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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離世之前交給徒弟們的使命,是向普世傳報他三年公開傳道的事蹟和言論:「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路二十四48)。定型年代最早的瑪爾谷(馬可)福音,和定型最晚的若望(約翰)福音,都是從耶穌與洗者若翰相遇之事件講起,是標準的福音內容。為理解耶穌傳授的處世為人之道,不必知道他公開傳道以前的事蹟。 

信徒多了以後,自然有人對耶穌以前的事蹟感到好奇,大概很早就有許多這方面的故事在信徒間傳述。這些傳說編輯成書的年代最早的雖然是在第二世紀,有些故事一定是有歷史根據的。教會沒有承認這類新約外傳或緯書是可靠的正典,是基於作品之整體評價,認為對福音基本精神之理解作用不大,甚而有偏離的危險。 

但在教會承認的正典中,也提到了一些耶穌以前的事情。學者們對這部分記載之歷史價值爭議頗多,而最常被教外人引為話柄的,恐怕是聖母處女生子之問題。 

按字面語氣,可以看出瑪竇(馬太)的記述是根據若瑟方面的資料,路加是根據聖母那方面的資料。此外也可看出,這個傳說或信念,是在編寫這兩部福音以前形成的,而不是兩位作者在動筆時臨時的構想。路加說:「關於在我們中間所完成的事蹟,已有許多人……著手編成了記述,我也從起頭仔細訪查了一切,遂立意按著次第給你寫出來」(路一)。 

信徒方面的傳說,當然能有粉飾事實的嫌疑。但在另一方面,仇恨基督徒的猶太人編造的野史,同樣有醜化事實的嫌疑。猶太野史把耶穌講成謠言惑眾的無賴;然而新約裡卻有一套不平凡的人生哲學。沒有能力根據理論評估思想體係之優劣高低的,至少該知道,基督徒創造了目前最進步的社會。 

從生物學的角度,並不能排除人類單性生殖之可能性。關於這層問題,無法在此詳述,請參看拙文「處女生子有意義嗎?」(現代學苑,一卷十期)。所以在歷史和科學的層面,對聖母處女生子之可能性問題最客觀的態度,是暫且存而不論。這是現象主義哲學的一種方法。 

不過基督徒該關心的問題層面,是這個假定事實在新約思想系統中有何意義。首先該知道,按最受天主教重視的神學家聖多瑪斯之見解,為使耶穌能是上帝之子,沒有必要是生自處女。 

某些革新教派人士,不很情願接受聖母處女生子之主張,理由是這主張拉遠了耶穌及聖母與常人的距離,成了「特權」人物,破壞其表率作用。這是個值得重視的顧慮;而傳統教義確實有偏重耶穌與聖母之神奇層面的趨勢。對這趨勢之形成,路加福音的影響可能很大。然而在實際生活中,所謂「特權」,其實是極重的負擔。 

新約非常重視適應不良和受社會排斥者的生存權益和人性尊嚴。尼采認為耶穌的思想沒有演變跡象:「不是一個從奮鬥中得來的信仰;它在那裡,從開始就在那裡」(上帝之死,八十九頁,志文)。新約指出他有發育過程,有對痛苦的體認;他是「受過試探的……由所受的苦難,學習了服從(恩愛原則)」(希四15等)。痛苦體認沒有使他向仇恨和鬥爭哲學投降,是因了他的慈悲心腸和他的慧根。 

耶穌的出生是有問題的。在福音成書之前已有上述之傳說,但福音作者沒有採用的必要,除非認為有重大意義。路加大概是想用突顯耶穌神奇的一面。但是瑪竇注意的,似乎是這事造成的痛苦經驗:他是把這事件放在痛苦之上下文中:若瑟的疑慮,政治方面的迫害,及客居異國的滋味。三賢士之造訪是唯一安慰。 

任何社會的結構和價值觀,都是按大多數所謂正常人之需要形成的。任何方面有異常的人都處於不利地位,遇上較重的壓力。不必是與道德有關的異常。你長得太高或太矮,太胖或太瘦,不只買不到現成衣物,也會遭到異樣的眼色。新約說每人都是上帝的子女,並強調該特別愛護在世俗價值觀下受歧視的人。 

不知人間痛苦的人,很難同情他人的痛苦。以耶穌的智慧,本來不必親身嚐過每一類痛苦。然而為教化信徒,使他們的道德意識敏銳,聖經最好能想到每類痛苦。

按這觀點,聖母處女懷孕是生物學上的突變現象,或是受了強暴,結果是一樣的。但世上有許多女人,因了生物學上的異常現象而受到排斥迫害;誰替她們講話?無論如何,誰也不能保證在自己的祖先中不曾有,或在自己後代中不會有,男人強暴女人,女人遭強暴,精神病患者或殘障者等類的人。以輕浮口氣講論他人的不幸,只顯示自己幼稚,心地也不夠忠厚。(註:此文於民國80年8月17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17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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