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保羅)原是猶太僑民,特意回到祖國聖京耶路撒冷,研究傳統文化及經典,認為猶太人那套禮法,是世界上最高明的文化結晶。大概在耶穌去世前後他完成學業,取得經師或教師資格。他的老師加瑪里耳似乎相當開明(宗五35等);但由於當時的教學方法,主要在於註解經文,不易顯露一個人的精神情態,對保祿之精神的直接影響可能不大。而年輕人,人生體驗有限,自然容易偏激,只懂二分法;不是黑,便是白;不是好人,便是壞人。
保祿既然熱愛猶太人的傳統禮教,對耶穌推出的解放思想,本能的反應是排斥;他於是加入了迫害基督徒者的行列,且非常積極。但他雖因熱情而易衝動,卻心腸極軟:「誰軟弱,我不軟弱呢?誰跌倒,我不心焦呢?」(格後十一29)保祿與他迫害的基督徒接觸時,很快就能發現,那些善良的人並沒有做過什麼具體的壞事。
只因了一個空泛的道統名義就可以折磨他們嗎?他的內心難免矛盾,但騎虎難下;為了在同志間保持自己的聲望地位,只好硬起心腸,強幹下去。而且為免引起同志懷疑,他的表現更加積極。奈何他不是鐵石心腸的人,抽象理論壓不住直接的感受。內心的掙扎再加上旅途的辛勞,他在去大馬士革緝捕基督徒時的途中,終於精神崩潰,向基督教義投降(宗九)。
耶穌的其他門徒,當然知道基督精神與禮教精神之間的衝突。但他們未曾為傳統禮教,付出保祿那樣多的心思和熱情;故可以說,他們對二者之間的衝突有知識,但親身的感受不深,因此對禮教的反感也不像保祿那樣激烈。這衝突幾乎是保祿每封書信理論部分的中心話題,而以羅馬書前十一章討論的最為詳細。
內心矛盾之體驗,使保祿成了最早的存在主義哲學大師。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存在主義作家,與保祿有同樣的人生體驗:「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羅七15)。他們大都參加了戰爭;有的可能親手殺過人,或經歷過短兵相接彼此廝殺的場面,或下達過殺人命令,或以言語行動支持過導致殺人的決策。痛定思痛,他們發現人類戰爭的第一現場是每人的心田,故把思考集中於主體分析。這是生於責任感,又結論到責任感的哲學,走分析人性及人之使命的哲學。
本來儒家思想,為主體哲學奠立了很好的基礎,那不是亞里士多德式的客體哲學 :「射有似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中庸)。但是近百年來大時代的考驗,在我國既未產生有深度的文學作品,也未產生內容新鮮的哲學思考。這是因為大家的注意力一直是向外的,是指向客體的;問題都在客體,不感覺自身有什麼毛病。
中國貧弱,是因為科技落後;但科技是客體、是人發明的。或說:因為滿清政府無能;但許多大官是漢人,為何不說「中國人」有問題呢?中日戰爭之浩劫,是因為日本霸道;但何不想有多少中國人曾助長日本的野心,或狐假虎威,迫害自己的同胞?文化大革命的悲劇是四人幫的獨腳戲;可能嗎?那些折磨人的奇招是馬克斯發明的嗎?「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
存在哲學所謂的「焦慮」,乃是指主體因掌握不住自己而感到的不安,不是因掌握不住客體而感到不安。近代國人似乎只有第二種焦慮,即世俗焦慮。沙特所講的「自由」,就等於「自主」,乃是為強調個體責任。他說,人被注定是自由的;你不要自由,也甩不開自由。人生是一串不停的選擇和決定;你不選擇,不決定,仍然是一種選擇和決定。對一切後果,自己該負起責任。
耶穌一生行動之意義,他的言論和殉道,都是為把主權還給個體,同時也是把責任還給主體,不容拿任何外在的東西當推諉責任的藉口。而為闡明耶穌的精神,保祿的貢獻最大,可惜完全被後代信徒曲解。這種精神,與當時道學家的精神雖然衝突,卻是舊約原始人道主義精神之進一步的發揮:「你看,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你要選擇……」(申三十15)。(註:此文於民國78年7月29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 17 篇。)
(作者:劉俊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