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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最後是死亡;這是個普遍的客觀現象。按純物理之觀點,後發生的事情只能是以前之事情的結果,不能是原因,即不能回頭影響先有之事實。但是由於人的意識作用,後發事件不只能使先有者呈現出各種不同的色彩或意義,而且未來的事情必然牽制他的眼前態度和行動。沙特主張死亡不能是構成人生處境的原素之一,是強詞奪理。

一人的過去和未來,在意識銀幕上形成一個互相牽動的有機體,想要切斷也不可能;使之不影響此刻,至少很難做到。如果沒有死亡,人類彼此對待及對待其他東西的態度,不可能是現在這樣。退一步或進一步看,人生必然呈現不同的景色。反過來說,人之過去和目前的生活體認,也影響他對死亡的觀感;有人死不瞑目,也有人求死不得。

對生活抱有希望的人,當然不歡迎死亡。在一般人的感覺中,死亡是個相當遙遠模糊的威脅,對死亡代表之意義沒有清醒的意識,更有人因為懼怕死亡,不敢正視死亡能含有的意義。俄國名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曾在富於春秋之年與死亡面面相對;他的感受是貴重的參考資料。

那是俄國青年不滿社會現實,憧憬理想社會的時代。杜氏參加了一個交換思想的青年組織;經人告發,他與其他二十人被判死刑。押到刑場後,「我們當中的三個被架在柱上準備執刑。我是第六個………最後退場號角吹起;那些綁在柱上的被帶回來;他們(官員)向我們高聲朗誦說,皇上願赦免我們一死」(節自「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精神世界」第一章,李震著,輔大出版社)。

關於死亡之威脅遠與近的不同感受,杜氏藉 「白癡」中的一個人物之口說:「無論誰遭到強盜的謀殺,夜間在林子裡被人割斷氣管或與此類似的事情,在沒有遇害以前他一定希望、逃避或祈求。但在另一種情況之下,所有那足以使死得容易十倍的最後希望,的的確確是被取消了;有判決宣告,並且整個可怕的苦難就在當頭而無從逃避。世界上沒有比這更加可怕的苦難了」。

與死亡面面相對之體認,使杜氏深切感到生命之可貴。「罪與罰」中的一個人物講這心情說:「我見過有人被判死刑,在死前的一點鐘這樣說或想:即使他須在巍高的岩頂上度生;站在那樣狹窄的岩頂,深深的海洋,籠著的黑暗,永遠的孤獨,不停的狂風暴雨侵襲他;須一生一世站在一見方的空地上,站立一千年,這樣的活著也比現在立刻死去好得多!」地獄比虛無可愛。

對生命的熱愛,使杜氏反對一切死刑:「我想不到一個成年人,不是小孩子,一個不會哭的人;一個四十五歲的人,(在走上斷頭台的時候),竟能嚇哭了……因為他已經殺了人,我們便要殺他嗎?不,那是不應該的。我在一個月以前看見的,現在仍然彷彿在眼前一樣。我已夢見過五次了」。殺人者和被殺者若不能放下武器,坐下談判,死亡之循環是切不斷的。抗議和哭泣都沒有用。耶穌接受被殺,只望你認真看一眼十字架上那張面孔。

熱愛生命的人面對死亡時,仍能保住某種人性尊嚴。「當綁縛在柱子上的犯人們被解開時,一名青年已經發瘋。根據當時一個目擊者的述說,杜氏的樣子很平靜」。怎麼可能呢?因為他不覺得死亡是生命的完全消滅。他回憶說:「我一直凝視著那教堂光彩奪目反射著陽光的圓形屋頂,我頓時感到這些光線好似來自我自己在幾分鐘之內就要去的地方」。

教堂圓頂反射的光線,有助於凝聚他的心思,但不是必要的。而且若非在他平素的意念中,認同與教堂相關的那一套宇宙觀,及生命之深層價值基礎,那些光線對他不起任何作用。其實在他未赴刑場之前,他認同的生命之深層基礎已在發揮作用:「在任何人心底都難免有一生難以負荷的迷失。可是當我們贏得死刑的宣判時,支配我們心靈的思意和觀念,使我們不致後悔。豈止如此,它還使我們淨化,使我們成為殉道者,使我們(感到)被寬恕,而且這種心靈狀態持續了很久」。

對許多想不出自己能有什麼偉大表現的人,殉道是個強烈的誘惑。當權者該知道這種心理;你若不能使人感到罪有應得,殺死他不代表你的勝利。

為能感覺死亡不是生命的全面消滅,甚而是殉道,耶穌的接引作用絕對必要嗎?也不盡然。在耶穌以前,曾有許多置生死於度外的聖賢。「他們藉著信德征服列國,執行正義,得到恩許,杜住獅子的口,熄滅烈火的威力,逃脫利劍,轉弱為強」(希十一33)。

但耶穌的接引,無疑使人更容易與宇宙之大命脈連成一氣,沒有深層意識的人,表面的失敗便是全面的失敗,沒有周轉的餘地和本錢。(註:此文於民國8122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43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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