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鼓應說:「耶穌的整個活動可以劃分為兩個時期……(在第二時期)他捲入了倨傲的激情中……而成為一個狂信者」(聖經批判,六二頁)。他又說:耶穌「不是站在這一個極端,便是站在另一個極端,很少居於中間的立場」(六三頁)。

  陳書說約兩個時期,是取自盧特維克的「人之子」(商務節譯)。但是正如陳君看聖經常斷章取義,他利用勒南時不尊重勒南的完整思路,他也同樣強姦了盧特維克的見解。陳書企圖利用分期,證明耶穌人格之分裂及矛盾。「人之子」全書的宗旨則是為指出,「當後一個時期很自然地接到前一個時期上去時,耶穌其人就從(福音)記載的種種衝突中解脫出來,表現出一個人(性)的、簡單(貫通)的發展過程」(六頁,業強新譯)。

  「人之子」的作者又說:「我沒有憑空添加任何東西……誰敢大膽地把自己想像的言行歸到耶穌的名下。他至少也要有和耶穌同等的悟姓」(七頁)。按同理,為能正確詮釋耶穌的某一言論,至少也該有與耶穌「同類型」的心境或情懷(斐二5),慧眼識英雄,但不必有同等高的功力;為能理解相對論,不必有愛因斯坦一樣高的智力。

  基督徒的宗教在羅馬帝國成了合法宗教後,一直有人對教會的主流思想有所不滿。信徒的大型分裂,先有東羅馬帝國之希臘正統(東正)教與西羅馬之天主教的分裂,後有宗教革命派與天主教之分裂。這三大派別及新教分裂的小宗派,所依據的都是對聖經的不同詮釋。

  在宗教革命以後,有些對以聖經為依據所形成的人生觀感到不滿的人,沒有耐性尋找更合理的聖經詮釋,而設法根本推翻聖經的權威。例如曾有人企圖證明:根本就沒有耶穌這個人物,福音是不知什麼人編造的神話故事。論到這類異想天開的企圖盧梭說:「如果從來就沒有耶穌,那麼福音書的作者們自己就和耶穌一樣偉大」(人之子,七頁)。可惜許多正統聖經學家,也不夠重視這個淺顯的道理,太輕易把耶穌的某些話歸於各福音作者之附會。但是耶穌的思想是個有機體,牽一髮必動全身。

  陳書認為耶穌偏激,而各派基督徒彼此對立,都是因了大家只懂平面邏輯,不是黑,便是白,對辯證思考模式一竅不通。但是聖經思想的特色之一,正在於特別喜愛辯證表陳方法。這方法的基本技巧,是承認兩個好似對立的極端立場各持之有故,但是二者之間的一個「機動點」,才是其具體情況下的正確見地。「允執其中」(論語)。因此聖經多次不給現成的最後結論或答案,而讓讀者自己慢慢玩味和印證。

  因了這種表述技巧,可以說聖經對任何問題的立場幾乎都是開放的,並要求信徒不斷地思考討論和印證。可惜絕大多數人不喜歡思考,情願放棄自主資格,只想知道標準答案或口令。這現象在天主教內特別明顯;天主教徒的弱點是:「文(法令)勝(天)質則史(因循保守)」,認為一動不如一靜。

  新教信徒也沒有學到聖經的智慧;他們的弱點是「質勝文則野」,太神經質,多次給人的印象是囂張魯莽。總之,無論神父或牧師講道時,多不設法誘導信徒培養獨立思考能力,他們的「理智卻得不到效果」,不易顯出他們比其他宗教信徒懂事(格前十四14)。

  聖經之辯證表述技巧的花樣很多。「你們要機警如同蛇,純樸如同鴿子」;這是最簡短的例子(瑪十16)。創二的造女人故事,在結尾使主角與配角易位:「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出谷紀的整個故事,是在梅瑟和他哥哥亞郎兩個領導人物之辯證關係交錯中發展。歌頌嫁給猶太人的異族女人的「盧德傳」,及歌頌嫁給波斯國王的猶太女人的「艾斯德爾傳」,是與排斥異族通婚的梅瑟禮法唱反調。格局最大的,是舊約與新約之間的辯證場面;耶穌不廢除舊約(瑪五17)。沒有張力,便不能有覺悟和成長。

  論到「有人打妳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段話,陳書說:「從某個觀點看來,這並非美德……(而等於)縱容對方,給與他製造罪惡的機會」 (六四頁)。陳君沒有看到與此話有辯證關係的另一段話:「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瑪十八15等),故耶稣不是主張無限的退讓,只說在衝突發生時,先取低姿態,等雙方心平氣和後,再設法討回公道。女性遭到強暴時,若不抵抗,比較不會被殺人滅口。

  陳鼓應妄想與世界公認的偉人一較高低,惡意醜化耶穌的人格,只使自己成為小丑。陳書很難成為世界名著;更難想像在兩千年後,將有二十億世界人口成為陳鼓應教徒,縱然假定早期(及後代?)基督徒「只是病患集團」(四十七頁)。集團比孤立的自大狂患者實力強大。「你是否見過信口開河的人?寄望於愚人勝於寄望於他」(箴二十九20)。 (註:此文於民國88102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470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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