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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巴郎用纏在灌木中的綿羊代替兒子祭祀了上帝後,上帝對他說:「因為你作了這事,沒有顧惜你的獨生子,我必多多祝福你,使你的後裔繁多,如天上的星辰……地上萬民要因你的後裔蒙受祝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二十二15等)。

「忠於上帝,不惜任何犧牲,乃有美滿的結局」,乃是聖經一再強調的信念。保祿說:「天主使一切協助那些愛他的人,即是那些按他的旨意蒙召的人,獲得益處」(羅八28)。然而這個基本信念的詳細內容,卻有待信徒一生慢慢摸索體認。也可以說,全部聖經,就是摸索和反省這個問題的記錄。

信徒首先該清理的問頭是:什麼是上帝的意旨或聲音?什麼是魔鬼的聲音?新約提供了一個基本原則:凡出於愛的就是上帝的聲音;而出於恨的是魔鬼的聲音:「凡有愛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那不愛(人)的,也不認識天主,因為天主是愛」(若壹四7)。

但是愛與恨多次互為表裡。我愛子女,自然我恨惡補的老師,及不盡督導責任的官員;我關切理想社會之實現,自然就恨損人利己和損人不利己的野獸。該抵制他們嗎?能用報復或強暴手段嗎?至論愛人,怎樣愛才能使對方得到較多的實益呢?付出時,該不該考慮自己的實力?面對每一個處境和問題時,為能正確聽到上帝的聲音,並正確執行天命,當然還須有適當的心理準備或修養。

關於美滿結果,也是聖經一直探索的問題。約伯傳專門討論的問題,就是為何好人受罪。聖經的最後答案,從個體之永恆價值觀點說,是每人的功過最後有個合理的結算,眼前的成敗得失不是人格價值的準確指標。從社會整體來說,如果每人都把公共利益看為第一個生活目標,自然不必愁生活所需要的東西:「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正義,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瑪六33)。

亞巴郎祭祀上帝那段記述若看為完全孤立的故事,該說相當完美。情節若太複雜,則不易掌握主題。這故事可以單獨加以利用,為說明宗教精神之基本要素;作者有這個用意。但若把這故事放在亞巴郎一生的上下文中,問題就不同了;而作者也有意保存這故事背後的深層意義,故在開頭說:「這些事以後……」。作者不便透露太多的背後情節,否則會破壞表層的完美。

這故事故意留下了裂痕。若只顧表面的完美,至少有些裂痕很容易避免。亞巴郎在這事件中表現的天真,與在其他事件中表現的機智,顯然不很和諧。此外,為何要去離家三天路程的地方祭祀呢?山上的木柴很多,為何從家裡搬運呢?全燔祭所需之木柴該不算少,而從山下往山上搬運最需要僕人協助,為何卻讓年齡似乎很小的兒子一人往山上背呢?

「奇蹟」發生的時候,除了亞巴郎外,可以說沒有別的見證。兩個僕人一直留在山下,事前連現場都沒有看過。至於年齡,很小的兒子,在被捆綁和要被殺的驚嚇下,早就魂不附體,而且眼睛大概也被蒙起來了,所以也有一段意識空白的時間。總而言之,聰明的讀者該能猜到,這事件從頭到尾,恐怕是亞巴郎一人導演的假戲。

為什麼演這齣戲呢?那就要到前面的記述中找線索了。因了繼承問題,在正妻的要求下,亞巴郎把埃及婢女和她的兒子趕走了。在僕人中,可能還有別的埃及人,至少能有與婢女母子感情較好的人,心中不服,於是製造謠言,說上帝要求亞巴郎把正室的兒子殺了祭神。在大家都相信這類事情的時代,正面抗拒將使自己成為不敬神的,失去社會地位和信用。

有的學者看出,在這故事背後,有抵制殺人祭神之惡風的用意。確是如此。聖經用這故事指出,上帝不是真要求人無緣無故犧牲自己心愛的東西。

在希臘古典時代,早已沒有殺人祭神的風俗,但是悲劇作家們,仍然利用特洛伊戰爭時希臘統帥殺女祭神的故事,討論人生問題。因為那是人類的永恆話題,而且不只是宗教問題。在任何社會,都有許多不合理的成見,逼人虐待自己,或虐待他人。在無神的社會,這類成見更加霸道,使人哭訴無門。如果有個開明的宗教信仰,大家就很難像被集體催眠一樣,互相虐待數十年之久。

不過話再說回來,在最開明進步的宗教裡,依然有許多偏見,逼人虐待自己和他人。神不可怕,狐假虎威的人才最可怕。大家鼓吹的犧牲真必要嗎?真有意義嗎?因為心口合一的人太少,集體自欺的情勢很難解除。該正面抗爭嗎?亞巴郎指出該考慮技巧。有深厚信仰的人是最靈活的人,不為虎作倀,也不意氣用事。(註:此文於民國80831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19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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