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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稱

  有關倫理的名詞,在西文中常用的有兩組,一組是由希臘文ethos來的字如ethics ethical:一組是由拉丁文mos來的,如moralsmorality。按其字源說,無論希臘文或拉丁文,意義本無出入,都是指的性格、風俗、習慣。因此通常都把ethicsmorals看作同義字。但自康德以後,有人趨於將morals看為研究有關個人之修心養性、安身立命等問題的科學,而把ethics看為研究人在與他人的關係中的處世之道的科學。因此在一九0五年哲學學會大會上,有人建議把morals 限於那些用理論以建立理想及責任的學說,用ethics指那些不講理論不講神秘性責任的自然主義的學說。但是沒有通過(見Vocabulaire technique et critique de la philosophie, par A. Lalaude,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Paris)。

在中文裡,有時是把「倫理」與「道德」看為同義名詞,但有時彼此也有一點出入。「道德」的重點在個人,而「倫理」側重人與人間彼此之關係。

按字面說,「道」字似比「理」字寬。理是指一物之內在結構,是向內看。道是指一物之對外關係,是向外看。故韓非子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故理之為物之制,萬物各異理。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解老第二十)。朱子說:「理是道字裏面許多理脈……道字宏大,理字精密」(語類卷六性理三)。但道字還有另一種含義。莊子說:「道行之而成」(齊物論第二);韓愈說:「由是而之焉之謂道」(原道篇)。所以從動的觀點說,道是指道路,是指一物從一點到達另一點所經的過程。因此,對個體亦可言道。中庸說的「率性之謂道」,也是取其動的意義。而「德」字中國古書都說即是「得」。管子說:「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謂所得以然也。以無為之謂道,舍之之謂德」(心術上第三十六)。有人說:「得其天性謂之德」(錢穆:中國思想通俗講話)。無論所得者是道是性,總之只有具體的行為主體能得之,所以「道德」側重行為主體之自我完成,似西文之morals

理字對道說比較含義窄。但由許多個體組成的一個大結構,也可看作是一個體,因此各分子間彼此之關係也可看作是內在關係,故可稱之為理。至於「倫」字,很顯然是指「人群相待相依之生活關係」(黃建中:比較倫理學,正中書局)。通常所謂五倫,乃指人在社群生活中與他人之五種對待關係,即: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種關係共有十種關係人,因而禮記有所謂的十義,即「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禮運)。所以倫理是把重點放在行為主體之外在關係,相當於西文的ethics

但也有人以為倫字「亦兼指各種人之品類而言,如君子之倫,小人之倫」(唐君毅:哲學概論,卷下,一O四二頁,孟氏教育基金會,五十年初版)。如果倫字首先是指人品之等級,則倫理實重行為主體之自我完成。然而倫字指品類乃一引伸意義,非其原義。

有人也把「人生哲學」看作倫理學的同義名詞。胡適在其「中國古代哲學史」的導言裡說:「人生哲學舊稱倫理學」。這看法顯然不妥。按字面說,凡與人有關的都可看作人生問題,而他給哲學下定義說:「凡研究人生切要的問題,從根本上著想,要尋一個根本的解決:這種學問叫做哲學」。這表示他也覺得「人生」比「倫理」範圍廣。倫理問題只是人生問題的一部分;人生哲學除倫理學外,至少還要包括教育、政冶、宗教、藝術等科學。總之,人生哲學是個內容很不確定的一個名詞。 

二、倫理學的內容或對象

  每門科學,都有其專門對象。倫理學所研討的,是人類行為之善惡。人類行為是其材料對象(material object);善惡是其形式對象(formal object)。

宇宙間形形色色,有許多東西存在,有許多現象發生,這些都不屬倫理學所研究的對象。這些事物與變化,只是事實,沒有道德與不道德之分。日月之運行,風雨的去來,固無道德可言;就連小狗搗毀了鄰家的花草,或咬傷了路人,我們可以說它脾氣壞,但不能說它不道德。只有人的行為才有道德與不道德之分,因為人是有理性的,他會分別善惡;同時他又有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即自由。

既然自由與意識是構成道德行為不可少的因素,因此有些動作,雖是人的動作,然而卻沒有道德或不道德之分。例如:人體內的血液循環,消化作用,以及人之不假思索的反射運動等,都不受道德的裁判;因其不由自主。不過,這些不能直接由意志控制的動作,有時可間接加以控制,因此要負間接的道德責任。理性尚未發育的嬰兒,瘋子及白癡,都沒有道德行為能力。一個正常人的自主範圍,可因經驗與修練而擴大。

那麼倫理學裡第一要討論的問題是自由。人是否自由?或一切都已被限定(定命論)?他自由到什麼程度?

