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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上帝曾向他們的祖先亞巴郎(亞伯拉罕)說:「我要使你成為一個大民族,我必祝福你,使你成名,成為一個福源。我要祝福那祝福你的人,咒罵那咒罵你的人;地上萬民都要因你獲得祝福」(創十二2等)。

猶太人成為上帝的選民,雖然是上帝主動的決定;但是他們的選民資格卻有交換條件,是建立在他們與上帝之間的「盟約」關係上。他們也要付代價。在正式立盟約時上帝說:「你看,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如果你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你必能生存繁榮,上主你的天主在你要去佔領的地上,必要祝福你。但是如果你心中叛離,不願聽從,被人引去敬拜事奉其他的神(奉行別的價值觀),我今天警告你們:你們必要滅亡……你要選擇生命,為叫你和你的後裔得以生存……」(申三十15等)。

猶太人的全部歷史,就是他們與上帝離離合合,忠誠與叛逆,處罰與援救,交織起來的歷史;現代神學家稱之為「救恩史」。雖然上帝一直站在主動地位,但是他的助力(例如先知們的勸告)產生什麼效果,全在人怎樣反應,而且他們的祖先亞巴郎之被上帝選中,與他的實際表現也不能說毫無關係。

耶穌說:「被召的人多,被選的人少」(瑪二十二14)。這個選拔過程,無論是對個體,或對民族和社會,無時不在進行。上帝的召喚沒有限制,限制是來自人的反應。你若願意上進,隨時都有機會;因為在每人的心中,都有點高於現實之自我的東西,也有點低於現實之自我的東西,全看你要那一方得勢。

在這個不停的選拔過程中,所謂主動與被動根本無法分清。所謂上帝是主動者,只是說他對任何人都毫無限制地輸送行善能力,限制是來自每人之配合方式。故可以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老子)。

但這原理直接只能用於功德方面,而不能直接用於當事者立刻能得到的現世利益;不過若就整個社會而論,功德方面的成就與現世利益之關係,就可以拉近許多。故此耶穌說:「你們先該尋求天國和其正義,這一切(現世生活所需)自會加給你們」(瑪六33)。

從功德觀點而論,一個人表面的失敗,並不是真正的失敗。十字架是表面的失敗,實際上卻是耶穌最大的成功。因為他為人類理想付出的多,他的信徒才肯付出的多;假如耶穌是在榮華富貴中安享天年,無疾而終,縱然他把他的人生哲學寫成非常詳細完美的論述,他對人類的影響恐怕也非常有限。為能有所建設,熱情與智慧缺一不可,同等重要。熱情是行動力量,智慧提供方向和方法。

在不停的選拔過程中,一次的勝利不代表決定性的勝利,一次落敗也不是永遠的失敗。耶穌說:「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瑪十九30)。因為許多人有了些許成就之後,便自大自滿起來,不再繼續長進。耶穌又說:「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瑪二十三12)。耶穌對當時的道學家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先進入天國」(瑪二十一31)。他們在社會上的聲望和地位使他們產生錯覺,認為不必再繼續反省人生問題,吸收他人的生活體驗。認定自己不能錯誤的人,就更不可救藥了,是要自己當上帝。

為教訓那些自大自滿的人,耶穌講了一個比喻:「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塞人(道學家),另一個稅吏(本來就不是討人愛的角色,在那時代還等於是羅馬人的走狗)。那個法利塞人立著,心裡這樣祈禱:天主,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的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每週兩次禁食,凡我所得的,都捐獻十分之一……」。

這個法利塞人說的縱然都是事實,但顯然非常自滿自大,沒有自我檢討,想一想有什麼該做的還沒有做到,特別是對他人的關切;已經做的都有什麼價值,什麼意義,有沒有調整的必要……不該以能奉公守法而自豪。

「……那個稅吏卻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只是捶著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吧!我(耶穌)告訴你們:這人下去,到他家裡改正了,那人則沒有」(路十八)。在此「改正」(Justified)該按相對意義解釋,即在那時意識到的缺失方面改正了。

上帝沒有把自己賣給任何人或團體;把持上帝是偶像崇拜,企圖左右他的心情是巫術。傳統的恩寵論只助長信徒的迷信和巫術心理。(註:此文於民國79929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73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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