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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第三章討論的是人生之抉擇問題,指出人選取邪路是因了三種動機,為貪求物質利益、虛榮和權勢。第四章加音殺亞伯爾的故事,說明貪求財物對他人的破壞作用;最嚴重的例子,是為了財物而直接殺害他人的性命。

貪財的直接受害者是他人。但是由於不勞而獲及盤算破壞他人的風氣在社會上的漫延,以及受害人之報復行動,犯罪者間接地變成受害人。除此之外,罪惡也有一種破壞作用,是直接產生在犯罪者身上,即歸屬感和安全感之喪失。

加音殺人後上帝對他說:「你在地上要成個流離失所的人」。加音也說:「……你今天將我由這地面上驅逐,我該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個流離失所的人,那麼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最後加音果然「離開上主的面,住在伊甸(樂園)東方的諾得地方」。

上面講的是人犯罪後的疏離感。那主要是心境問題,作者採用空間性字眼,是為配合第三章亞當被逐出樂園的敘逃。而第三章用空間性字眼,是為影射猶太人流亡巴比倫事件。按這關係,上面說的「這地面」影射福地,而「上主的面」影射耶路撒冷的聖殿。

但是疏離感主要是心境問題。作者指出,犯罪產生兩層疏離:一是與上帝之疏離,一是與他人之疏離。在理論方面,這兩層疏離感是分不開的。但在具體情況,其作用則因人而異,有人對與上帝(或代表形上關係和整體關係的其他鬼神)敵對關係的感受強烈一點,有人對與他人之敵對情勢的感受比較敏銳。

上帝代表的是生命之根源,也是保護生命的道德規範之根源。任何破壞行為,都是與宇宙之命脈相對立,是「離開上主的面」。只要有點形上關係之意識的罪人,多少會感到或疑懼宇宙大生命之磁場的反彈,有某種不安的感覺。「怕鬼」也是與上帝疏離的一種感受方式,因為至少在原則上,自覺與上帝一心一德的人,縱然真有鬼找來算帳也不會怕:「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中庸)

「凡遇見我的必要殺我」,說的是與他人之間的敵對感。按死字面去懂,這話與故事情節不符。事情發生時世上只有四人,亞伯爾死了,能殺加音的只有亞當和夏娃。他們當然不會殺他。作者關切的不是加音的個案,他想的是一般犯罪者的心理。

加音表達的是一般犯罪者的疑懼心理,不必合於客觀事實,他人不必痛恨他到這種程度。而且這心理之產生,也不必是因為他人已經有了不友善的表現,甚而他人可能還不知道或永遠也不會發現他做的壞事。作賊心虛,是純內在的心理變化。

與宇宙(或較小團體)之生命洪流一心一德,融合相通之意識,產生歸屬感和安全感。殺人是破壞這個生命系統。犯罪是先起離異之心,然後產生離德之行動。為了眼前的個人利益,他情願與大家默認的生命系統及共同利益對立起來。這種敵對意識,並不是隨便可以消除的,特別在有了犯罪之實以後。如果是因衝動或不經意而犯的罪,則容易起反悔之心,而且因為原來就未有離異之念,只要決定補救罪過之外在破壞效果,便能重新拾回歸屬感,縱然得不到他人的諒解,仍能心安理得。

殺人者之決定和行動,使他與宇宙的大生命系統斷了情,絕了緣。他的心靈成了孤獨的,並感到危機四伏。他既然認同了以鬥爭為王法的生活原則,唾棄了大家相依為命互助互惠之生命原理,就無法相信他人會尊重這項原理。加音疑懼別人殺他,怕的不只是苦主的報復行動。正式的報復,只牽涉到事情之直接利害關係人,還容易逃避防範。他所畏懼的危機是來自每一個人,他懷疑每人都像他一樣,隨時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把他殺害。「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述而)。

「流離失所」不必是空間性的局勢。孤獨感,及沙特常提到的「多餘的」感覺,多次反而在熱鬧的場合感受最為強烈。疏離感也是一樣。伊川說:「如人雖有親黨,而多自猜疑,妄生乖離,雖處骨肉親黨之間,而常(感)孤獨也」(近思錄卷九)。

亞當被逐出樂園,影射的是猶太人流亡巴比倫時的體驗。但聖經作者也描寫了原祖犯罪後心理上之安全感的喪失:「於是二人的眼立刻開了,發覺自己赤身露體(易受傷害),遂用無花果樹葉,編了個裙子圍身。當亞當和他的妻子聽見了上主天主趁晚涼在樂園中散步的聲音(指晚風吹動的聲音),就躲藏在樂園的樹林中」(三7等)。問心有愧的人,任何風吹草動,都能使他疑神疑鬼,心驚肉跳。(註:此文於民國8011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89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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