第二個問題是良心:良心是怎樣發生的?它的判斷可靠嗎?行善避惡的責任由何而來?

第三個問題是道德標準,或道德律。根據什麼來判斷一行為是善是惡?

一行為之善惡,不能只就行為本身去看。因此在倫理學裡要談到人生目的,及人性的善惡。這兩組問題的答案合起來,即構成所謂的人生觀。

知道了人性的性質,又知道了應達到的目的,最後要討論的是達到目的要用什麼方法,即怎樣行善,怎樣避惡。這一部分可稱為實用道德(Applied Ethics或應用道德),其中要討論的有德行,毛病,及修行的方法。

以上各問題都屬普通倫理學(General Ethics)。如果所討論的是有關人生某類事件的道德,則為專門倫理學(Special Ethics),如體育道德、商業道德、政治道德、婚姻道德、家庭道德、國際道德等。 

三、倫理學的性質

  科學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描述性科學(Descriptive Science),一類是規範科學(Normative Science)。倫理學屬於後者。

若我們所研究的對象,是既成之事實,這種學問是描述性科學。我們是從觀察與收集事實開始,根據這些事實,用比較法、分類法等,找出一個規律來,如天文學、物理學、以及心理學、社會學等都是。這類科學的研究,主要有兩層步驟:一是觀察並收集事實,若強調這層步驟,則稱為事實科學(Factual Science);第二層步驟是把散碎無章的事實加以解釋,即是用一些普遍的原理加以說明,這時稱為詮釋科學(Explicative Science)。

前面已說過,倫理學是研究行為之善惡的。要知行為是善是惡,先得有個標準或理想。這標準或理想不同於描述科學的原理:科學原理是根據事實而產生的,因此也應隨著事實的變化或新事件的發現而加以修改。在道德上,人應按理想修改自己的行為,而不是以實際的行為來修改理想。這是按理論說的。在實際上,科學的原理可助人修正觀察的失誤(請留意這裡我們說「觀察」,而不說「事實」,因為既成事實,是怎樣便是怎樣,無法予以改變);人的實際行為,尤其是許多善意人的行為不符理想標準時,也可助人覺悟其所標榜的理想也許不正確(事實是客觀的、不變的。同樣我們可以先假設有一個客觀不變的理想。說修正理想,是指修正主觀的理想)。總之,描述性科學的起始點與基礎是事實,而倫理學的起始點與根據是理想,故說它是規範科學。除倫理學外,規範科學還有理則學(logics)與美學(aesthetics)。這三種科學,分別研究人之三種精神活動應循的法則,以便達到其所追求的理想,理則學研究理智所求之真,倫理學研究意志所求之善,美學研究情感所求之美。

根據以上說的,我們可以說描述性科學是把重點放在過去,因為只有已成的才是事實;而倫理學是把重點放在將來,待成的才能是理想。已成的事實,顯而易見,大家的意見容易一致。理想則是望而未見的東西,因此在道德問題上,大家的意見不易統一。但不能因此便說根本沒有一個客觀的道德標準。自然科學上的成就,也不是一天造成的。在另一方面,人類的道德知識,並非沒有進步,而且在古今中外,五花八門的學說中,也不難看出一些共同的理想核心。

我們上面是按科學的起點及基礎把科學分為描述性的及規範性的。若看其終點及目的,則科學又可分為理論科學(Theoretical Science)與實踐科學(Practical Science)。

所謂理論科學,並不在於它構成一套有系統的理論,因為理論化與系統化,乃是一般科學所共有的通性;零散的知識不得稱為科學。理論科學的要素,在於它是為了求知而求知,就是這門學問的目的,不需要有待於知以外的目的。如天文學、數學、考古學,以及物理、化學、生物等,都是。有人也稱之為「觀賞科學」(Speculative Science)。中國的「學」字,古代有兩種解釋,一是覺,一是効;覺是指知,而効是効法,指實踐。為知而求知之屬可能,從認識之主體看,在於人有一種求知欲,知道就是一種滿足;從認識之對象看,有些知識,無法或根本不可能加以「利用」,至少在某種知識階段尚無法利用。

