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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是以動態觀點看宇宙人生。人生是個發育過程,是人塑造自己的過程。人類的大生命也是個生長過程,最後目標是成為世界的主人,實現創世之初上帝交給人的使命:「你們要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魚……(創一28)。但是為能當世界的主人,先須認識世界;人類該先聽世界的話,世界才肯聽人的話。而痛苦之感受能力,是人認識自我和客體世界必要的方法。

在另外一面,人生來就有正義感,並嚮往完美。在以發育為主的人生觀中,理想之任務是指出努力方向。痛苦使人發覺現實與理想之間的距離,產生動力。若沒有理想,是否能有痛苦感受很成問題;至少痛苦激起之行動不能代表成長,只是毫無方向的騷動。所以正義與完美之嚮往,也是發育不可少的條件。

但是急迫的正義感和完美主義,必然造成短見;所引發的行動是假成長,有時是負成長。用麻醉品得到的美好感受,當然沒有建設作用。其實避世避人的修行家,也是急迫正義感和完美感的產物。以剪斷對外關係為必要條件的修行,得到的只是形式化的完美,能達到自我陶醉之目的,但對改善外界則不中用。這些人與社會接觸時,很難顯出有深厚的「修養」;因為社會生活所需要的修養,與他們的修養是兩回事。教宗柴賴斯底奴斯五世被迫讓位,因為他雖然是大好人,但不懂人間的遊戲規則。

上述之修行法則如果只當暫時手段,則是合理的。為解除痛苦,「暫時」利用麻醉藥品也是合理的,有時也能是必要的。但要知道,因為聖經關切的是客體與主體之整合,其中幾乎找不到切斷對外關係的修行法則;就連禱告的方法,耶穌也是在徒弟之要求下才講的。路加說:「有一次,耶穌在一個地方祈禱,停止以後,他的一個門徒對他說:『主,請教給我們祈禱,如同若翰教給了他的門徒一樣』」(十一)。現在有些基督徒熱中於所謂的「東方靈修」,似乎根本不知道聖經的立場,而是柏拉圖的信徒;不知道「道不同不相為謀」。

保祿嚴厲批評禮法意識形態,正是因為這種心態追求的,也只是形式上的完美,是急迫正義感和效力感的產物。群體需要禮法,需要秩序。但是任何時代之禮法和秩序,都只是暫時的妥協方式,不絕對公平合理。

對禮法之關切與對他人之關切是兩回事,有時且互相衝突。在耶穌時代,有關安息日之禮法非常嚴格,連可以走多少步路都有限定。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當然遭到非議。某安息日耶穌在會堂治好了一位患病已十八年的婦女,「會堂長因氣惱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便給眾人說道:『有六天應當工作,你們在這些日子裡可來治病,但不可在安息日這一天。』主回答他說:『假善人哪!你們每一個人在安息日,有不解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水的嗎?……」  (十三10。參看瑪十二11)。

只要世界是有變化的,就不可能有絕對合理的禮法;在保護秩序之餘,禮法必然同時阻礙變通。保祿批評禮法意識形態,只是為使信徒認清,禮法不足以使人成為上帝眼中的好人。但是禮法雖然沒有道德價值,信徒仍該服從當地的禮法和社會權威,縱然是對自己不利的:「必須服從,不只是害怕懲罰,而也是為了良心……該給誰完糧,就完糧;該給誰納稅,就納稅;該敬畏的,就敬畏;該尊敬的,就尊敬」 (羅十三)。他又說:「我這人是以理智 (即內心)去服從天主的法律,而以身體 (即外表)去服從罪惡的 (即社會為防制罪惡的)法律」  (羅七24)。這不是雙重人格,而是保持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張力。

關於禮法與天性在修養方面的調配問題,孔子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雍也)。所謂「史」就是守舊,不切實際。原罪學說使教會不信任天性,迷信外在管制和規範。有些宗教革命派似乎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又太任性了。路得馬丁曾說:「你要勇於犯罪,但更勇於相信」。對罪惡感太強烈的人,這口號固然有寬解功能,但未免偏激。

對禮法和外在權威之流弊,有誰能比耶穌的感受更深?但他推行的改革,絕不訴諸外表的強制和武力。他對以武力拒捕的徒弟說:「你想我不能要求我父,即刻給我調動十二軍以上的天使嗎?」(瑪廿六53)在羅馬總督面前他說:「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不屬現世模式);假如我的國屬於這世界,我的臣民早已反抗了,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若十八36)。靠武力的改革是假成熟。撒野的基督徒是走火入魔。沒有耐性,就沒有真正的整合與成長,而是揠苗助長。(註:此文於民國79818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 66 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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