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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問題可以分為兩大類別:一組是純個體的,一組是一個族群該共同面對的。宗教問題則兼有個體及群體兩個層面。天主教及其他基督教派,都是制度化宗教,大致有個統一組織。然而就是在這種情況,也不能完全擺脫宗教之個體色彩。按西方宗教觀點,一個人生下來,不是當然就算是父母信奉之宗教的信徒,而須經過個別的入教儀式;這個宗教信仰在他的生活中產生的作用大小,也是看他領悟多少,實踐多少。我國傳統宗教可以說沒有統一組織,其傳承方式主要靠師徒關係,靠宗教人員的個人魅力;各小團體各行其是,其他團體無權過問,不能監督。

在本質上,宗教該是上帝與人類之間的橋樑,教會該是政府與大眾之間的橋樑,而宗教人員該是個體與個體及個體與自己之間的橋樑。這些功能之發揮,都是以個體與上帝之關係為基礎,須有某個程度的個體宗教經驗。但是每一個體的精神需要與他人不可能完全相同,永遠會帶點不可言傳的神秘色彩。因而地下性的宗教活動,無論在什麼社會也不能完全絕跡;就連在中世紀的歐洲,巫術和異端也一直是教會須面對的問題。

自第十七世紀的啟蒙思想運動以後,西方思想界對宗教提出的批判,只使正牌宗教在民間失去了信用,同時卻使地下宗教活動蓬勃起來,有了很大的生存空間。據說在巴黎從事算命等行業的江湖客,比警察的人數還多。我國近百年推展的科學主義教育,對破除迷信幾乎毫無作用。過去幾十年在台港未曾發生像多年前南美的「人民廟堂」、及最近美國的「大衛派」那種轟動世界的悲劇,那是因為台灣的空間本來就小,政府又嚴格限制宗教活動,地下宗教活動不易坐大;但是利用宗教騙財騙色的事件,仍然時有所聞。

大眾的普遍心理是無事不燒香;而遇到問題時,偏愛馬上見效的偏方,故密醫能大行其道。有人一看到大型醫院的宏偉建築就心生畏懼,不敢進入。許多人肚子餓了,喜歡吃騎樓小攤上的東西,而不願進整潔的餐館,雖然價錢可能相差無幾。基於這類心理,可知不拘形式,表面沒有壓力的私人地下宗教活動,永遠會有顧客。

在目前的民主社會,政府對利用宗教騙人的事件幾乎束手無策。政府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只根據宗教理論,判定一個宗教或一種宗教活動是正是邪。中世紀天主教異端裁判所的弊端也是出在這裡。政府只能管制違法的外表行為,例如是否有欺騙手段,是否利用藥物等情。說實在的,連催眠手段政府都不能直接管制。但是政府該多支持有內部自律系統的正牌宗教。

按我國目前的法律,政府無法禁止私設神壇。但這些神壇不只危害住宅的安寧,也是無知大眾受騙的主要根源。這是我國傳統宗教最需要改進的一站。希望真有悲天憫人情懷的宗教人士結合起來,設法建立各宗教的內部自律系統。

有一對夫妻,表面非常熱心宣揚佛法,自費建了一座相當壯觀的佛堂。某天一位朋友登門拜訪,看到主人正在清算六合彩帳目。如果佛教有個統一的自律系統,便可減少這類濫用宗教招牌的情形。

前面提到無知的大眾,是指對宗教問題的無知。不久前報上有一則報導:一位有碩士學位的母親,因了正牌精神科醫師未能治好女兒的病,乃求助於江湖宗教術士,結果使女兒失身。這正曝露了我國學校教育的缺失。在沒有宗教自律系統的社會,學校該提供一些判斷宗教現象的原則。講些媽祖或耶穌的生平故事,雖然不是毫無意義,但那是非常浮面的知識,沒有開導作用。

為使大眾不致誤入歧途,知識階級也該負起一部分責任。宗教信仰固然繫於個體之抉擇,特別是在多元化的社會;所以每人該自求多福。但是有思考能力的人責任較重,因為能影響他人:君子德風。民國以來思想界的反宗教者,對改進宗教問題毫無正面作用。然而對宗教抱觀望立場也不是負責任的態度(瑪十一16)。

人間的事情沒有十全十美的,觀望的結果是一事無成。投入(馬克斯說的實踐)可促進領悟,也可影響他人。此外,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的子孫能像自己一樣聰明,摸索出一套自創的安身立命之道;也不能保證子孫的心理能像自己一樣堅強,不會在困惑及六神無主的時刻成為江湖術士的獵物。

人都希望子孫有謀生能力,卻不想給他們準備一個比較容易生存的環境。投身大牌宗教須付代價,但能使許多人不致誤入旁門左道。耶穌對自滿的道學家說:「你們拿走了智識的鑰匙,自己不願進去,那願意進去的,你們也加以阻止」  (路十一52)。(註:此文於民國821225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238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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