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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記述的是猶太人兩千來年的事蹟,即從他們的祖先亞巴郎(約公前一八五O年),到公後第一世紀的耶穌及其徒弟。有關耶穌及其徒弟之事蹟和言論的作品稱為新約,耶穌以前的作品屬於舊約。

新約包括二十七篇作品,即四篇耶穌傳(稱為「福音」),一篇耶穌之徒弟的傳記(天主教稱「宗徒大事錄」,新教稱「使徒行傳」),二十一篇耶穌之徒弟們寫的書信(大部分出自保祿),及一篇展望歷史的作品(稱「默示錄」或「啟示錄」)。這些作品都是用希臘文寫的。大家猜想福音有阿蘭文(耶穌時代的希伯來文)底本,但至今未找到物證。新約有幾篇曾被馬丁路得剔除,在十七世紀大家又接受了傳統的篇數。

舊約的體裁很雜,有歷史書、傳記、時事評論(先知書)、詩歌、小說、戲劇(約伯傳),及修身養性的作品(所謂「智慧文學」)。

舊約之篇目問題爭執頗多。猶太人原用希伯來文;後來希臘文成了中東的官話,而猶太人僑居外地的人又多,故許多人改用希臘文寫作,並把希伯來文作品譯成了希臘文,稱為「七十(二)賢士譯本」。耶穌的徒弟傳道時在猶太本土非常不順,改向僑居地發展,自然採用了僑民習用的希臘文舊約。

但在猶太本土,宗教當局不承認希臘文作品是聖經,只有希臘文譯本而希伯來文原著失傳的作品也遭到排斥。在早期基督徒中,也有少數人抱此立場。宗教革命派為了與教會傳統對立,採取了這個立場。因此天主教用的舊約多出七篇作品,即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下兩篇、智慧篇,德訓篇,及巴路克先知書。此外還多出了幾段極短的章節,但關係不大。

為培養信徒的生活態度,少讀七篇作品似乎沒有關係。其實不然。大家知道,馬丁路得當初要排除雅各伯書信,是因為不合他的「信即成義」學說。聖經思想顯然有個演變過程。少了舊約晚期那七篇作品,便使猶大人的思想史有了一個斷層,使耶穌的立場不易理解。

猶太人的歷史是從一個家族開始,然後成了一個民族,但始終沒有完全擺脫其他民族和超級強國的牽制。在另一方面,他們又是很有自信和要強的民族,故未被消滅或同化。在不斷的考驗中,像許多弱者一樣,他們形成了極強烈的排斥和仇恨異己的心理。

後來的思想家,所謂「先知」,慢慢推展了比較開放寬容的精神。依撒意亞把居魯士看為保護弱小民族權益的上帝使者(四十五章);約納先知書把尼尼微人也看成上帝的子女。但從巴比倫歸國後,排外的民族主義精神又死灰復燃;厄斯德拉嚴禁異族通婚的措施便是一個證據。大概成於公前第二世紀的艾斯德爾傳,仇恨和報復心理極重,有人說是聖經中道德水準最低的作品。

散居在異族和異教徒中間的猶太僑民,自然得尋求一種妥協方式。多俾亞(多比特)是在受歧視壓迫的社會中設法對他人有實質貢獻的典型人物;智慧篇則指

在這種環境中該提防的事情,即希臘的厭世思想,及偶像崇拜。巴路克先知書之希伯來文原著失傳,大概是對異族政權之妥協語氣不受猶太本土大眾之歡迎。

不過在猶太本土,也有抱妥協務實立場的人。公前第三世紀左右的訓道篇,便排斥不切實際的企圖和行動:「幸與不幸都是天主所為,其目的是為叫人不能覺察自己將來的事……(所以)不要過於正義(不知變通,當俠客烈士),也不要自作聰明,以免自趨滅亡」(七13等)。但在公元七十年猶太戰爭之慘痛經驗以後,這作品之聖經地位才得確定,是頗值得玩味的。新約發揚的是眾先知之精神;而厄色尼人及洗者若翰派則是死硬民族主義者。

基督徒從一開始就接受了上述七篇作品。教會走向厭世和專制路線的直接原因是原罪學說;而此說定型的時代,也正是排斥上述作品聲浪最高的時代;脾氣火爆的熱落尼莫(Lerome)最為著名。喀爾文及不與社會妥協的英國清教徒,都是若翰型的人物。「紅字」(Carlet Letter)裡描述的那群信徒,似乎不知道若望第八章耶採解救淫婦的記載。

以基督徒的立場來說,舊約之所以有價值,因為那是給耶穌之立場定位不可少的歷史和文化背景。若沒有舊約的陪襯,新約極易被誤解為厭世和出世的思想。但舊約畢竟只是走向新約的過程,不是定論。偏愛舊約,很難培養出耶穌的慈悲心懷。使新約與舊約之間有個斷層,也不可能毫無影響。無論肉體或精神,偏食都有害健康。(註:此文於民國8046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98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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