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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厄則克耳(以西結)第十六章把猶太人過去之遭遇,濃縮成一個女孩的故事。「在你誕生之日,因為妳惹人討厭,你被拋棄在田野間。我(上帝)從你身旁經過時,見你輾轉在血污中,就向你說:你在血中生活罷!……我又經過你身旁……就向你展開了我的衣襟,遮蓋了你的裸體,也向你發了誓,立了(西乃盟)約……你遂成了我的(妻子)」。但這女孩不知自愛,背棄了上帝:「暴露了你的下身,揭開了你的裸體,同你的情人,同你的醜惡之神行淫」;上帝遂讓她自食其果,陷於恥辱困苦。

創世紀第二及三章的故事,就是把這故事再加濃縮:夏娃象徵人類,蛇代表邪教。在原祖犯罪前後,也提到了「裸體」,但意義與厄則克耳有點不同。創世紀主要指「脆弱,易受傷害」。厄則克耳也有這層意義;但因為女孩與上帝結婚後,講她的華貴衣飾之段落太長,使人感到前後提「裸體」主要是指窮困。

在造女人故事結尾,創世紀說:「當時男女二人都赤身露體,並不害羞」(二25)。看故事後面的發展,「害羞」改為「害怕」可能更為清楚。不過害羞也是一種害怕,是對外在威脅之意識比較模糊產生的不自在感覺。知道彼此相愛的夫妻,能彼此信任,不必有所文飾和防範。

但是上面那句話主要不是承上句,而與原祖犯罪後失去安全感之描述成對比關係。當然罪惡也使夫妻關係惡化,不易彼此信任,無論是自己的罪惡,或是他人的罪惡。在上帝對夏娃的宣判中,便影射有這層作用:「你要戀念(不放心)你的丈夫,也要受他的管轄 (他對你也不放心)」(三16)。

犯罪就是破壞他人之利益,不尊重道義。你有了這樣的意念和行動之後,自然想到別人也能不尊重道義,處心積慮要破壞你的權益,因而失去對他人的信任心和安全感:「於是二人的眼立即開了,發覺自己赤身露體,遂用無花果樹葉,編了個裙子圍身」。然後他們聽到晚風吹動草木的聲音,便害怕起來,「躲藏在樂園的樹林中」(三7等)。智慧篇說:「邪惡的心本來就膽怯」(廿七9)。

穿衣服的原始意義,該是為保護自己的生命身禮,而不是出於先天的羞恥心情之要求。以前某些不穿衣服的熱帶部落,並不感到害羞。所以「發覺自己赤身露體」,就是意識到自己脆弱,易受傷害。沙特分析「注視」在人際關係中所代表的意義時,認為注視就是當主體,當支配者;而被注意等於淪為受支配者,成為客體和物件。然後他用以解釋人類之原始墮落感問題說:「人赤身露體時怕被他人看到,只不過是原始羞愧之一象徵:這裡身體象徵我之無防禦的客體性。穿衣服,乃是掩蓋其客體性,是要看而不被看到,就是說當純主體。為此在原罪之後,聖經用的墮落感之象徵,在於亞當和夏娃『知道自己是裸體的』」(實在與虛無,法文本三四九頁)。

無花果葉子編的裙子,作用實在太有限了,故此上帝為他們「做了件皮衣,給他們穿上」(三21)。按巴力斯坦的氣侯和習慣,創世紀作者竟會想到皮衣,似乎有點奇怪。所以他該別有用意。皮衣在此影射的,實際是上帝在西乃山給猶太人頒訂的法律或盟約。這是厄則克耳下面這段話的改寫:「我就向你展開了我的衣襟(皮衣),遮蓋了你的裸體,也向你發了誓,立了約」(十六8)。法律就是保護人之正當權益的。

按排尼基人的傳說,衣服之發明與打獵有關,而打獵又與祭祀有關(Aclamer’創世紀集解,法文本)。而在另一方面,西乃山之盟約,是在經過祭祀典禮才算正式成立(出二十四),此外加音犯罪後,上帝也訂了一道保護他的法律:「凡殺加音的人,一定要受七倍的罰」(創四15)。順著這條思路可以想到,上帝給加音的記號,「以免遇見他的人殺他」,影射的可能就是猶太人割包皮之標記。

在古代社會,常用衣飾表示階級,現代之制服也有同樣的功能,所以衣飾與禮法的關係一直十分密切。二者都限定每人在社會中的角色、權利和義務,使人彼此更易理解,行動更為順暢。二者像語言一樣,有溝通功能;但二者同時也能變成面具,掩蓋真我和真誠。按新約所載,祟尚禮法的法利塞人是偽君子。衣著講究的騙子更易使人上當。

衣飾和禮法有其社會價值,該受到重視;但二者也能妨害發育和行動。撤烏耳國王的甲冑保護作用雖好,卻使達味(大衛)寸步難行(撒上十七39)。人際關係貴在彼此赤誠相對;不可泥於禮法,使之成為障礙。(註:此文於民國802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91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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