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竇(馬太)福音之山中講詞的開端,是一串條目性字句,一般稱為「真福八端」;也有人主張共七端或九端。根據詩歌裡常見的「包括筆法」,該是共八端。所謂包括筆法(Inclusionl,即在最後一句,重複第一句全句或一部分,表示全部詩句到此結束。第八首聖詠(詩篇)是最標準的例子,開頭結尾皆是:「上主我們的主,你的名號在普世何其美妙」真福八端重複半句:「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五310)。

根據字面,很難看出這些條目是按什麼原則排列的。事實上學者們至今提議的見解,沒有一個能使大家折服。因而古抄本中第二與第三端順序不同之問題,也無法解答。此外,瑪竇與路加所記之山中講詞。究竟那個合於原始資料,也與這問題相關;這點留待後來討論。

這八端的排列是有條理的,分為四組,每兩端為一組;一端講不愉快的被動生活遭遇,一端講與之相呼應的積極作為。前三組按瑪四的三個誘惑之事項排列,即物質需要,感情需要 (虛榮),及權力問題。

第一端指物質需要方面不愉快的體認:「神貧的人是有福的」。路加說:「你們貧窮的是有福的」(六20)。所以第一端真福講的確是貧窮問題;瑪竇加個 「神」字,是為指出貧窮之客觀事實並不是福,體認或意識到貧窮之苦才是幸運,因為使你想到為社會上的貧窮問題盡點心力,追求正義。新教中文本把「神貧的人」譯為「虛心的人」不合原意。當然天主教對「神貧」的解釋也不合原意。

與第一端相呼應的是第四端,講貧窮之體認該激起的積極反應或作為:「渴慕正義的人是有幅的,因為他們要得飽飫」。這裡的「正義」只指物質利益之合理分配。在後面有關財物問題的補充說明中耶穌說:「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及其正義,這一切(物質需要)自會加給你們」(六33)。第一及第八端指出的賞報皆是「天國」,這是一切賞報之總名稱;其他各端的賞報是針對每一類事件。

第二端指感情方面的打擊:「哀慟的人是有福的」。與之相呼應的積極作為是第五端說的:「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感情挫折是人際關係問題,是在失去應有的或得不到想得的關切,或是你的關切不為對方所接受時的那種感受:如失去親人,受了朋友的誤解,孤苦伶仃等。金錢損失雖然也使人痛心,但那不是 「哀」,除非因了失財而失去情誼。

此外,「哀慟」之為物在於不愉快的「實際感受」,客觀事實不等於哀慟感受。喪失親友按客觀事實該是可悲的事,但有人可能正求之不得;例如早在等遺產的兒子,或早想擺脫對方而正好「被遺棄」的丈夫或妻子。既然不感悲傷,他們不是這裡說的「有福的人」。第一端說「神貧」而不說 「貧窮」,正是這個原因。

第三端指人性尊嚴或主權受到打擊的人:「溫良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關於後半句,學者們一致主張「土地」指「福地」,即中文常說的「江山」;這些人將當權當道,亦即新約常說的「當國王」。在聖經裡,「溫良的人」經常指沒有社會地位,受他人支配和輕視的人;是指因了社會地位低而無力採取高姿態的人,最好譯為「微賤的人」(參看美國天主教熱落尼莫聖經集解)。

第六端指有被他人輕視之體驗者該有的積極表現:「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我國理學家認為,人的良知好似一面鏡子,如果清明無染,可正確反映天理。「心裡潔淨」就是不以私人之價值標準任意評斷支配他人,而以上帝的眼睛為眼睛,以上帝的心為心,敬重每個人的主權和人性尊嚴,不濫用權勢。上帝是萬物的真正主人,你讓在每個人身上看出「天主的肖像」。

後兩端不只是前六端的綜合,而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前六端關心的是日常生活中的身邊問題,後兩端關心的是社會整體問題。前三種痛苦或不幸遭遇,讓假定不是個人之過錯造成的;後一種不幸遭遇則是自己之主動行為引發的。故此第七端先說積極作為:「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這是人該積極追求的總目標,與「大學」所標示的「平天下」精神一樣。

聖經與儒家思想的差別之一,是憂患意識比較強烈。為實現理想社會,須克服許多阻力,有時須付相當重的代價:「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裡的「義」字指一切權利和義務的合理分配。

接下來的話是第八端之補充說明,不是另外一個事項:「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捏造一切壞話譭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因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曾這樣迫害過他們」。(註:此文於民國81121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85篇。)

(作者:劉俊餘) 

 

arrow
arrow

    liujung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