的生活感受,甚而更為敏銳。

誘惑或考驗之感受,該從認知及抉擇兩方面去看。為能感到誘惑,先得有分辨能力,石頭沒有誘惑,發覺在面前有兩條路可走,選取較差者(不必一定是邪惡的)便構成誘惑。這種知覺,也不必假定有「全知」能力,因為人的責任是隨著行動能力逐漸開展。在另一方面,好壞之基本原理又極易認知:「天主的話離你很近,就在你的口裡,就在你的心中」(羅十8)。事實上耶穌也曾臨時改變計畫,為滿足聖母的願望,他提前顯示了行奇蹟的能力,變水為酒(若二)。

抉擇在於你肯不肯付代價,而精神壓力是大是小,在於須付的代價是重是輕。在平淡生活中,很少遇上動心忍性之抉擇機會。為應付這樣的生活,所需要的修養並不很難;世界上有許多可愛的小人物,然而如果一人能力強,關切層面廣,良知又敏銳,痛苦就多了。「智慧愈多,煩惱愈多,學問愈廣,憂慮越深」(訓一18)。

舊約裡的先知,在決定干預世局之前,大都有過艱苦的內心掙扎。當先知不是愉快的事情。約納先知為逃避上帝給他的使命,曾設法遠走高飛。耶穌認定以身殉道是救世最有效的方法,但在被捕的前一刻,該拿最後決定時,仍然感到無限的徬徨,「他在極度恐慌中,祈禱越發懇切,他的汗如同血珠滴在地上(路二十二44)。他知道要放棄理想還來得及,但那是誘惑。

一般人遇到的誘惑和抉擇,在於是否要為了一些可有可無的利益而傷害他人。這種誘惑的壓力,比耶穌所承受的,實際輕鬆多了。如果不能抗拒,只能怪自己私心太重。(註:此文於民國79122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85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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