實踐科學是那些指向行動的科學,那些知識本身即指向行動,沒有行動便失掉了它存在的意義。倫理學便是其中的一種。

上邊是從原則上立論。在實際生活中,最無用的知識也可被利用,最實用的學問也可變成虛談。

倫理學是一種實踐科學。但它是學問,而不是行動。所謂「知行合一」也只能看作道德生活的最後理想,而不是治學問的理想態度。平常我們與對象之間,要保持某個程度的距離,才能看的清楚。在道德問題上,行與知的關係雖然密切,有些事要親身經歷過才會瞭解,但仍然是兩回事。

倫理學也不是技術。技術(art)廣義地說是指達到行為主體以外之目的的方法。倫理學所討論的,雖不必限於抽象的大原則,也可討論實際生活中修身養性與行善避惡的方法,但其重點不在於身外的成就,而在自身之完成。孔子之「知不可為而為」,是最純真的道德表現,也是最無技術的行為。 

四、研究的方法

  確定了倫理學的性質,也即是確定了研究它的方法。

描述性科學的基礎在於事實,其所得之普遍原理,是根據事實來的,故觀察與收集事實乃其最基本的方法。這裡是用事實批判原理的得失。而倫理學的基礎是理想標準,是根據這理想標準來批評一具體行為的是非得失,因此所謂科學方法(指狹義科學),顯然不能為力。

自十九世紀法國孔德(Auguste Comte 17981857)創實徵(證)主義(Positivism)以來,相繼有多人主張用科學方法研究宇宙間的一切現象。在倫理學上,他們認為知識即是德行。只要人認清了自己,便解決了道德問題。而所謂人,只是自然界中的一個自然物,故可用認識自然物的方法去認知他:或用生物學,或用心理學,或用社會學。總之,是根據人之實際表現,來建立人生的規範。

關於實徵主義,以後還要詳細討論,這裡只提出一個難題,便可看出它的弱點。我們承認科學知識與道德有關係。不只有關行為主體的生物學、心理學及社會學知識,就是有關外在世界的物理化學,也與道德有關係。若我不知道面前的農藥,是對人有害的,而誤以為是什麼好吃的東西拿來待客,則我因科學性的無知害了一條人命。世界上因無知而做的壞事,不知凡幾。但一人知道農藥的性質後,一定會用來為善嗎?科學知識只能使善人多做點善事,使壞人多做點壞事。科學是中立的,它不能使壞人變好。一人要好要壞,關鍵全在他的意志。有人寫美國人的生活說:「在美國做什麼都有機器,只少一個操縱一切機器的機器」。就是當真有這樣的機器,還是要有人指使它,只有人的意志會決定一個目的。這是關於一般的科學知識。

杜克韓(Durkheim. 18581917)與賴伍普(L’evy-Bruhl 18571930)繼孔德之後,強調社會學的重要,認為道德只是社會的產物。因此,若知道了各民族道德生活的實情(根據民俗學),便可從其中發現必然有效的道德規範。

一般民眾的道德水準,固然高不出當時當地社會上流行的風俗習慣及法律所要求的。然而革命現象又怎樣解釋?此外還有許多人不滿現行風俗習慣制度等,只是沒有採取行動。大多數人的之道德理想,都超出他實際做到的。外在環境固然影響道德生活,至於在某固定條件下,我將如何行動,則取決於我的意志,及我所希望達到的目的。

在不否認道德的精神基礎範圈內,民俗學也有助於道德之瞭解與實踐,尤其是對大眾的道德教育。人不只是純精神,他的身體及他的環境,都牽制著他的行動,使他不能從心所欲。

Edward Westermarck所著之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oral IdeasLon-don, Macmillam),便是想只憑道德事實,即各民族之道德習慣,以建立「倫理科學」的嚐試,可供參考。至於那些低級趣味的民俗書籍,為滿足讀者的好奇心,專描寫各民族的怪態或病態道德現象,毫無科學價值,對道德只有破壞作用。

知道了科學方法的限度,除去一般的治學方法不談,這裡只說一點關於研究道德問題專用的反省法。

反省(reflexion)通常是指心思對其自身或其作用之注意與考察。若反省之對象為一外在事理,則可說是判斷能力之自我控制,目的在能進一步的瞭解事情的真相原委,用於道德,反省可分三層步驟:

一、求中立(正心)。即是假定我們習以為常的看法不可靠,沒有價值。這實等於笛卡兒在其方法論中說的第一條方法:懷疑(Descartes, Discours de la Me’thode)。會懷疑乃是思想進步不可少的條件。

