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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第三章講人生抉擇,指出人選取邪路的動機有三個,即物質利益之貪求,虛榮之貪求,和權勢之貪求。在一般情形,行為之動機常是混合的。但是分開討論仍然有其必要,使人對各動機之作用有較清楚的意識。第三章是罪惡之總論。接下來作者給三個動機各配上了一個故事。第四章之兄弟鬩牆故事,是以物質利益之爭執為話題。

夏娃生了兩個兒子,長子加音務農,次子亞伯爾牧羊。「有一天,加音把田地的出產作祭品獻給天主;同時亞伯爾獻上自己羊群中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羊;上主惠顧了亞伯爾和他的祭品,卻沒有惠顧加音和他的祭品;因此加音大怒,垂頭喪氣……事後加音對他弟弟亞伯爾說:『我們到田間去!』當他們在田間的時候,加音就襲擊了弟弟亞伯爾,將他殺死」。

從表面看,這好似是為爭寵而引起的殺人事件。卡繆說:「那個殘忍和任性的上帝,毫無理由地悅納亞伯爾的祭獻,而不悅納加音的祭獻,因此引起第一個殺人事件」(拙譯,反抗者,五四頁,三民)。真是毫無理由嗎?一位經常在表達技巧方面動腦筋的著名文藝作家,尚且如此粗心大意,不常接觸文藝作品的人之誤解,就不足見怪了。

創世紀其實提出了兩個理由。第一個是純宗教理由。那裡雖未明說加音對上帝吝嗇,但強調了亞伯爾的誠懇慷慨。如果一個人格是透明貫通的,則忠於上帝,忠於人,和忠於事,該是同一個精神的表現;忠於上帝的表現只有象徵意義,即表示那人願意尊重與上帝有關的一切,諸如他造的宇宙萬物,他給人的誡命等等。祭獻及其他敬禮上帝的行動,只表達人對上帝的感情,沒有實質意義;因為上帝不需要人的任何東西:「難道我吃牛犢的肉塊,或者我喝山羊的鮮血?」(詠五十12)。

然而在一般情形,人格很難絕對統一,純宗教層面的忠誠多少能與其他層面的忠誠脫節。故此創世紀作者也指出了加音在上帝眼中失寵的實際理由。上帝警告他說:「你若做得好,豈不也可揚眉吐氣?」所以加音是對任何事都不認真的人。所謂「上帝惠顧了亞伯爾云云」,是說因為亞伯爾忠於事,故此事業順利,財富滾滾而來。是這情況使加音心生嫉妒,殺了弟弟。上帝的惠顧不能直接認知。加音的罪惡是生於財物之爭。

論到加音犯罪之後果,作者又暗示了事業成功所需要的另一個因素,即是人和:「你現在是地上所咒罵的人,地張開口由你手中接收了你弟弟的血,從此你即使耕種,地也不會給你出產……」。按死字面去懂,這話絕對不合事實。無論好人壞人,只要付出同樣的心力和體力,運用同樣的工具和技術,效果不該有什麼差別 ;因為上帝不會暗動手腳;「他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瑪五45)。

加上人和問題,並從社會整體的角度去看,「耕種而無收穫」之說就合於事實了。作者在編寫這故事時,想的是他面前的具體社會情況,假定在事情發生時,世界上不只有四個人,故加音須去野外殺亞伯爾,犯罪後他又說:「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亞當和夏娃會殺他嗎?但在一個社會中,如果每人都為自己的利益而設法盤算破壞他人,自然不會努力工作,生產工具和技術也無法改進,結果必然事倍功半,最後使綠洲變成沙漠。

在落後地區,欺騙偷搶的現象較多。許多人可能想,這是貧窮引生的罪惡。其實問題的關鍵在於道德意識,至少那是個惡性循環問題。地理條件不是社會貧富決定性的因素,除非環境特別惡劣,例如南北兩極。在羅馬帝國時代,埃及還一直是義大利的糧庫;兩河流域在古代也曾是繁榮地區。這些地區未能一直保持繁榮,當然原因不在地理條件。

亞當犯罪後,上帝也提出了類似的警告:「為了你的緣故,地成了可咒罵的(不可愛的,不合人願的);你一生日日勞苦才能得到吃食。地要給你生出荊棘和蒺藜,你要吃田間的野菜;你必須汗流滿面,才有飯吃」(三17)。這裡也須假定罪惡使人際關係惡化所產生的作用,是大家不走正路逐漸形成的情勢;同時兩處都不只指耕種問題,而是指一切生產活動。

為貪財而殺人乃是極限例子,還少於為爭權而殺人的情事。但是討論權勢的巴貝耳塔故事,並未影射殺人情事。論貪財時作者取極限情節,是為回答第三章留下的一個重大問題。第二章說人吃了禁果「必定要死」,但亞當犯罪後並沒有死。第四章立刻指出罪惡怎樣導致死亡。凡是使人類生存條件惡化的行為,都在促進死亡的勢力;生物「本身都沒有致命的毒素」(智一14)。(註:此文於民國80126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88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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