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認為,慷慨與揮霍同是支配欲之表現。這見解雖然不很正確,但也有些根據,值得重視。許多次表面或主觀似是慷慨與奉獻精神之表現,實際是揮霍和浪費。二者雖然都是支配消耗自己的東西,但慷慨該是為了他人的利益而付出,以他人之實質利益為行動之指南;如果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某種感受,則慷慨極易成為變相的揮霍。
大家知道揮霍不是美德。但是假慷慨與奉獻之名,大家造成的浪費情形可能更多,至少更加可悲,並且最難覺悟。揮霍是不必要或與客觀效果不成比例的耗費,同時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某種需要,無論是身體上的,或精神上的。適度的吃喝玩樂是權利也是義務,過度的是揮霍。受虛榮心支配的人,為了受人看重,出手大方,是揮霍而非慷慨;縱然有人因而獲得一些利益,也不使其行為變成慷慨,因為他的目的不是為圖利他人,而是為滿足自己的病態心理需要。
耶穌說:「你們應當小心,不要在人前行你們的仁義,為叫他們看見……當你施捨時,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如同假善人在會堂及街市上所行的一樣,為受人們的稱讚」(瑪六)。這類施捨雖然有樂善好施之外表,但不是慷慨,因為窮人只是用以表揚自己的工具。既然假善人關心的不是窮人,至少這類花費中的一部分屬於浪費或揮霍。
上面的分析可助人理解保祿的一段話:「我若把我所有的財產全施捨了,我若捨身投火被焚,但我若沒有愛,為我毫無益處」(格前十三3等)。保祿在此討論的是行為動機,指出外表的善行可能有名無實,雖然他人可能得到了某些客觀利益。但如果你關切的不是他人(沒有愛),在這類豪放的付出中,一定有一部分是浪費,是揮霍。所謂「為我毫無益處」,是說那不是百分之百的善行,至少不能全部算為功德。
有時基本動機雖然正當,仍然能是揮霍,而不是完美的奉獻;最淺近的例子是溺愛。現在國內最常見的現象,是父母小時家境比較窮困,許多願望未能得到滿足;現在輪到自己當父母了,由於一種補償心理,自然想滿足孩子們的所有願望,不問合理不合理。這樣難免使子女養安成任性和奢侈的習慣,不知享受該付代價。其實這是我國家庭教育常犯的通病,故此「富不過三代」的現象非常普遍。假慷慨之可悲就在這裡:對他人無益,多次反而害人。
在心理層面,下面的例子與上述情形完全一樣。你在菜市場或夜市看到一個殘障爬行乞討,你仁心一動就丟給了他十塊錢。十塊錢算不了什麼,但背後卻有一些屬於浪費的現象,因而能使你的小小慷慨變成小小的揮霍。大家知道有人白天當乞丐,晚上住豪華旅館。也有人利用殘障兒童等騙錢,濫用大家的仁心。
這並非說有人濫用他人的慈悲,就該硬起心腸,對他人的困境視若無睹。有人確實需要你的及他人的那十塊錢活命。但也要知道,有責任感的慷慨才是完美的奉獻。為了那十塊錢雖然沒有必要先去調查那人的實際處境,但每丟十塊錢時總該想一下,有沒有辦法使你的及他人的那些十塊錢,發揮更有效的作用。
人類的一切行動,都是從本能開始;然後在理性的協助下,逐漸改良行動方式,使之發揮較大的效能。所有科技方面的進步,都是這樣得來的。不忍之心和愛心也是一種本能。使之窒息枯萎是背叛天性;但也不該使之停在本能狀態,只靠偶而出現在眼前的機會滿足一下愛心的衝動。人格之發育要求人把本能的愛變成持久的關切。
現代科技方面的進步,是基督徒社會開始推動起來的。現代社會的各種公共福利設施,從學校醫院,到對各類處於不利條件者之照顧,如對孤兒老人及殘障等之協助,也是基督徒開創出來的。中國人並非沒有愛心,但過去只表現為直接和暫時的零散行動。許多人到目前仍是停在這種精神狀態,因而造成許多浪費。無論那裡發生了值得同情的個案,只要傳播媒體報導出來,就有許多錢飛到。有時苦主因而致富,也有時錢被他人騙去;而同時在各陰暗的角落,又有許多極度困苦者沒有任何人關心。
社會上各種不幸的人,需要大家伸手救助。個體的本能愛心和不忍之心,也該有機會得到滿足。但是為避免浪費,除了自己直接認識的窮苦人可直接救助外,在其他情況最好透過可信任的機構。有組織的機構才有能力事前調查和事後追蹤。此外最好再有中間或基層組織,以會員之不定期訪問等方式,監督所資助之較大機構的運作情形。政府雖然經費充足,但多次缺乏機動性和創興性,不易配合社會的需要,最好只管監督和資助。(註:此文於民國82年1月9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89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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