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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條件

  創世紀第二章前三節是為支持安息日制度,該屬於第一章。從第四節起,作者要反對的,是希臘人推諉責任的一個想法:宙斯神不高興人幸福。與海希奧德(He siod)的潘朵拉故事(Pandora)相比照,才易看出創世紀的主張。作者要設法表明,天主做的一切,都是為使人幸福。

  第一章是以因果關係當敘述之骨架,為說明萬物與天主之關係,並建立萬物皆善之主張。為拉緊這個關係,作者故意不提造萬物是否曾用什麼材料,因為材料影響品質。第二章是以目的關係當敘述之骨架,為表明天主待人多好。正因此,作者先把受惠者推上舞台,先造亞當;其他東西都是為他而創造的。

  但作者現在要利用材料,為說明某些主張。但材料影響品質。為了不破壞第一章建立的萬物皆善之主張,他先給材料之品質提出一項保證。他說:「這是天與地的來歷。」 (二4)「來歷」兩字原文是 toledoth,與後面作者常說的某某人之「族譜」是同一個名詞。所以上面那句話等於說:天與地是天主生的,品質絕對沒有問題。

  為什麼用泥土造男人呢?有人說,在古代神話裡,造人大都用泥土(A.Clamer p.132)。然而也有別的選擇可能性,所以那不是決定性的理由。我們認為作者是要與海希奧德唱反調。後者說,男人是用金銀銅鐵等金屬造的,而潘朵拉是用泥土造的:他顯然有輕視女人的用意。聖經作者故意說,男人是用泥土造的,與潘朵拉同樣脆弱(參看三19)。然後他更進一步說:「女人是用男人之骨肉造 的」,使他不得以女人「出身低賤」為藉口而歧視女人。

  海希奧德說,世界上原來只有男人,沒有女人。創世紀有兩處聲明:「造了一公一母」(一27;五2)。作者選用為指一般動物之性別的字,本身即帶有論證作用:一般動物皆有公有母,人類何獨不然?

  又宙斯神造女人,是為給人類惹禍;天主則說:「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二18)接下來的敘述,該比照海希奧德引起的問題去理解:他不是從生物學或生理的角度論女人,所以創二的論點也不是生理問題,而是異性之存在的精神意義。

  要想利用這章的字句,證明婚姻之第一目的是生育子女,顯然牽強。性別之區分固然是為延續種族(一28),但「這個」男人與「這個」女人結婚,不必是為生育子女。

  為使男人不得輕視女人,作者說女人是用男人身體的一部分造的。為什麼選中肋骨呢?因了兩層理由。第一,按粗俗的常識,肋骨離心最近;所以女人是男人最心愛的東西,是「心上人」。第二,肋骨對心有保護作用。這正是「德訓篇」提到的兩點,而且還引用了創二的字句:「婦女的美麗,能使她的丈夫容貌煥發,這也是男人的最大願望(肋骨的第一個意義)……獲得賢能妻子的,就是獲得了最好的產業:即一個與自己相稱的助手,和扶持自己的柱石(第二個意義)」(三十六2426)。

  在造女人時,天主「使人熟睡」。這是隨後男人見到女人時之驚喜心情的伏筆。這裡描述的,不是女人在世界上的客觀出現情形,而是她在男人意識中出現的情形,是性別意識覺醒的情形。在孩童時期、人不知道異性對自已有什麼意義,性別意識是在睡眠狀態。

  若從純故事的角度去看,此處之情節安排極不自然。既然亞當沒有看到天主取他的肋骨,並用來造女人,他怎會知道「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更何況母親與在清醒意識下生產的嬰兒,比較容易建立感情。假如作者要說明的,「只是」男女間為何有強烈感情,他該讓亞當看到造女人的全部過程。作者幾乎不可能沒有想到這層問題;他寧願情節不自然,是因為他重視事實根據。在創前十一裡每次有情節不邏輯的地方,都有特別用意,並且該從人生實情中去找答案。創前十一雖是神話文體,卻是寫實派作品。

  故事必然要有主角。全部第二章的主角是亞當;樂園、禽獸和女人都是為他而創造的。因而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屬品。為補救這項缺點,作者想出了一種辦法,我們稱之為「辯證筆法」,即是利用一個「反論」,以補「正論」之偏頗。在創前十一章裡,每次遇到不合邏輯的地方,就該想到這種技巧。

