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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耶穌受誘惑的故事中,為把他誘入歧途,魔鬼也引經據典:「因為經上記載:他(上帝)為你吩咐了自己的天使,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瑪四6)。魔鬼顯然在濫用聖經。而且他是取字面意義;但這也正好說明,聖經能被曲解。伯多祿說:「在(保祿)這些書信內,有些難懂的地方,不學無術和站立不穩的人,便加以曲解」(三16) 

怎樣才能得到聖經之正解呢?常能聽到的一種論調是說:讀者該有信德或信仰。如果所謂「有信德」,是指「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顯然不足以防止曲解;因為魔鬼「明知」聖經是上帝的話。此外每個基督徒教派,都堅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而彼此之間卻有許多歧見;難道每個教派的主張都絕對正確嗎?但無論善意或惡意的曲解?都演生錯誤的行動。而且善意的誤解,多次更易執迷不悟。 

常有人提到的另一個原則,是「以經解經」,這是個相當客觀正確的法則,等於說不可斷章取義。而該尊重上下文。所謂上下文,不只指一句話所屬之段落,也須顧到全篇作品之宗旨,作者之歷史文化等背景,以及全部聖經之思想發展方向。故研讀聖經時,不只該從頭向後讀,也得從新約最後一篇作品開始往前讀,反覆摸索。 

「以經解經」的消極意義,是不可根據聖經以外的思想體系或哲學,來詮釋聖經章句。傳統基督教義曲折牽強,就是以希臘的厭世哲學闡釋聖經之入世思想的結果。這並非說聖經以外的思想不可當參考,只是不可喧賓奪主,或妄加附會。其實知識愈廣,生活體認愈多,愈能領悟聖經的思想。 

在表達技巧力面,聖經是一套非常複雜的作品,但也有平實淺顯的一面,穿鑿反而使人誤入歧途。故此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宰,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瞞住了智慧及明達的人,而啟示了給小孩子」(瑪十21)。前面提到的「讀者該有信仰」之問題,正確的解釋該說,讀者須有原作者那種精神狀態,才能摸到他要傳達的見解。 

為說明上面的問題,出谷紀(出埃及記 )是個很好的例子。作者面前有一堆關於猶太人逃脫埃及之奴役的史料。怎樣處理才能成為對大眾有建設作用的讀物呢?主題之確定當然非常重要,但這裡還是先看他的消極性顧慮。荷馬的史詩依里亞特也有一個相當清楚的主題:批判個人英雄主義;但因為描述打鬥廝殺的篇幅太長,而遭到柏拉圖的排斥。單有正確的主題不足以成為優良作品;許多武俠小說和打鬥片對青年和社會造成的傷害。可能遠大於色情作品。出谷紀作者不願助長社會上的暴戾之氣,故把猶太人動用武力的境頭縮到最小,只給細心的讀者留一點蛛絲馬跡(十三8)。他不認為寫一部兵法或游擊戰術,會更有傳世的價值。

  出谷紀的主題,與哀斯奇魯斯的悲劇「波斯人」有點相似。這悲劇的歷史背景,是公前四八O年之波希戰爭。當年雅典抵抗波斯大軍,只是基於珍惜自由而孤注一擲的心理,毫無必勝的信心。莫名其妙地勝利後,大家都覺得是由於天意。為使雅典人從這事件中得到教訓,作者不講希臘為何勝利,而講波斯為何失敗,強調高傲自滿必遭天嫉之觀點:「一人自趨喪亡,神也推上一把」(七四二行)。 

猶太人擺脫埃及的奴役是個歷史事實。但是他們所有的心願和行動加在一起,必然產生那個結局嗎?當然不是。只要是虛心思索過人生問題的,都知道在人生機遇和風雲際會中,有太多無法掌握的因素,所以許多人傾向宿命論。出谷紀不否認某些人的功績,但強調猶太人得到解放,主要是因了上帝的措施:「我(上帝)看見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痛苦……我要下去拯救百姓脫離埃及人的手」(出三7)。既然如此,實際過程的細節就不重要了。 

從事學術工作的人,當然可以探究埃及十大災難等事件的真相,但真相之發現不足以破壞原作者之見解。「波斯人」的敘述不全合歷史事實,演出時的觀眾有許多曾親身經歷那次戰爭,評審卻頒給頭獎,等於承認作者的見解高明。 

然而以「一管之見」而自鳴得意的學者,不一定對原作品之高明洞見有更切實的體認,反而容易見樹而不見林。「道以多歧而亡羊」(列子)。誇大宣傳這類發現的文章,也能使人產生錯覺,以為聖經有欺騙之嫌,因而無視於原作品之哲學價值。這是穿鑿,在智慧層面是瞎子。耶穌說:「你們如果是瞎子,就沒有罪了;但你們如今說:我們看得見,你們的罪惡就判定了」(若九41)。(註:此文於民國80年8月10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16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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