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能知道什麼?他不必知道什麼?這好似是個不切實際的問題;但是信徒及非信徒對耶穌的許多曲解,都是來自對這個問題未加檢討的預設立場。有兩個對立的偏執立場:一是先驗性思路,第二個是實徵思路。

  先驗性思路是以上帝之全能全知為大前提。既然耶穌的使命是傳達上帝的意願,他也該是近乎全能全知的。信徒傾向拉緊耶穌與上帝的相似性,是很自然的心理現象。中庸也認為:負有傳達天命或天道之使命的聖人,讓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他的能力是直接得自上帝,是「生而知之」,不是「困而知之」。

  這種心態只使人願意接受耶穌及聖經的教訓。但是願意接受與是否真正理解完全是兩回事。而且上述心態多次正是走向真正理解的路障;因為憑外在權威而接受某個主張,不是經過個人的思考和印證,所以知之不切。結果各派傳統基督教義,假借「啟示」名義,把許多不是聖經的主張,混入了聖經主張。而在按理性講不通時,再以「人無力洞悉上帝的智慧」為藉口,把問題搪塞過去,使「神學」成了非常牽強的理念體系。

  太倚重先天才氣與偶然運氣的文化精神和社會,對人類之視野和心胸的拓展及整合,有同樣的阻礙作用。但是文化之進步,實際乃是靠「困而知之」的有心人,對各種問題透過思考逐步的清理。不錯,牛頓是有才氣.但是從有史以來,有才氣的人不知有多少,只是念念想解答地心吸力問題的人不多。

  實徵思路該根據已知之確實事理,看耶穌能知道什麼,某個主張是根據什麼。這立場的陷阱也是來自個人之學識及人生體驗之限度。信徒傾向把個人之見解,視為聖經思想;走實徵思路的反宗教者,則常把不是確實的事理,看成天經地義,自己沒有見過或不理解的事情,輕易認為是不可能的,或不合理的。

  大家曲解耶穌及聖經的另一原因,是不先分清宗教意識之特性及其有效範圍。人的第一層意識,是知道自己及客體「是怎樣」。如果人只有這層能力,便不可能有道德及宗教意識。實徵知識的多寡正誤,與道德及宗教意識之正誤,幾乎沒有任何直接關係。你若知道某東西有毒(實徵知識),自己或給他人食用,便與道德原理衝突。但是道德原理並不是由這類實徵知識產生的。

  道德意識是生自願望。「我希望自己怎樣」之意識,才是道德意識覺醒之起點和基礎。事實與願望之間的差距及張力,也是人能自我超越的必要條件。若不是利用「吃」之願望,很難訓練寵物玩各種把戲。「我該怎樣」之意識,是「我希望自己是怎樣」加上思考後的產物。

  「我希望客體及他人是怎樣」之意識,則是宗教意識覺醒之起點和基礎。這種願望使人發覺並重視世界背後的無形支配力量。這種願望加上思考後,便產生「世界及我們該怎樣」之意識。個人功利主義的巫術宗教,是停留在「我希望」階段的宗教意識,沒有使命感。

  實徵知識之多寡及正誤,不直接影響道德及宗教意識之正誤。但是某個最低程度的實徵知識,又是道德及宗教意識能夠覺醒的必要條件;人須先對事實有些知覺,才能有願望。此外,道德及宗教意識支配人之有意識行動的範圍,也因了實徵知識多寡而或大或小。一人若不知道某東西有毒,他的道德及宗教意識不可能告訴他是否可以食用。有些宗教建築物破壞山坡地之水土保養,似乎該解讀為信徒無知,而不是出於惡意。

  耶穌及全部聖經要傳授的,都不是實徵知識,只是道德及宗教知識。而且聖經要教導的,不是什麼專家,而是所有的人;因此聖經作者須利用一般人能理解的實徵知識,說明他們的道德及宗教主張,「能近取譬」(論語)。

  因此信徒不可拿聖經名義,支持或反對任何屬於實徵知識範圍的見解。如果聖經某處說:「在太陽下山時……」,你無法確定聖經作者是否知道,按客觀天文學論點,太陽不可能下山,也不可能上山。而且假如聖經作者知道這項客觀天文學事理,他也不該先糾正大家習用的表述太陽方位的方式,然後再在這個實徵知識的基礎上,說明他對某事的道德或宗教主張。這是根本行不通的教育策略。

  基要派基督徒堅持,聖經裡的每句話,絕對合於客觀的科學真理,乃是對聖經非常嚴重的曲解,並給反宗教者,製造了許多以科學名義破壞聖經之道德及宗教信仰的藉口。

  基督徒自己破壞聖經信仰之榮譽的另一方式,是對某些按實徵學識不易確定利弊是非的問題,以宗教名義堅持某偏一立場,例如對許多政治問題。天主教在這方面比較敏感,一直堅持政教分權原則,不准神父拿宗教信仰當賭注,從事政治活動。政治表態固然能討好某些人,但也能使另一些人痛恨,進而痛恨你所代表的宗教,所以是一種出賣信仰。(註:此文於民國881119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471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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