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耶穌當初是從天上飛到人間,坐在一個地方,或站在那裡,什麼話也不說,也沒有任何動作;如此一年,十年,三十年,然後又飛回天上去了。縱然能夠證明,他就是上帝,對人類有什麼指導作用呢?最多能引起各種毫無根據的猜測;都沒有根據,所以都有可能成立,只看誰的想像豐富。
幸好後世基督徒,沒有把耶穌限制在那樣小的空間,聖經不是無字天書;但是大家一直有約束或扭曲他的傾向。第一世紀出現的一種異端,要消除他的人性:他只是神,那個人是幻影。耶穌的行動成了假的,沒有表率意義;他的言論也成了憑空而發的,沒有人講話時那種心理和文化背景,因而不易理解,進而可以隨便附會。但聖母是耶穌之人性的見證。
基督徒承認耶穌是真實的人,但在各別問題方面,仍有許多保留。就拿福音記載的耶穌三項考驗來說,許多人認為那是他的特殊身分專有的考驗,對常人沒有直接意義。美國一部天主教聖經集解,論到瑪竇這段記述說:「耶穌所有的考驗(誘惑)都是關於他的救世使命:縱然在神學象徵性的敘述中,耶穌也不是顯出能有人類之普通誘惑」(The Jerome Biblical Commentary)。
這樣減來減去,在耶穌的人性表現中,還有什麼是為指導常人之實際生活的呢?另一個後果非常嚴重的例子,是保祿有關情理與法理的論戰。許多人覺得,那只是基督教義設法脫離猶太教母體,到完全獨立之前,過渡時期的問題,沒有超時空的意義。雖然沒有人瘋狂到大刀闊斧篡改聖經,但是翻譯時動點手腳,某些段落永遠不提,另一些字句斷章取義,結果還不是一樣?像聖經這樣複雜的一套大書,能用來支持任何荒誕的幻想。總之,沒有任何基督徒教派,傳揚的是完整的耶穌。
後世各教派的偏差,主要是源自原罪學說。當初大家若不是迷於柏拉圖式的清高理想,原罪學說不會那樣輕易在教會內得勢。但是在人生各種痛苦和壓力下,解脫肉體之企圖,永遠是人的一種誘惑。原罪學說是聖經思想向柏拉圖心情靠攏的結果。下面這話的情調是十足柏拉圖式的,雖然作者無意反對聖經肉體最後復活之理想:「人死只能甩脫了物質的肉體,其靈性的精神部分一靈魂,還繼續的活下去,回到永恆的境界」(天人之際,二五六頁,聞道)。
從虛無中,可以想像出任何東西;根據錯誤的前提,也可推出任何結論。以原罪學說為前提,喀爾文不只是回到了舊約精神,而且表現的是耶穌時代最偏激的狂熱派之精神,政教合一的專制社會是他夢想的天國。他在日內瓦當權二十三年間,被放逐、監禁或處死的不計其數。一個有異端思想的西班牙人(Servet),在維也納被天主教當局判為有罪,在監獄故意讓他有機會逃脫,結果到了日內瓦卻被活活燒死。你喜歡跳舞、喝酒、玩牌、閱讀輕鬆讀物嗎?請入監獄!女人的髮型或衣服有點講究嗎?罰錢!總之,喀爾文派的特色,是把宗教信念直接具體化為政治性的強制,不激烈就是不虔誠。
路德可以說正好相反。得救只是靠信仰,現世性的功過與得救毫無關係:「我們講該行善,我們稱道善行,並非想藉著善行上天……相反地,是為針對人的(現世)需要及利益,給人服務……的確,上帝的善業從上而降,只給我們天上的和永恆的利益,而我們的善業留於此世,只產生與此生及現世存在有關係的」(Weimar全集,三十七冊,六六二頁)。這是說,人性活動沒有宗教和永恆意義,與將來升天堂或下地獄毫無關係。
天主教主張得救是靠個人的功德,但是功德之認定標準是聖經與柏拉圖式心情妥協的結果。最高的理想人格是棄俗修道,放棄私有財物、親情、和自由意志。一般信徒只須善守十誡。但因為過去教會不鼓勵信徒閱讀聖經,也不重視星期天的講道,信徒的生活指南幾乎只是本能。
梵蒂岡會議決定的新方向固是積極入世,但因為沒有批判過去的立場,領導階級仍是獨身者,顯然是騎牆立場,不易發揮入世作用。而會議後改編的星期天彌撤中用的聖經選訂,重心仍是耶穌之身分等問題,有關現實生活的章節很少,舊約選用的也太少。
如果講道的人生活體驗豐富,多少能夠補救上述之缺失。但事實正好相反:神父遇到和關切的生活問題很窄,講道時只能在空泛的大原則上轉來轉去,有人每次都是從開天闢地講到世界末日。在這些條件下,怎能希望信徒比非信徒對人生有更清楚的理解,並有更傑出的表現呢?(註:此文於民國80年10月1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25篇。)
(作者:劉俊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