二、自我確定(誠意)。是在認清自己之後,從心靈的深處。決斷某事應這樣做而不應那樣做,而這決定能使我心安理得。

三、自我建設(格物)。使自己之實際行為能與發自內心的決斷統一,亦即所謂的「知行合一」。在這裡,實踐是原則的考驗。憑空想出的原則,容易有意想不到的漏洞。

在中國思想史上,朱子側重科學方法,而王陽明則主反省法(參看馮友蘭:中國哲學史,港版,九五三至九六0頁)。 

五、懷疑主義

  反省之三層步驟,是不可互相分離的。若只強調其中之一。而不兼顧其他,則對道德反有破壞性作用。我們先看懷疑主義。

懷疑是在兩個或多種意見之間,不能決定那個是真理時的心理狀態。主張人根本不能認識真理,或不能認識某種真理的學說,統稱懷疑論或懷疑主義(Scepticism)。道德上的懷疑主義與一般的懷疑主義很難互相區分,其對人生的破壞作用也大同小異。

懷疑主義的產生,從認識主體方面說,是來自苟且心理。懷疑主義不是來自理解力的低能……真正的低能,根本沒有懷疑的能力。是意志的苟且,使他不肯登上較高的觀點,勝過各種意見間的表面對立。從環境方面說,懷疑主義是對教條主義及形式主義的反抗。在衰老的社會裡,對於任何事都有一套現成的官樣文章。而所謂「御用」思想家,不把聰明用來諦聽居於每人之心靈深處的精神的呼聲,而設盡方法去證明官方事事絕對合理。愚人信而不疑,但智者卻要設法揭穿當勢之思想的弱點了。久之自有一些沒有獨立思想能力的投機份子唱和,玩世主義應運而生,稱不認真為真聰明,最後造成思想混亂,社會混亂的局面。在沒有中心思想的地方,人慾將橫行無阻。人格分裂的地方,社會也不能安定。

休謨(Hume)曾分懷疑主義為絕對的與相對的兩種。絕對的懷疑主義根本不能成立,不能成為學說:說人根本不能認識是非真假的,當然沒有權利說獨有自己的主張真。那些離開實際生活,在幻想中懷疑一切的,遇到實際問題時,也會拿個決定。平常懷疑主義最後都走向蓋然論(probabilism),如希臘之卡尼亞低(Carneades 215125)。但這已是走向真理的前奏。

懷疑主義不同於方法性的懷疑。懷疑主義目的只在破壞,而方法性的懷疑雖也破壞,但志在推陳出新,建設更完善的真理。但是破壞容易,而建設難。許多思想家的用意雖好,志在救世,然而或因時間不許,破壞後不及建設便離了人世,或因思想有欠成熟,其建設性的貢獻,不足以平息他破壞時興起的波浪,對沒有獨立思想的人,都是害多利少。現代流行的存在主義,即是破壞多於建設,其中以沙特(Sartre)為最。

一個人在道德生活發育過程中,有一段時期可稱為懷疑時期,即當他從單純的童年期走入青春期的時候,在生理方面,性的成熟,使他發現自己的另一面,發現異性的存在;同時他的生活圈子擴大了,在社會上他會遇到許多他以前不知道的事情與思想。孩童時代父母與師長給他的生活之道,已不足應付開展在他面前的新局勢。他的思想能力,足以使他看出以前承受的觀念欠妥,但還不會看出大人們為什麼那樣講。他以為是大人了,要自己對自己負責,而大人們仍把他看成孩子;使他對大人們生起反抗意識。這是真正道德生活的覺醒期:以前他的思想是大人們給他的思想,他的行為是對大人們負責;此後他將用自己思想分辨是非,他將對真理負責任。這也是個危險時期;他的經驗少,意志不堅定,思想尚未統一,再遇上不良環境與友伴,很易走入迷途。

沙特雖然強調人的自由,認為人在一生中要時時決定自己的意義與命運,但他承認有一個根本的抉擇,這抉擇將影響他一生(Sartre, L’Etre et le Ne’ant, p.555, Paris, 1957)沙特的忠實弟子戴包華夫人認為做這抉擇的時期,正是青春時期:「那時自由開始覺醒,對它須決定一個態度」(Simone de Beauvoir, Pour une Morale de I’Ambiguite’, Paris, 1947, p.58)。

