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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和基督徒等,都承認亞巴郎(亞伯拉罕)是聖經文化精神之創始人。聖經在講述他的事蹟時,一開頭便點明了這精神的基本要素:「上主對亞巴郎說:『離開你的故鄉,你的家族和父家,往我指給你的地方去。我要使你成為一個大民族,我心祝福你,使你成名,成為一個福源……地上萬民都要因你獲得祝福。』亞巴郎遂照上主的吩咐起了身」(創十二)。

亞巴郎是個追求理想的人。用新約常用的術語來說,他是個有信仰的人。信仰常是對某種理想之嚮往。但是他所追求的,不只是個人的利益和幸福,也不只是子孫的利益,而是全人類的利益:「地上萬民都要因你獲得祝福」。這層問題相當清楚。

然而追求理想,多少要求人脫離過去:「離開你的故鄉……」。這種脫離不一定是空間性的。從文化精神之傳承及人格成長的角度來看,「脫離」對追求理想的人是個非常微妙的問題。根據亞巴郎的實際表現,該說他並沒有與過去完全切斷關係;他堅持從他的家族中給兒子選妻子便是一個證據(創二十四等)。

關於脫離和傳承問題,初期基督徒曾面對兩個後果嚴重的考驗。第一個考驗是來自柏拉圖等之解脫學說的壓力。有些受希臘哲學影響的信徒,傾向清高的純精神主義,因而排斥舊約的人生觀及舊約的上帝,不接受舊約。這是玄識派及摩尼教的立場。正統信徒雖然保住了舊約,但是直到今天,希臘厭世心情的餘毒仍未除淨。一個明顯證據,是在上述心情影響下形成的原罪學說,仍然控制著各派基督徒。另一個證據在天主教內比較明顯:為教化信徒而選用舊約時,只偏重與耶穌之身分相關的章節。但是抽象的救世者觀念,無力抵制個人主義的「救靈魂」意識形態。

關於傳承,初期信徒遇上的第二個考驗是來自猶太人。在亞歷山大以後,希臘話逐漸成了西方世界的官話,猶太思想家寫作時也多改用希臘文。但是猶太本土的宗教當局不承認這些作品是經典(或聖經)。初期基督徒大部分是在僑居地,自然採用了猶太僑民習用的希臘文舊約聖經,包括晚期原來就是用希臘文寫成的作品。在教會初期,排斥這些作品的聲浪不大。但在宗教革命時又舊話重提;革新教派不承認這些作品是聖經。

革新教派之立場使聖經思想之發展過程有個斷層,也不易給新約思想定位,新約易遭曲解,與完全排斥舊約的結果大同小異。新約與這些作品其實有極密切的傳承關係。新約很少直接引用這些作品,可能是為避免猶太基督徒的反感;但是有些重要觀念,確是來自這些作品。這裡只看兩個。

新約非常重視肉體將來復活之信念(格前十五)。然而只在舊約這些晚期作品中有此主張(達十二2;加下七;十四;智一至三章)。在當時其他宗教及哲學中,找不到這些主張的影子;該說那是猶太思想家,在希臘靈魂解脫學說的壓力下構想出來的,為肯定並保護舊約傳統的入世立場。肉體不是靈魂的監獄。

在人際關係方面,新約特別強調寬恕之可貴;按字面看,寬恕似乎比積極的恩愛還更重要。就拿耶穌教給徒弟們的禱告文來說(天主經,主禱文);那是為培養信徒之福音精神最主要的觀念。但那裡沒有恩愛字樣,而寬恕卻佔了六個事項中的一項:「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瑪六 12)。

德訓篇下面這段話,可視為上面那句話最清楚完整的註解;但按思想傳承的關係,則該說瑪竇或耶穌只是把德訓篇的思想加以濃縮而已:「忿怒與生氣,二者都是可憎惡的,但罪人都堅持不放。凡報仇的,必要遭遇到上主的報復,上主必要保留他的罪。你要寬恕你近人的過錯;這樣,當你祈求時,你的罪惡他會得到赦免。人若對人懷怒,怎能向上主求饒?對自己同類的人沒有慈愛,怎能為自己的罪過求赦?他既是血肉之人,竟然懷怒,而向天主求赦罪之恩,誰能赦免他的罪?你要記得最後的結局,而停止仇恨;你要記著腐爛與死亡,而遵照誡命生活。你要記得天主的誡命,不要向人發怒;你要記得至高者的盟約,寬恕別人的過錯」(二十七 33一二十八)。

憑空而來的全新觀念,不易理解,也不易發揮作用。舊約是新約的根和莖,新約是舊約的花果。每個民族及社會在與其他文化相遇時,都面臨一個取捨問題。一面倒是最錯誤的抉擇。與固有文化拉開一點距離,能開展視野,實現更周全的整合;這是生長的正常過程,不意味拋棄原有的。我國近百年的動盪和徬徨,就是因為保守派不願承認西方文化能有可取的地方,而激進派別認為傳統文化一無是處。這是自殺,不是成長。(註:此文於民國82116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231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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