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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聖經學家大致都承認,舊約最前面那幾部作品,所謂「梅瑟五書」,是利用古代幾種文獻,以剪貼方式編成的,各段落之銜接難免牽強,在同一故事中也有不協調的地方。這是缺點,但也正是能引人入勝的地方;在粗拙的筆觸下,藏了許多玄機。德國哲學家海德格認為,生澀的字句能使人深思,可能不無道理。

德訓篇論到梅瑟法律時說:「最初那個領悟她的人還沒有完全洞悉;最後的一個也沒有完全領悟;因為她的思想比海洋還廣,她的智謀比深淵還深(二十四38)。這話也可用於梅瑟五書之法律條文以外的部分。

四平八穩的文章,把作者想到的問題都表面化了,便不可能有言外之音,不可能話中有話。文章有裂痕,才能使讀者發覺還有一個裡層,背後另有文章。為說明這種情形,亞巴郎殺子祭神的故事,是個很好的例子,正是個有表層和裡層的故事。

編輯要表達的外層主題,是只要人忠於上帝,他自會使事情有個美滿結局。話說某天夜裡(夢中),上帝要亞巴郎把正室生的唯一兒子殺了祭祀上帝。清晨起來,他備了驢子和用物,帶了兩個僕人和兒子離了家。三天後到達一座山下,他令僕人看管驢子,讓兒子背起由家中運來的木柴,便上了山。路上兒子問道:「這裡有火有柴,但是那裡有作全燔的羔羊?」他答說:「上帝自會照料。」

亞巴郎建好祭壇,捆了兒子,正舉刀要殺時,從天上來個聲音說:「不可在這孩子身上下手,不要傷害他!我現在(豈只?)知道你實在敬畏天主,因為你為了我竟連你的獨生子也不顧惜。」亞巴郎回頭看時,見一綿羊纏困在灌木中,便拉出來用以祭祀了上帝(創二十二)。

丹麥存在主義哲學家祁克果,是按字面看這故事。他認為能否接受詭譎(Paradox),是信仰之試金石;理性無能為力的地方,才顯出信仰之廣遠高深。在他的影響下,許多時髦信徒偏愛詭譎,反對使基督教義合理化。不合理,所以高明,所以深奧,這種心理的陷阱顯而易見,必然走上「素穩行怪」之途。庸俗的理性主義固然是幼稚無知的表現,是患了精神小兒麻痺或自閉症;但是藐視已知之確實事理,所謂非理性主義,也不是真正的高明。而混亂與衝動,正是罪惡的溫床。

柏拉圖認為他的哲學高於神話(也就是高於詩),黑格爾認為他的哲學(馬克斯說其實那是神學)高於信仰。他們敢出這類狂言,是因為不曾反省他們的「高見」是怎樣得來的。說穿了,理性只是排列組合能力,自身沒有動力和動機。動機是來自想像和嚮往,是嚮往促使理性不斷尋求更廣更周密的整合。理性能約束嚮往,有時扭曲嚮往,但無力超越嚮往。

如果黑格爾是生在別的文化土壤,絕對構想不出他那一套思想體系。根據數學之理,無法設想或推測出理化世界;根據物理化學之理,也無法構想或理解心靈世界。然而一旦有了理化現象,便可以利用數學之理,使理化世界有個條理可循。

完美的科學,該在所構想的宇宙系統中,給每一個自然現象找個合理的位置。而完美的哲學,除了科學之要求外,還得滿足心靈的一切要求,無論是低級的本能願望,或高級的嚮往。在整理思想的過程中,人不得不把某些問題暫時擱置不管。但他若忘了所擱置的東西,而陶醉於自己設計的系統,這系統就成了思想的墳墓。好在由於誤解或曲解,有時是因了更高的見解,他設計的框架,退早會被學生突破。

柏拉圖、奧斯定、康德,及黑格爾等人,都是獨身者。敏感的學者不難發覺,他們構想的思想體系有殘廢跡象,只有骨架,沒有血肉。聖經思想的特色和動力是嚮往。但這嚮往並不丟棄原有的和低級的。保祿說:「天主所造的樣樣都好,如以感恩的心情領受,沒有一樣是可摒棄的」(弟前四4

但是嚮往就要求奮勉,及輕重緩急之抉擇。為促進理想境界或天國之實現,有時可能須犧牲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然而犧牲是否必要或有意義,是理性該解答的問題。熱情是盲目的,不正當的熱心反而害事。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就是「對天主有熱心,但不合乎真知超見」(羅十2)。

理性和科學等該為嚮往服務;用來當不願長進的藉口,則是濫用。若更用來剝削欺壓愚弱的大眾,則禽獸不如。這些人面獸心的動物,舞弄的雖然是科學旗幟,基督徒也沒有什麼可自卑的。聖經的嚮往無以超越,至大無外。發覺詭譎是提升自我的機會,是有待超越整合的心境。但是「昇華」等於「蒸發」,是害人的誘惑。(註:此文於民國80824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18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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