有史以來的大教育家,一致認為教育兒童主要在使他養成善良習慣,訓練他的任事能力;等他有思想能力後,再教他明白其中的道理。中國古代有小學大學之分。朱子說:「古者初年入學,只是教之以事;如禮樂射御書數,及孝弟忠信之事。自十六七入大學,然後教之以理;如致知格物,及所以為忠信孝弟者」(語錄卷七)。小時所接受的思想與習慣,經懷疑期的考驗後,一部分可能會被拋棄,但大體上仍是一部可觀的人生資本,一生受用無窮。方法性的懷疑,既非志在破壞,故不應輕率放棄前之所信。見異思遷的人,永遠不會完成一個健全的人格。懷疑期應完成之人格變化(conversion),主要在使被動的心理,變成自發自動的心理。用康德的話來說,是在把被動的(pathologisch)制度。改為實踐(praktisch)制度。故對某事發生懷疑時,在沒有證實前之所信一定錯誤時,不應遽予放棄。為此,耶穌雖要求他門徒的一種澈底的轉化,脫去舊人,變為新人,但他卻說,「凡是經師,成了天國的門徒,好似一個家主,從他的寶庫裡,取用新的和舊的東西」(瑪三,52)。

六、教條主義

  教條主義或譯為獨斷主義(dogmatism),其字源自希臘文Dogma,意為「意見」。最初凡是承認有普通性之真理者,都稱為教條主義者,其反面則為懷疑主義者。希臘文Dogma開始可能是指政冶當局的決定,後來轉用為各學派的哲學意見,大概由於古代學派有似宗教組織,其所持之意見,對門人有絕對的權威。自康德以後,教條主義是指不加批判,遽信某意見為真,或迫人信以為真之謂(見:純理性批判,第二版序)。所以主要是方法上的問題,而且任何學說,推到最後,都是以一些無法證明的原理為基礎。

教條主義與懷疑主義是兩個對立的態度。不考慮他人的意見方,不看事實,死抱定自己的主張,是教條主義;對他人說,他不給理由,只要求人無條件的接受。因為看的聽的太多了,而迷失了自己,是懷疑主義。

教條主義,從心理觀點說,是出於對理性能力與真理的不信任,是一種自衛態度。他不知真理不怕考驗,更沒有「吾愛吾師,然吾更愛真理」的精神。他怕信心動搖,故盲目地固執於傳統(傳統主義traditionalism),一說「子曰」,便是不容置疑的金科玉律。因為不信任理性,所以只靠意志力與權威以維持信念。理性是意志的奴隸,意志要肯定某意見為真理,理性只好去找理由,甚而用自欺欺人的方法也在所不惜。因為有自衛心理作祟,對異己的意見,多次不只不加考慮,且一定採取相反的意見。在他不感到外人的威脅時,或許還有自我批評的可能。

 任何一套學說,一旦被一個團體看成官方的道理,很快就形成教條主義。這時開始講正統(orthodoxy),講傳統(tradition),以註解代替自發的思想,任何新思想都被視為異端邪說(heresy)。這種垂拱守成,固步自封,與外在事實及心靈之嚮往脫節的思想,只有兩種結局,或是自取滅亡,或是不自覺地滲入新的思想。關於後者,普來義曾舉個很奇妙的例子,奧來謨是在註解亞里士多德的「天論」時,主張地動說(E. Bre’hier, La philosophie et son passe’, Paris 1940)。在中國思想史上最好的例子,莫過於王陽明的「大學問」,表上他在註釋「大學」,實際「是在說他自己的話,並非真的在說大學」(錢穆:陽明學述要,正中,九十四頁)。

最不幸的,還是它造成的社會道德後果。這種重死文字而不顧活精神的思想,很難喚起大家道德意識的共鳴,不會使人求上進。社會上流行的,是等因奉此形式主義(formalism)及因循主義(conformism)道德,即認為凡有利於官方思想的都是德行。最後會使真理在人心中失去尊嚴,慢慢造成懷疑主義的優勢及其後果。兩個極端態度,相生相剋,互為因果,此起彼落,歷史上的例子正不知凡幾(參看Hazard, La crise de la conscieuce europe’enne, Paris, 1935)。

在教育上,教條主義幾乎不能避免。人雖有自發能力,但若什麼都要獨自從零開始摸索、發明,成效定然很低;世界上的大發明家為數並不很多。文化之所以可能,全在知識可以傳授。而從師之道,主要在信任他、尊重他;不然學習的進度一定會受影響。在學生方面,因為理解力有限,知識又少,不能妄想馬上瞭解一切,這期間難免要死記一些不甚瞭解的東西;等知道的多了,思索的時間夠了,自然有前後貫通,豁然開朗的一天。但這並不證明老師可以把學生永遠看成什麼都不懂的孩子;而「棒喝」只能促人用功,不能助人瞭解。 

