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福音的山中講詞,關於廣泛正義或人際關係提到了六項事情。兩項論男女關係(五2732);兩項論一般人彼此間的義務,即尊重他人的生命身體及榮譽(五2126),和守信用(五 3337)。最後兩項講怎樣對待所謂的仇人和壞人;一是事情發生之當時,一是在事情發生之後。這裡先討論後一問題,因為其中提出了一個處世為人的重要原則。

「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因為他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五43等)。

從動機角度,愛或關切有兩大類別。一種關切之動機是行動主體自己之利益,可稱為喜愛或貪愛。另一種關切之動機是客體之利益,可稱為恩愛。從效果方面看,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心情,有時甚而互相排斥;喜愛心情之需求太盛,能使恩愛能力退化,並對客體起破壞作用。那就是已分析過的美感主義。

福音是以愛為基礎的人生哲學。但是在柏拉圖哲學的影響下,傳統基督教義對上述兩種愛的區別,沒有很清醒的意識;一談到愛,大家不知不覺地便被柏拉圖的愛情學說導錯方向。豈不知,柏拉圖的貪愛與福音的恩愛根本是兩回事,也可以說是對立的。

傳統教義主張,上帝是完美無缺的,所以他不能愛他以外的任何東西。為什麼他要創造天地萬物呢?五十年代以前的信徒教義手冊說:「為發顯自己的光榮」。人生在世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信教?「為恭敬天主、救自己的靈魂」。此外,為愛人而愛人,不如為愛天主而愛人高尚之主張,也是柏拉圖哲學的產物。傳統教義使上帝成了最自私的。不過貪愛確實有使主體被客體同化之作用;一人喜愛的東西下賤,必然也使人格變為下賤。

貪愛是聚歛性的,是吸血鬼。恩愛則是擴散性的,有創興功能,「叫那不存在的成為存在的」(羅四17)。萬物既被創造,也是恩愛使之更加完美:「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中庸)。按恩愛之觀點,一個東西被愛,不是因為那東西原來可愛:「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了」(羅五 8)。

上帝的子女,當然該有上帝的精華;所以耶穌要求信徒愛仇人和壞人是順理成章的。但是許多人覺得,山中講詞裡的各種要求,根本超出人的實際能力,不可能實踐。有的學者甚而主張,耶穌的要求故意超出人力之所能,是為使人虛心,放棄憑自己之功德得救之妄想,只寄望於上帝的慈悲(Hastings、聖經字典、山中講詞條)。這見解與路德的「信即成義」是同一條思路:立命方面的成就與得救毫無關係,得救只算對耶穌的信賴之情。而真誠的信仰,只能生於對自己絕望。所以耶穌那些要求,不是真要信徒努力實踐,只是為使他感到自己無能。

信徒該承認耶穌的要求合理,只是須看清他要求的究竟是什麼。首先他講的只是個人之間的私人關係,與社會當局是否該處罰壞人無關。新約明白承認世俗政權有責任懲罰壞人。第二,耶穌不要求信徒「喜愛」壞人和仇人,所以也不是承認壞人有理,只要求信徒關切壞人的正當權益,不存報復心理,不把不滿情緒擴張到不相干的事情。最後還要知道,這些要求都不是法律條文,不要求立刻達到某固定水準。

然而耶穌也指出了信徒該達到的最低水準:「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絕進不了天國」(五20)。法利塞人的義德,是一個兌換一個斤斤計較的法理正義;基督徒付出的該比得到的多:「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稅吏不是也這樣作嗎?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作了什麼特別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五46)。按上下文,「成全的」指成人之美的,或說「成人成物」的(中庸)。

對各種事情的反應,人最初是靠本能。要想有較好的效果,本能須用理性修正,改變心情。痛恨壞人和仇人是本能反應。為改變心情,創四提出的見解仍然是很重要的。第一,報復行動有愈演愈烈之趨勢,破壞作用非常可怕。第二,壞人對社會仍能有所貢獻,到最後你或你的子孫,很可能也是受惠者。

新約補充的觀點,除了效法天父之慈悲外,還有一個非常實用的見解:我們每人都有需要上帝及他人寬恕的地方,沒有資格得理不饒人。信徒該常禱告說:「求你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六12)。(註:此文於民國821016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229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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