  通常「反論」是既簡短又突如其來的一句話。這類短句,很容易使人想到是後人加入的。但因為有的「反論」很長(如洪水故事),有的「合論」又是解釋「反論」的(如加音故事中壞人對人類的頁獻與不可復仇之禁令的關係),可知那是作者專有的一種筆法。

  造完女人後,作者結論說:「為此,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24)這裡將主體與客體調換了角色,極不邏輯,而是辯證關係中的「反論」。按邏輯本來該說:女人既是用男人之骨肉造的,所以該回到男人的懷抱。此外,那話也不合歷史事實;按舊約的記載,大都是女人出嫁;幾個例外(如梅瑟),可用特殊情況加以解釋。許多學者認為,那話是古代母系社會留下的痕跡(Hastings , p.633;但這主張並不能解釋作者「為何」採用這句話。更何況古代是否曾有母系社會也有疑問(de  Beauvoir  ,  p.100)。

  「二人成為一體」是「合論」。這話雖然不排除生理意義,但按全段敘述之宗旨,作者看重的該是精神意義。在戀愛或新婚時期,兩人的心雖然拉得很近,幾乎不容任何東西隔在中間,但是兩個人格融合的效果,到了晚年才更加明顯。許多老年夫妻,面貌有似兄妹。至於其他方面的成敗,也很難分清各有多少功過,因為若換了別的搭配,誰也不可能是現在的自我。夫妻是同命鳥。

  天主表明了造女人的動機後,沒有馬上動手。作者幾乎用了這段敘述的一半篇幅,講天主造各種動物,及亞當給動物命名的事,並結論說:「但他沒有找著一個與自己相稱的助手。」(二20)從純故事的角度,這段的效果也不理想,破壞故事之連貫性。但是作者的用意相當明顯;那是為強調「人單獨不好」。因了在這裡作者是從「人的助手」之觀點論動物,所以沒有提到魚類。

  在聖經裡,說知道某東西之名稱,就等於認識這個東西。給東西命名,表示對這東西認識得很清楚;有時還表示對這東西的支配能力。這裡的命名是為表示:亞當在動物中找不到「相稱的助手」,並非由於他無知,而是確實沒有。

  從全段敘述之比例,可知作者非常重視「人單獨不好」之主張。許多人想不出他人之存在,對自己有什麼積極意義。大家都知道沙特的名言:「他人就是(我的)地獄」。然而事實上,只有同他人在一起,人始能發揮自己的全部潛能。印度的狼童是最好的說明:他們被發現時,大的已八歲左右,但他們不會用兩足站立,不會用手取物,其他專屬人的能力更不必說了。這是學習問題。

  合作關係也很重要:複雜龐大一點的工作,只有靠合作方能實現。最後是他人之鼓勵與需求作用。純個人的興趣隨來隨往,不能持久;對需要毅力或常期努力的事,他人之鼓勵和需求是決定性的因素。

  嬰兒遇到急難,母親能發揮出驚人的力量:沒有觀眾或聽眾,不可能產生各種明星,才氣毫無用武之地。我們的任何成就,都是他人直接或間接促成的,讓存感激之念。是他人之存在,使我有價值感,無形中支持著我的行動。

  甚而不幸的遭遇,或他人的無理要求,也是個體發揮能力的機會;所謂「家貧知孝子,國亂顯忠臣」,就是這類的情況;新約將強調不幸遭遇之建設性作用(瑪五)。但是承認上述各種事實,並不等於抱社會主義。上面指出的,是他人對個體的刺激作用;社會主義及社會學主義則偏重群體對個體的限制作用,強制作用,是把主體看成客體。

  創世紀把男女關係放在人際關係的大框架中討論,並非為降低兩性關係之重要性,而是要表示那是一切人際關係的典範和基礎。聖經甚而把天主與選民的關係比為夫妻關係。在古希臘,則是主奴關係影響其他人際關係。

  大家知道,某些簡單生物,是以無性生殖或單性生殖繁衍種族;所以兩性之區分對生殖不是絕對必要的。但隨著生物結構之複雜程度,兩性區分逐漸明確;此外,有些生物在環境好時是單性生殖,環境惡劣時是兩性生殖;由此可見,性別區分有加強種族之精力的功能。假如我們相信宇宙之演進是有計畫的,則可以說,生物界性別區分逐漸明朗化之過程,只是準備工作,到了人身上性別之意義才全部揭曉。