七、理論與實踐

  倫理學是知識,是瞭解。但它是實踐科學,是對行為的瞭解,因此又不能與實踐分割。站在人格之完整的立場說,有知而無行,是個殘缺不全的人格;而且還可說他知之不切,心念不誠:「今欲別善惡以誠其意,惟在致其良知之所知焉爾。何則?意念之發,吾心之良知既知其為善矣,使其不能誠有以好之而復背而去之,則是以善為惡,而自昧其知善之良知矣。意念之所發,吾之良知既知其為不善矣,使真不能誠有以惡之,而復蹈而為之,則是以惡為善,而自昧其知惡之良知矣。……則雖曰知之,猶不知也,意其可得而誠乎」(王陽明:大學問)?我們的人格,有趨於一貫之勢,若不努力實行其所知之善(使行為向理想靠攏),終必以其所實行者為善(使理想向現實投降)。

因此,行動是理想的最好考驗。是在行動中,練習生活有秩序;是在實際人與人交往中,體驗到什麼是愛,什麼是恨;是在忘我的行動中,知道有忘我的境界存在……

不過站在知的立場,站在致知的方法上說,行動不應居主位,而是前兩層步驟的驗證法。倫理學的目的,是在使人自覺自發,成為自己行為之主宰,而不被自己的行動所主宰。在技術方面,甚而在政冶活動方面,通常分理論家與實踐家。實踐家埋在自己的事務中,無暇做深遠的反省,須由理論家指給他們原理,批評他們的成就。在道德生活中,雖不容有那樣明顯的分工界線,但在方法上,卻要看為兩件事。

在反省的前兩層次中,每層我們都指出了一個不正確的態度,即懷疑主義及教條主義。針對自我建設,也有一種,我們可名之為美國主義(Americanism)。在天主教內用這名詞,是指美國保祿傳教會創始人P. Hecker的主張。也可稱之為行動主義(activism),這名詞是德國倭鏗用以指他自己學說的,以別於實用主義(pragmatism)。這兩人的主張雖不如下面我們要指出的那樣走極端,精神卻極相似(關於上述二人之思想,可參看A. Houtin, L’Ame’ri canisme, Paris 1903. A. J. Jones, Rudolf Eucken, a Philosopher of Life)。

首先是一種事實。許多人一生忙忙碌碌,醉生夢死,根本不想人生有什麼意義,何謂惡,何謂善;他們的思想,只用來應付眼前的需要,即所謂「心為形役」。這樣生活,縱然是有個天生的善良品質,也難免犯許多錯誤而不自覺,他一生的成就要大打折扣。「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中庸)。世界上若沒有那些埋首案頭,做那些表面看來無利可圖的研究工作的人,人類不會有今日。在道德生活上影響人類最深最久的,在行道之前,都曾有過一段退身於無人之境,獨自湛靜深思的時期:梅瑟、耶穌、保祿、摩罕默德、釋迦牟尼等。

其次是一種觀念。我國有一句成語:「勝者王侯,敗者賊」。這是不看用的方法合理不合理,也不看一人勝利後將怎樣利用目己的優勢,正是「勢利眼」的評價。凡是有點道德意識的人,都認為「不講原則,不擇手段」,是件可怕的事。可是在實際生活中,表面的成功,加上勢利眼的阿諛,常會使人得意忘形,自我陶醉起來。這樣的人,永遠也達不到真道德生活的境地。具有孔子那種修養的人,才敢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述而)。「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對一個有救世救人理想的,是多大的誘惑!而孟子認為聖人們「皆不為也」(公孫丑,上)。

只憑功利,無法建立善惡的標準。在講到功利主義時,還要詳細討論。

八、英雄的呼喚

  只看人的表面成就,不能證明他的行為一定合於道德。與這問題相似的,是英雄的榜樣,英雄的號召力。要瞭解這個問題,先耍談到柏格森在其《宗教及道德的兩個來源》中講的「開明道德」和「保守道德」(Bergson, Les deux sources de la morale et de la religion, Paris, P. U. F.

