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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想一個證據十足的學說,須有豐富的學識,及靈活敏銳的思考能力。幻想病患者最擅長大膽假設,但也最不會小心求證。但是評估一個學說的好壞,就容易多了。許多人不是藝術家,卻多少看得出哪部作品較好,哪部作品較差。大學教授雖然不是十項全能,但對與其專業相關的問題,總該有點批判能力。然而我國有些所謂學者,不管在哪裡看到了多麼荒唐的假設,都敢拿到國內賣弄。問題何在呢?與在其他領域行不由徑,和取巧走險的人,有何不同呢?

國內有人斷章取義,主張新約的博愛精神是保祿的發明,而耶穌是偏激排外的民族主義者。信徒都知道這只不過是愚人的狂想。不過保祿確實有點神秘。他強調他親眼見過耶穌,他傳的福音是直接得自耶穌。何時何地呢?他沒有說明。有人可能想他指的是大馬士革路上那件事情。但按宗徒大事錄(使徒行傳)說的,他當時似乎只聽到聲音,未見到人(九4)。

一般信徒太高估上帝或耶穌之神秘直接的灌輸作用;這是毫無根據的幻想。耶穌自己也不是一切瞭如指掌,也得經常禱告,即與上帝溝通,與自己溝通。保祿去阿剌伯,可能是解答上述問題的關鍵(迦一17)。他相當聰明,學歷又好,為 「理解」福音不是難事。不過他對福音那股狂熱,仍然不易解釋。

耶穌傳道時的聽眾是老百姓,不是哲學家,故他多用具體語言,很少講廣泛原理。但在處理具體問題之方式的背後,假定有些原理。例如瑪竇福音山中講詞有關人對他人之義務的六個事項(五2148),按公平交易原理就講不通,而須透過恩愛原理去懂,也就是付出的多於得到的或所企望的。保祿的貢獻,主要在於利用法理與情理之對比,把具體語言背後的原理突顯出來(見拙文「保祿論情理與法理」,高雄師大學報一期)。

論到保祿的博愛或大同主義,可能有人誤想他是不識時務的理想主義者。「凡是領了洗歸於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迦三8)。但這只是最後理想目標,在具體行動時,他採用的是行遠自邇的漸進策略;故他尊重政治當局的權力,讓逃跑的奴隸再回到主人那裡,要求女人在集會時蒙頭,不許她們發言;這都是與現實妥協。至論向非猶太人傳教,他們不必守猶太禮法等觀念,也不是保祿先想到的,只是他態度積極(宗八,十等)。

耶穌當然知道上帝是全人類的天父,他的救世使命是世界性的:「我還有別的羊,還不屬於這一棧,我也該把他們引來」(若十16)。在治好羅馬軍隊一位小隊長的僕人時他說:「我給你們說:將有許多人從東方和西方來,同亞巴郎……在天國裡一起坐席;本國的子民(猶太人),反要被驅逐到外邊黑暗裡;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瑪八5等)。

但是耶穌堅持,猶太人有權利「先」聽到全部福音。他向一撒瑪黎雅婦人說:「你們朝拜你們所不認識的,我們朝拜我們所認識的,因為救恩是出自猶太人」(若四22)。這不只是基於實用動機,還有更深遠的理由。假如耶穌是生在西伯利亞,世界上不會有新約這套東西出現;為在那種文化背景中,無法感到新約所感到的問題,也無法襯托出福音精神的特色。舊約是新約必要的陪襯,縱然是對現代信徒而言。

在耶穌時代,猶太的偏激愛國恐怖分子非常活躍,勢力很大:「由洗者若翰的日子直到如今,天國(理想社會)是以暴力奪取的,訴諸暴力的人,就攫取了它」(瑪十一12)。在中日戰爭時神父能向國人直言「你們當愛日本人」嗎?恐怕兩天內就遭暗殺。耶穌不能給這些人留任何把柄。為指非猶太人,保祿也用「希臘人」而不提羅馬人。耶穌傳道時,徒弟們似乎常帶刀劍,以防遭偏激分子暗襲(若十八10;路二十二38)。耶穌雖然早就準備以身殉道,但他絕不要因漢奸之罪名而死;否則也會使後人對福音精神產生誤解。

由此可知,耶穌派徒弟去實習傳道時,為何特意叮嚀不可去非猶太人地區:「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去;撒瑪黎雅人的城,你們不要進」(瑪十5)。福音之架構建好後,耶穌就不避嫌了:「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撤瑪黎雅,並直到地極,為我作證人」(宗一8)。

只要有小學程度的人,把新約只閱讀一次,也不會想耶穌是偏激的民族主義者。但若一人不知自愛,信口雌黃,縱然有博士學位,也會顯出其小丑的本色。(註:此文於民國80928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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