  大家也知道,與其他動物相比,人的食色之欲特別強烈,多次使人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有人稱之為「獸性」,西方人別說那是原罪的後果。其實,那是人與家畜共有的現象(K. Lorenz ,pp 228-230)。野生動物的交媾有季節性,肚子飽的狼不主動攻擊其他動物。故從生物學觀點,人類強盛的食色之欲可能有正面意義。

  最淺近的一個作用,是加強「人需要他人」之意識。此外,青春期乃是人最富創新能力的時期;而在歷史上,姻親關係一直是開展姓氏關係的管道,拓展人的關切層面。我國同姓不結婚的古老風俗,絕不是基於優生學的理由。家仇國恨都擋不住的愛情故事,最能說明性別產生的力量。

  國人常稱性無能為「不能人道」,是有道理的。在人之精神發育過程中,異性代表的是「異己」,也是相差最遠的異己。性欲迫使人把心門開向異己,並不斷告訴他,對方高興時,自己才能得到最高的滿足。這就是人生哲學的基本原理。故此中庸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

  至於人格偉大到什麼程度,則要看孟子所謂的「推愛」程度,要看怎樣運用性別所提供的啟發和推動力量。按這觀點來說,同性戀和亂倫代表的是精神萎縮和滯泥現象,對異性及異己感興趣才是健康現象。當然,沒有責任感的異性交合,既然破壞原來該產生的建設作用,也是精神腐化的現象。

  上面討論的,是人類生存條件中的人和因素。現在我們來看地利因素。在傳統原罪學說的影響下,大家對創二描述的樂園有個錯覺,以為那是人類的黃金時代。然而,在全部舊約的歷史背景申,絕對不曾產生上述之歷史觀。自猶太人的祖先亞巴郎(亞伯拉罕)開始,經過逃離埃及事件,到先知們的宣構,他們的心目常是指向未來的。那是猶太人之民族性的特色。縱然作者極想把樂園描繪成很美好的境地,為表明天主待人多好,他也會顧全傳統的歷史觀。

  事實上,樂園的設備十分簡陋。在描述樂園之前,作者先特意表明「人為」之重要性,那是大地荒涼的兩個原因之一:「在上主天主創造天地時,地上還沒有灌木,田間也沒有生出蔬菜,因為上王天主還沒有使雨降在地上,也沒有人耕種土地。」 (二 45)因此,後面說在樂園裡,「天主使地面生出各種好看好吃的果樹」(9),似乎該假定那是加入了「人為因素」的結果;而且這景象,比厄則克耳的預言仍然樸實多了;「沿河兩岸,長有各種果木樹,枝葉總不凋零,果實決不匱乏,且按月結果,因為水是出自聖所;樹上的果實可當作食物,枝葉可當作藥材。」 (四十七)

  樂園之河流的描述,一條分為四條,其靈感即來自厄則克耳說的出自聖所之水;在此,樂園顯然影射聖殿。關於礦物,因為是人所無能為力的,本來可以誇張一點,但創世紀只提到了黃金、真珠和瑪瑙(二12),與厄則克耳論提洛王子所說的相差更遠了,而這位王子,正好是住在「伊甸──天主的樂園內」(二十八13)。

  在樂園裡,人也須工作:「上主天主將人安置在伊甸的樂園內,叫他耕種,看守樂園。」(二15)與古代其他神話相比較,才能看出創世紀重視「人為價值」的程度,及其「永言配命,自求多福」的精神。按其他神話,人生所需之重要技能,都是神發明的。希臘神話說耕種是穀神(Demeter)傳授的,冶金是火神(Hephaestus)的發明,醫藥是醫神(Aesculapius)發明的,美術音樂等是阿波羅神的專利……(關於其他神話,參見房志榮,三十四頁等)。

  聖經把各種技能之創始,皆歸功於有名有姓的人(創四)。這是堅決的人文主義,力行主義。創九特意提出諾厄種植葡萄和製酒的事,大概是為打擊希臘人對酒神Dionysius的信仰;他是希臘古典時代極受重視的神。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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