人類的道德態度有兩種,一是出於壓力(la pression),一是出於嚮往(I’aspiration)。壓力是來自社會制度,個人由於怕懼,屈服於社團加在他身上的生活規則;而這些規則,目的只在保護這社團的生存,它只要你循規蹈矩,奉公守法。嚮往是來自聖人,他們的心靈與鬼神相通:「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以上都是借用中庸語);指向無限,指向自由,指向仁愛。相當於壓力規律及嚮往規律的,有兩種道德,一是「保守道德」(la morale close),簡言之,即是因循習俗;一是「開明道德」(la morale ouverte)即是聖人的道德(參看J. Maritain, La philosophie morale. Callimard, Paris,   1960, pp. 518-554)。

直到這裡,無人能有異議。但我們要討論的問題,是怎樣把某一道德觀念傳給他人,使他瞭解後,成為「自己的」生活指南。對這問題,柏格森未免太天真了一點。他說:「在各時各代,都曾有過奇突的人物出現,好似這種道德的化身。在基督教的聖人之前,人類曾見過希臘的賢人,以色列的先知、佛教的高僧,還有許多別的人物。一談到完整的道德,或絕對的道德,大家都是以他們為指歸……何以偉大的善人能轟動大眾,使之步其後塵?他們什麼也不要求,但他們能得到;他們只須存在:他們的存在即是一個號召」(二十九至三十頁)。

柏格森所說的神秘人物(mystiques),固是人類道德界之佼佼者,對其當時之社會,都曾有移風易俗的功績。然而對他們仍有兩點不能無條件地絕對信任。一是關於他們自身人格,一是關於他們的感染作用。

都是神秘家,彼此仍有氣質與觀點上的不同。拿個最明顯的例子來說,合起眼來,一人也能知道摩罕默德不是釋迦牟尼;他們倆人,不是同一個精神推動的(參看R. Otto, Mystique d’ O”rient et Mystique d’Occident, Payot,. Paris,原為德文,名為West-O”stliche Mystik: Vergleich und Unterscheidung zur Wesensdeutung)。在另一方面,有些神秘家,也做些不很理想的事,就如奧斯定在改過自新後,遣走與他同居多年,給他生過兒子的情婦那段事,就沒有個合情合理的交代。當時的人,或震於他的威望,或因習以為常,無人提出質問;現代人卻不能對此默許。但這不關我們的主題。

說到英雄的感染作用,是假定他不施「言教」,只憑自他偉大人格發出的感召力,對他人道德的影響作用。這作用實際是很有限的。先說想接近他的人,並不是都想效法他的德行;有些是為了好奇,有些是出於更下賤的動機。耶穌曾對追隨他的人說:「你們尋找我,不是因為看到了神跡,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你們不要為那有壞的食糧勞碌,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若六26)。耶穌不只用「德教」,他也用「言教」,但在他登堂入室的弟子中,還不免出了一個叛徒猶達斯。由此可見感召作用的限度。而且德教最經不起時間與空間的考驗,距祖師遠了,他的精神沒有不變質的。

其實沒有言教的神秘家,其精神根本不能留傳後世。後世所知道的所謂純神秘家,都留有言教,只是他們用以表達其心靈經驗的語言是象徵性的。前面述及之奧斯定,在其「新生」的開端,雖也有過神秘經驗,但不是純神秘家。語言自身就有它的限度,但仍是傳達思想最好的工具。但象徵性的語言最難得其正解,故神秘家多次或為人所不解,或為人所誤解,其教育作用,遂大受限制。

以上諸端,都在說明倫理學的重要。要想瞭解道德問題,需要有系統的反省與分析。英雄的呼喚,及神秘家無以言喻的內心體驗,並非毫無價值。系統倫理學給我們光,但實際道德生活還要有熱。偉大人物的感召像一股風,吹動我們上進;象電流,使沉睡在每人心靈深處的英雄猛醒。用普遍性的概念,無法表達具體事奮件的全部內容。實際的道德生活,總比倫理學所能講的多點東西;這點東西,只能憑直覺(intuition)從偉人身上看到。為此有人曾試用偉人傳記方式使人瞭解道德問題。在古代plutarc46-120)之偉人傳後(內有四十六位希臘和羅馬名人),較著名的,有英國的Thomas Carlyle1795-1881),著有Heroes and Hero Worship。美國有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著有「代表性人物」(Representative Men),以及法國的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著託爾斯泰傳、米凱廊傳等。

偉人傳記的道德價值,首先在作者本人的道德造詣,不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恐會屈辱了偉人的真精神。其次是技術問題。寫的生動傳神,看書如見其人,可收感染之效;要不然分析入微,可發人深省。一般作家都難望兩全,正如尼采說的「好小說家,壞理論家」(啟示藝術家與文學者的靈魂,五十二);反之,好理論家多是壞小說家。在不計其數的「耶穌傳」作者中,勒南(Renan有中文譯本,商務出版)是好小說家,壞理論家;而郭蒂尼(Romano Guardini),可說是好理論家,壞小說家(The Lord瞻仰耶穌,光啟出版)。至於那些堆砌事實的傳記,既不藝術,也無智慧,是最下乘作品。 

