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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陳鼓應教授的「聖經批判」第一章之標題是:星座中的獨裁者。第一部分是從舊約早期歷史書中,節錄的上帝或以上帝名義之殺人事件;第二部分主要是從先知書中,節錄的上帝以處罰警告人類之字句。

  他是為證明:「耶和華的足跡所至,莫不瀰滿(漫)著一股濃烈的暴戾之氣。據舊約的記載,遭耶和華所擊殺的人,有數字可稽者總共達九十萬一百五十四人之多,而無數字可查者,為數更多」(一頁,環宇)。

  統計是研究社會現象常用的方法之一,例如為知道某地區之出生率或離婚率。這層工作,是小學畢業生就能做的,不必勞動堂堂的哲學教授。但是孤立的數目字本身不顯示任何意義,而須由詮釋者加以解讀。解讀是否正確,則繋於詮釋者的其他學識及經驗。例如至少他該知道其他地區或同一地區不同時代之統計數字,才能知道某離婚率是否正常;若不正常,再用其他方法找出原因。

  舊約早期作品之價值,至少該從兩個角度思考,才能得到正確的評估。最淺顯易知的是文化發展史的角度:這可稱為歷史批判。再深一層是哲學及教育原理等角度,這可統稱為義理批判。

  舊約聖經這部「文集」,是古猶太人選輯的人生哲學教材;各篇作品之寫成前後歷一千餘年,又曾數次修訂。早期基督徒沒有刪除好似粗野的舊約某些作品,是基於文化發展史之意識。更具體一點說:早期基督徒憑直覺感到,若沒有舊約之文化歷史背景襯托,耶穌之言行的意義不可理解,也不易看出他的主張有何優長。

  近兩世紀的理性主義派,因了人類當前的成就,而傾向輕視古人的摸索過程。這心態阻礙科技發展的作用不易看出。但目前科學界的立場有點不同:各大學都開有數學史科學史之類的課程。為解答當前的某個科技難題,有時可以從古人的摸索過程中得到靈感。在人類的精神及社會問題方面,先人的經驗及完整的歷史意識更為重要。

  日本人不願忘記美國人投的原子彈,卻想不使子孫知道他們在中國的暴行;他們的子孫能得到正確完整的歷史教訓嗎?對二二八事件一面倒的報導,對新台灣人也只會有害而無益。本省原住民若不忘記獵人頭時代的生活,會以比較平衡的心情,面對當前處於弱勢的命運。

  不重視古人的摸索經驗,必然使個人生活及社會陷於混亂。輕狂的理性主義派,信奉的是刺激與反應之直接功利原理。許多風雲人物,無論黑道或白道,多少有似無靈動物,只重視眼前利益;因為適合無知大眾的口味,又有輕狂的理性主義派護航,所以成為大家崇拜的偶像。

  聖經文化是繼承埃及和巴比倫文化,並在一神(或主神)觀念已經相當明確的時代開始發展的。可能因為猶太人一直是個弱勢族群,早期又居無定所,他們的一神論沒有像在埃及和中國那樣,只朝政治思路發展,利用一神觀念支持國王的無上權威(天無二日),把國王視為上帝的化身或全權代表(天子);他們重視上帝的超然性,不把他與任何有形物混為一談。聖經一直反對極權主義,主張宗教與政治分權之精神,也是由此而來。一般所想的「以神道設教」,或「神權主義社會」,不全合聖經精神。

  不向世界上的現實強權屈服,猶太思想家自然就得倚重上帝直接干預萬事萬物之觀念;於是人生任何層次的順或逆,都成了上帝之賞罰的效果。這可稱為泛道德主義;但是只有小孩會相信,猶太人逃脫埃及之奴役時,未曾動用暴力(出谷紀)。陳君只注意舊約早期作品中的處罰事件和虛構故事,卻不提同樣被強調的上帝之賞報觀念。

  只靠賞罰使人不敢為非作歹,當然不是最好的教化策略。保祿認為那只能製造奴隸,「因死亡(之處罰)的恐怖,一生當奴隸的人」(希二15)。但是對許多人,處罰意識又不能沒有。沒有處罰,有多少人自動戴安全帽?而這還是為了騎士自己的利益!但人為的處罰能管制多大範圍?神之處罰觀念該廢除嗎?同情壞人卻不同情受害人合理嗎?

  舊約早期作品中提到的處罰,可分為兩大類別(還未提來生處罰)。其一是以上帝名義施行的政治及司法處罰;這點留另文討論。其次是集體性處罰,包括天災及社會災難(如戰爭)。聖經把天災(如洪水故事)視為上帝的處罰似乎沒有必要,其公平性也引起疑問。然而人為因素能加重或減輕其破壞作用,這類故事不是毫無意義。而且聖經作者對天災之公平問題也不是毫無意識,故不明確指出某天災處罰的是什麼罪惡。你可以想水災是因破壞山林或河道。

  社會動亂及戰爭,該由社會當局負主要責任。但是希特勒一人不能引發使歐美死亡一千餘萬人的大戰。猶太人若非民族仇恨太強,不可能有猶太戰爭,及隨後兩千年的流浪。沒有處罰意識,對社會情勢沒有憂患意識,等災難發生時再怨天尤人,就太晚了。(註:此文於民國88416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455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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