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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第一章所說的光,及德訓篇第一章講論的智慧,嚴格地說是不能獨立的東西,必得依附在別的東西上;也就是說,只能有兩種基本存在方式。

  第一種存在方式是在上帝的心中,是上帝的一種能力,是他的智慧和意念;第二種方式是寓於客體中,所謂萬物之理,即萬物之結構和動作方式。舊的使光或智慧成個獨立的實物,乃是出於策略之動機,為更有效地抵制多神論。

新約若望(約翰)福音開頭講的也是這個問題,並使智慧回到了原位,即上述之兩種存在方式,他先說萬物之理與上帝的關係:「在起初已有聖言(聖言兩字有人譯為「道」,希臘原文是logos),聖言與天主同在,聖言就是天主」,接著他講上帝之智慧與受造物的關係,萬物是上帝之智慧的客體化,是他心中之藍圖的實現 :「萬物是藉著他(聖言)而造成的,沒有一樣不是由他而造成的」,然後若望指出,上帝之智慧也是人之有意識的行動之指南。

人類追究宇宙萬物之根源問題(按時間和因果關係),和基礎等問題「按邏輯和結構關係),無非是為了安頓自己。人在設想宇宙之根源和基礎時,必然受到他所重視的某些價值之牽制。在設定了一種見解之後,這見解反過來又影響他的心情和行動。這設定本身固然含有一層邏輯問題,可以單獨加以討論,但那不是問題的關鍵;這類爭論沒有什麼意義。徹底的批判,該把注意力放在此設定之動機上,及其對實際人生產生的效果上;然後才能確定一種構想的好壞。

拿佛教思想來說,其出發點是解除痛苦。但是痛苦不能有積極意義嗎?為了達到其理想境界而否決人性其他的需要合理嗎?所付的代價合算嗎?對社會大眾能起多大作用?受這套思想支配的社會比別的社會痛苦更少嗎?

馬克斯關切的只是人在物質方面的需要,並為解答這層問題而設定一套唯物的宇宙觀。但是人不只有物質需要,「人生活不只靠餅」(瑪四4),人的行為動機不只有物質利益之得失,人際關係不只建立在經濟關係之基礎上。事實證明,在不顧人性其他方面之需要的社會中,人活得並不幸福;而在經濟活動方面,也未產生原來幻想的成果。

人能確實認知並掌握的,只有自我及身邊的一小塊世界。在純客觀(即科學)知識範圍,按原則不可能有派別。但在哲學或信仰體系方面,則必然會有派別;因為其構成原素大部分屬於價值判斷,而不屬於事實判斷;在建立一個體系之前,先有一個主觀的選擇,拿自己認為重要的當作基石,把其餘的暫時丟下不管;框架建好之後,再設法給其餘的東西和問題,找個安放的位置。任何思想體系都能安頓一部分問題,同時沒有任何體系已經安頓好所有的問題。

聖經假定上帝是宇宙萬物的根源和基礎,所以任何有形的東西都不可能是上帝,不能用有形的東西代表上帝:「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奴隸之所。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你製造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這是為排斥拜物教)。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拜」(出二十;申五)。

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及革新基督教派,對「不可崇拜偶像」這道禁令特別敏感。比拉多當總督時,因讓羅馬軍人將畫有羅馬皇帝像的旗幟帶進耶路撒冷,猶太人於是派代表向他抗議,結果多人喪命。革新基督教派對耶穌像也抱懷疑態度。這是死守字面意義而不懂聖經精神的結果。聖經主張,把有限者看為無限者,把相對價值看為絕對價值,便是崇拜偶像。保祿說,貪婪者便是崇拜偶像者(弗五5)。撒慕爾先知對未執行上帝命令的撒烏耳國王說:「背命等於行卜,頑抗與敬拜偶像無異」(撒十五23)。

把相對價值看成絕對價值,對其他價值和東西必然有破壞作用。誇大任何東西的價值,都是執迷與偶像崇拜。猶大人對禮法的執迷,天主教之權威的濫用,及革新教派的某些狂熱和偏激,也都是偶像崇拜,比敬禮耶穌像邪僻多了。耶穌像對耶穌之精神沒有扭曲作用。

上帝是宇宙萬物的基礎和根源,並支持每一東西應有的價值;他是超然的,代表的是普遍性。然而只重視普遍性,便容易忽視具體性和個性。耶穌代表後者,使二者得到平衡,使無限支持有限,使永恆充實時間。有人說,完美的藝術作品,該是普遍與特殊之統一。沒有普遍性便沒有深度,不具體特殊便沒有真實感。完美的人格也該如此,「致廣大而盡精微」(中庸)。(註:此文於民國791124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80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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