九、道德意識的覺醒

  一個小孩初生下來,什麼都不知道;不知道善惡,連自己的存在都不知道。他這時的活動,完全是受本能的支配。漸長,他發現了四周的世界,也發現了自己。這時他求生存的本能發展為模仿,使他適應環境,他自己還沒有反省的能力,父母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英雄,也是善惡是非的最高權威。

以後隨著年齡的增長,反省能力的發育,及生活環境的擴大,外在的道德權威,慢慢向內收斂,形成他良知(心)的內容,成為內在的是非標準。

在道德良知內斂的過程中,有兩種可能性發生。一個生活環境好,際遇順利,總之,一個沒有受過挫折的人,與在社會上習以為常的道德沒有發生過衝突的人,很容易與這道德觀念相協調,形成習慣;等他人格成熟後,他的良心所反映的,就是這些道德觀念的翻版。他的道德意識是很單純、很膚淺的。

第二種可能,是受過挫折的人,受過打擊的人。這時有三種可能性。第一種是生性樸實的人,他很易成為逆來順受的宿命論者;他不努力於把不如心願的事克服,而努力屈服自己,以與外在世界取得調諧。第二種人雖也沒勇氣正面反抗不如心願的局勢,但也不真心屈服;在理論上他是懷疑主義者,而在處世為人的態度上,他是投機主義者。第三種人不向不合理不如心願的事屈服,但他心地樸實正直,他要用正大光明的方法克服困難,他是有進取心的,他是建設性的。孟子在告子篇中所講的,即是指這種人:「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經過挫折而不亂不餒的人,其道德意識才有深度。

一人的道德受考驗,通常是在青年時期;此點前已述及。此期一過,人格定了形,以後大都很少變化。成年後,一人從好變壞,或從壞變好的也有。至於突然的變化,變化的多不澈底;或是走另一極端,很難找到平衡。

一個民族之道德意識的發展,情形與個體大同小異,只不過它是有週期性的。在生活沒有保障的時候,大家多企望有個和平共處的生活方式,道德意識側重在習慣法律。等社會安定久了,大家的惰性養成了,只求安於現狀,但生活的條件卻在變化。到某一時期習行的道德與實際生活脫了節,這時會產生懷疑主義。一切道德觀念都被推翻後,人心像沒有根的浮萍,無處安放,這時人會到自己心靈的深處,找到可以應萬變而自身不變的永恆真理。這才是純道德時期。以後憑內心的定力,使社會安定下來,慢慢人心又變成外向的、形式化的,終於又迷失了自己。以後又從頭來。道德生活的重點在定心,故孟子說:「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告子上)。我們的時代病,就在放失了自己的本心。現代人什麼都瞭解,只是不瞭解自己。

一種文化,是否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是否有進步的能力,不在它某一時代的社會組織多完美,科學技術多精明,人民多富足;這些都會被埋在埃及或阿拉伯的大沙漠裡;關鍵實在於它是否握緊了精神力量的根源,即人心。希臘文化到今天,仍能影響著世界的思想,全在於蘇格拉底(Socrates 469-399)當初提出的口號:「認識你自己」。現代西方文化之另一主要根源是希伯來文化,它的精神力量基礎,是在舊約創世紀第三章所描寫的原罪。作者是先知時代的一位無名氏,他用象徵的筆法,指出了道德生活的關鍵:在上帝面前,每人都應赤裸裸地,毫無掩飾地,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中國文化之有今日,則功在孔子。在中國歷史上,堯舜文武固然都是重要人物士,「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中庸),但都不及孔子重要。按孟子的說法,「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盡心上,與盡心下微有不同)。所謂「性之」,是說出於本能,是自然的流露,自覺與反省的成份很少,他們對當時社會人生的作用影響,是感召式的。至於文王武王,他們是繼承堯舜的遺風,把它制度化,他們的注意力是放在社會組織,是向外的。孔子生當亂世,眼見外在的約束都不足以維繫道德,才提出正心誠意的大道理,才用反省法奠定了負個人責任的道德觀。難怪他的弟子們那般推崇孔子。宰我說:「以予觀於夫子,賢於堯舜遠矣」。有若說:「出於其類,拔乎其萃。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孟子:公孫丑上)。(此論文在現代學苑第六卷第五期發表,大約在民國5859年。)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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