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革命以前,許多人早在呼籲教會改革,但無人敢強出頭,越俎代庖,破壞原來的大社會框架和運作程序。文藝復興時代是個罪惡多端的時代,但也是後來被封為聖人數目極多的時代;在藝術方面表現傑出的更不必說了。這些人都是在自己的崗位和能力範圍,設法對社會有點實質具體的貢獻,不妄想憑匹夫之勇扭轉乾坤。米開蘭基羅也關心世局。在一首詩中他說:「被不幸和恥辱包圍,只有睡眠香甜,變為鐵石尤可羨。不要看,無所知,幸福無邊。莫要把我喚醒,請你小聲肆言」。

馬丁路德及喀爾文在神學理論方面的見解,是以傳統原罪學說為前提。但原罪學說是入世的基督教義向希臘厭世心情投降的產物;可想而知,他們在理論層面並未恢復福音精神。這事只想說明宗教革命與政治的關係。事實上路德的宗教改革運動,很快變成了政治事件,其政治意義遠大於宗教意義,其直接效果是促成了民族主義的政治革命。這不是路德的初意。但要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是偶有現象;在發動大型運動之前該有心理準備。

宗教革命是由所謂「赦罪券」事件引起的。中文這個名詞意義有點不清。傳統教義認為罪惡有兩層破壞作用:一是破壞人與上帝之友好關係,一是對客體世界之破壞。只有所謂「大罪」破壞人神之友好關係,並且須經由告解方能與上帝恢復友好。但是由告解得到的寬赦,並不包括罪人對客體世界之破壞應負的補償責任。這層責任稱為「罪罰」,只能靠各種善工償清,如守齋朝聖等,捐獻也是方法之一;否則便得死後在煉獄受相稱的處罰。有大罪而無悔意者,則在地獄永遠受罰。

為鼓勵信徒行各種善工,教會有時在某些善工上附加罪罰之寬赦,天主教稱之為「大赦」(indulgence)。教宗良十世為了完成羅馬聖伯多祿(彼得)大教堂的重建工程,派人利用大赦觀念在德國募捐。負責人為了業績,講解大赦時多有誇大不實之論。一五一七年路德公開提出九十五項異議,立刻引起了廣泛爭論。

在路德之前早有人反對大赦觀念,但過去無人因此被教會判罪。羅馬的調查拖了三年時間。路德在這期間陸續發表的言論,與傳統思想的距離愈來愈大。決定當時政局走向的觀念有兩個,都是關於權威問題的。第一,他強調上帝子女的自由,人得救不必透過教會。第二,他鼓吹各地方教會,擺脫羅馬的管制,由各地世俗政權支配。

當時支持路德的人各懷鬼胎。各王侯是為擴張自己的權勢,擺脫教宗及皇帝的牽制,沒收教會財產。平民及低級教士希望改善自己物質生活條件。在思想界大部份是為爭取思想和言論自由,所以很快分成了許多教派。

在一五二0年前後已經開始有零星暴力事件發生,教會的財物等遭到破壞。一五二四年發生了大規模暴動,史稱「農民戰爭」;實際參加行動的「也包括了市民,下層騎士及(下層)貴族,還有新教徒的激進(領導)分子」(歷史月刊,五十九期)。

無論從什麼角度考量,路德都不可能支持暴動。但是他的性格又不夠冷靜,竟然毫無保留地要求王侯以武力鎮壓。被屠殺的起義群眾據估計有七萬五千多人(上引月刊)。一一五五年各國達成奧古斯堡宗教和約:「是誰的國,信誰的教」,政冶大局暫時穩住了陣腳。後來各教派之間又發生了所謂「三十年」宗教戰爭(一六一八至四八年)。英國清教徒與國教之衝突及隨後的政變,也屬於這串骨牌效果。最後希特勒屠殺猶太人時,也曾利用路德的反猶太人論著。

只動筆桿卻兩手血腥,大概只有馬克斯能與路德一較長短。但馬克斯的罪過較輕:在他的論述中,情緒化的煽動性語調並不很多。論蠱惑行動的能力,耶穌望塵莫及,在這位高徒前該感到慚愧。需要分析路德的動機嗎?心地不壞但到處惹禍的人那裏都有,難道惹禍多就值得敬佩表揚嗎?

路德的民族意識很強。他曾感歎說:「沒有國家比德國更受輕視。意國稱我們為野獸;我們是法國和英國的笑柄……」。他把聖經譯成德文,對德語之統一功德無量。但他鞏固了德境四百餘小國的獨立權,使團結圖強更難。

皆由選舉產生的教宗及皇帝有時雖濫用職權,但也常化解國際衝突。聯合國的立場絕對超然嗎?各地方教會對當地政權,也常發揮現代在野黨的制衡功能。當時的許多弊端,主要反而是因了雙方高級人員之勾結。聯合國及歐市之形成,各基督教派的合一運動,都在說明西方在走回頭路。離婚後再破鏡重圓,是社會進步的必經之路嗎?但許多落後地區正亦步亦趨,重演歐洲的歷史。(註:此文於民國82410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201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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