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用「禁果」兩字時,大都指男女之間的非法交媾。外國相當嚴謹的學者中,也有持此主張的。這種見解雖非絕對沒有根據,卻頗有商榷的餘地。在創世紀第三章的故事中,亞當與夏娃犯的罪,不可能指他們二人的性交,因為那不是罪,而是盡義務;在第一章上帝已經說了:「你們要生育繁殖」。若說那是指夏娃與蛇交媾,固然可以想像,但亞當的罪又怎樣解釋呢?不過在另一方面,原祖犯的罪又確實可以說是淫亂之罪,但只限於象徵意義。

  要想看清原祖之罪的實際意義與象徵意義的交織關係,須先從伊甸樂園中那兩棵樹說起。那是指人生的兩個途徑。「生命樹」指人生正路,使生活幸福充實。「知善惡樹」指破壞生命的邪路:「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創二17)。原祖面對的抉擇,與希伯來人進入福地後所面對的抉擇一樣:「你看,我今天將生命與幸福,死亡與災禍,都擺在你面前。如果你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你必能生存繁榮……但是,如果你心中叛離,不願聽從,被人引去敬拜事奉其他的神,我今天警告你們:你們必要滅亡」(申三十15等)。

  由上面的話可以看出,所謂邪路,主要是指背叛上帝,而去信仰其他宗教的神。從象徵邪路的樹之名稱也可以看出,所謂犯罪,主要在於不服從上帝。在聖經裡用「知道」或「認識」等類的字時,多次有「支配能力」之含意,正如現在大家常說的「知識就是力量」。這裡說的「知道善惡」,就是指支配善惡,自己決定善惡之標準,不只當自己的絕對主人,而且當世界的主人,當上帝,支配他人。所以蛇說 :「你們那天吃了這果子,你們的眼就會開了,將如同上帝一樣知道善惡」(二5)。

  主張原祖犯的是淫亂罪的學者,根據的是蛇的象徵意義。在古代中東地區的宗教裡,蛇是個很受重視的東西,有許多象徵意義;其中之一是指神秘的知識,故此用蛇算命求卜。創世紀說「蛇是最狡猾的(三1)」就暗示這層意義。但算命問卜是為掌握自己的命運,知道「天機」,故與「知道善惡」之觀念相通。蛇的另一個重要象徵意義是指生殖力及生命力。古希臘是蛇代表醫神,與生殖力和生命力之觀念不無關係。

  但是為能說原租犯的罪是淫亂,其關鍵卻繋於夏娃在創世紀第三章之故事中的象徵角色。在聖經中,常可見到像「熙雍的女子(或女兒)」,「耶路撒冷的女子」(索三14),「巴比倫的女子(詠一三七)」之類的說法,為指猶太民族,巴比倫民族等。此外,歐瑟亞先知(一至三章),和耶肋米亞先知(第三章),都把上帝與選民的關係,比為夫妻關係;而選民卻是不忠於丈夫,失節的妻子。

  厄則克耳先知書第十六章,利用上述之比喻方式,把猶太人的歷史編成了一則故事,主角便是個女孩。從小上帝照顧她長大,後又與她結婚,使她吃好的穿好的。但她不知自愛,與外人通姦。上帝決定讓她吃點苦頭說:「因為妳暴露了妳的下身,揭開了妳的裸體,同你的情人,同你的醜惡之神行淫……我要照姦婦和流血的女人的案件裁判你,對你發洩憤怒和妒火」(3638節)。

  不過仍有破鏡重圓的希望:「因為妳輕視了誓言,破壞了盟約,我要照你所行的對待你。然而我還紀念同你在青年時日所立的海誓山盟,並且還要同你結一個永久的盟約」(5960)。創世紀第三章乃是把這故事縮寫,投射在全人類的歷史上,夏娃象徵人類,蛇即此處的「醜惡之神」。創世紀說蛇「要用肚子爬行,畢生日日吃土」,只是為說蛇下賤,用以貶損拜蛇的宗教。

  由此可見,按實際意義或第一層象徵意義,犯任何罪皆是吃禁果,因為皆是對上帝不忠。但按第二層象徵意義,「禁果」只能指「外遇」。這兩個字在國內有氾濫現象,似乎正足以反映我國社會上性關係的實況。(註:此文於民國7841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3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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