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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蹟是按正常自然規律不能或不易發生的現象。其表面作用,是吸引人的注意;至於進一步的作用,則看人怎樣反應。這類現象使某些人迷失在巫術世界,或守株待兔,使另一些人從事有條理的探索和思考。聖經主要是從宗教和道德的角度看奇蹟;其中有關奇蹟的敘述,集中於猶太宗教歷史上的三個關鍵人物,各有不同的意義:梅瑟(摩西),厄里亞(以利亞),和耶穌。

按出谷紀(出埃及記)的記載,在梅瑟的領導下,猶太人為逃離埃及,自己沒有用過武力,全靠上帝動手。這項敘述反映的,主要是後代歷史家的政治觀點。猶太人是個弱小民族,又處在一個敏感地帶,大國每有什麼行動,都會受到影響。先知們的主張是一貫的,反對靠武力救國,認為只要提高社會的道德水準,上帝自會設法施救;猶太民族遭遇不幸,是上帝的處罰。解放神學利用出谷紀提倡武力革命,顯然是曲解聖經一脈相傳的政治哲學。

厄里亞的使命,是維護重視道德的一神論宗教,抵制重視巫術的多神論宗教。他那些奇蹟,表示上帝的奇能不會輸給邪神。他與邪教巫師公開較量法術,是最重要的一幕(列上十八21等)。

耶穌的奇蹟花樣較多,但顯然與他須完成的使命有極密切的關係。若望福音稱奇蹟為「跡象」(Sign)。耶穌行第一個奇蹟時,有點不很情願:「我的時機尚未來到」(若二4)。奇蹟須與完成使命的步驟配合。

此外耶穌也知道,奇蹟雖能引人注意他的行動,但是群眾關切的層面,與耶穌關切的層面有很大距離。群眾相當現實。在一次增餅奇蹟後,大家對耶穌極感興趣。耶穌說:「你們尋找我,並不是因為看到了神跡(奇蹟背後的意義),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若六26)。接下來他利用「食糧」觀念講的那篇道理,反應果然不佳:「從此,他的門徒中有許多人退去了,不再同他往來」(若六66)。

奇蹟該加強群眾對耶穌的信任,增加耶穌的威信。但這層作用也極有限。關於耶穌驅魔的能力,法利塞人說:「這人驅魔,無非是仗賴魔王」,並非毫無道理(瑪十二24)。耶穌究竟是正是邪,須看整體表現。他說:「父所托付我要完成的工作,就是我所行的這些工作,為我作證,證明是父派遣了我」(若五36)。奇蹟單獨的證明功能有限。

有時耶穌也利用行奇蹟的機會,說明一些他的主張,使奇蹟與他推展的恩愛精神,關係更加明顯。在增餅後他說:「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若六27)。這與「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正義」,是同一個道理(瑪六33 。所謂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就是吸收他的精神(若六53等)。他的精神,就是「生命的糧食」,是生命的根源和原理(若六35)。但許多人,除了眼前的利益外,什麼也不感興趣。

在治胎生的瞎子時,門徒問說:「誰犯了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竟使他生來瞎眼呢?」這是說明「原罪」的大好機會。但他根本反對算舊帳的精神,只注意為使世界有實質的改善,此刻我該做什麼:「也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而是為叫天主的工作,在他身上顯揚出來」,為使他人有行善的機會(若九)。

沒有行奇蹟能力的人,對瞎子也不是絲毫幫不上忙。耶穌說:「凡信我的,我所做的事,他也要做,並且還要做比這些更大的事」(若十四12)。由於人類建設性的努力,為治眼睛,至少在數量方面,已遠超過耶穌的成績。因了基督徒社會之恩愛精神,在饑餓邊緣掙扎的人得到食糧的,也早不計其數。這也是奇蹟。耶穌的奇蹟只是「跡象」,是反省之起點.也是使命的呼聲。

只圖求奇蹟之表面利益的人,不可忘記耶穌的警告:「……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如果行在索多瑪,她必會存留到今天。但是我給你們說:在審判的日子,索多瑪地所受的懲罰,也要比你們容易忍受」(瑪十一20等)。有奇蹟發生的地方,通常是有問題的地方,不及時覺悟,後患可能不堪設想。

無論如何,基督徒的信仰主要不靠奇蹟。保祿說:「猶太人要求的是神蹟,希臘人尋求的是智慧,而我們所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這為猶太人固然是絆腳石,為外邦人是愚妄,但為那些蒙召的……基督卻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格前一22)。是愛使耶穌成了世俗人眼中的愚者和弱者;但這種愚蠢和懦弱卻有無限的建設力量。(註:此文於民國781021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 29 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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