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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耶穌的言論中,有許多言近指遠的比喻。有人主張,耶穌講話用比喻,是因為精神界的事理無法用平實語言說清。如果這見解正確,則後人也不可能用平實語言解釋這些比喻。其實耶穌用比喻的動機不只有一種。有時是為使聽眾留下深刻印象:說一千次「天主是慈悲的」,也不如「浪子回頭」故事留下的印象深刻。(路十五11等)。但是很重要的一個動機,他是為使敵人不易抓到他的把柄。在舊約時代的作品,用比喻和象徵筆法最誇張的,是在受希臘政權壓迫時代,預言「變天」的那批舊約外傳。

    耶穌說:「因為凡有的,還要給他,使他富足;但是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由他奪去。為此,我用比喻對他們(群眾)講話;是因為他們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見,也不了解。這樣為他們正應驗了依撒意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聽,但不了解;看是看,但不明白,因為這百姓的心遲鈍了,耳朵難以聽見;他們閉了眼睛,免得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了解而轉變,而要我醫好他們。』……」(瑪十三12等)

    講話當然希望有人聽懂,但聽眾裡有敵對派,是專來找錯的,許多話便不能直講。在比喻直接陳述的那層事理,與所影射的那層事理之間,多次不相似點遠多於相似點,所以有很大的想像空間。一個人如果從來沒有關心過比喻所影射的那層問題,當然不知耶穌所云何指?且使他自己的思想陷入混亂,這就是「連他原有的,也要由他奪去」。

        耶穌講了一個不忠信的管家故事。主人聽說他浪費主人的財物,決定把他革職。這人知道以後,立刻把欠主人財物的人叫來,把他們借據上和帳目上寫的所欠財物數量減小。主人知道之後,「稱讚這個不義的管家,辦事精明」(路十六)。

    在這故事後,路加說:「愛財的法利塞人,聽了這一切話,便嗤笑耶穌」(路十六14)。根據耶穌最後提出的教訓,這故事明明是另有所指的比喻,但愛財的法利塞人卻只想故事本身是否合理,誤以為那是平面邏輯關係的「範例」,是舉例式的說明。

    對一個熟悉舊約思想的猶太人,耶穌所影射的事理也不難理解。舊約一直主張,天主是世界的真正主人,人類只是他的管家,是佃農(創二8);甚而是農奴,連奴隸生的小孩都是主人的財物,故舊約有「贖回長子」的宗教儀式(戶三13;路二22)。管家當然該按主人的意願管理財物。天主創造萬物是為養活所有的人,故該與貧困的人共同分享,否則便成了「不義之財」,無論按社會制度你取得財物的方式是否合法:「我告訴你們: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裡。」(路十六9)耶穌的結論有點模稜兩可,因為交朋友在現世也有價值。

    勒南與上述之法利塞人犯的是同樣的錯誤,也只想故事層面的情節是否合理。他說:「當他談到國王和權力者的時候,他的譬喻裡充滿著許多可愛的謬誤。這證明他之想像貴族社會,不異於一個年輕的鄉下人透過他的天真之三稜鏡,去觀察世界」(耶穌傳,二二頁,商務)。台大哲學教授陳鼓應更是愚昧無知,竟說耶穌「比附得不倫不類」,而不知比喻必然是不倫不類,如以花喻美女,如果同倫同類,不可能是比喻,而是舉例說明(聖經批判,三十七頁,環宇)古希臘悲劇常說:神要處罰一個人時,先使他狂傲,使他目中無人。

    耶穌說:「天國好像酵母,女人取來藏在三斗麵,直到全部發了酵」(瑪十三33)。難道耶穌也不知道,平民家庭不可能一次用三斗麵嗎?這種誇張不實的情節,只是為使人印象深刻。但一般說來,比喻之故事層面越是不合理的情節,對所影射之問題層面越是值得深思的重要情節,例如在上述比喻中,主人竟稱讚拿他的錢財送私人情的管家。因此信徒不可把比喻影射的事理,回頭用到故事表面的問題上去。

    有人主張,每一個比喻只是為說明一個事理,或一個事理的一個環節,不可認為故事的每個情節都有所指,就像以動物當演員的寓言,也不是每個情節都有影射。這個詮釋學原則雖然不是絕對的,但直得重視,否則容易捨本逐末,忽視故事要說明的主要教訓。許多情節只是為使故事更加生動。但是故事角色之選定,多次是有用意的,例如浪子故事中的長子似是指猶太人,浪子是指非猶太人。若只是為說明天主的慈悲,不必有長子這個角色。

    許多基督徒與勒南有同樣的錯誤意識形態。基要派信徒堅持:聖經裡的每句話都合於客觀科學之真理,因而給自己惹出許多不必要的難題。但是聖經各位作者的目的,不是要傳授科技知識,只是要傳授道德及人生觀立場。為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只能在當時大眾之科技常識的基礎上說明他們的人生觀立場。妄想先教導大眾精確的科學知識,然後再在這個基礎上,說明他們的道德立場,是根本行不通的教育策略。更何況科技知識無論怎樣推陳出新,人生的基本問題永遠是一樣的,大家也永遠會用這類不合科學的陳述方式:「在太陽下山時……」,雖然太陽不可能下山,也不可能上山。

    上述偏見對聖經之可信性,造成的破壞作用最嚴重的例子,可能是關於創世紀前十一章那些故事的詮釋。過去大家多認為那是客觀的歷史敘述;其實那都是虛構故事,為說明一些基本人生觀立場。不過,這些故事在大體上並不是比喻,雖然其中也夾雜一些象徵筆法,例如以「生命樹」指正當的人生途徑,以「知善惡樹」指人生邪路(創二)。

    耶穌用的虛構故事也該分為兩類:另有所指的才是比喻; 但有些故事不是另有所指,他要說明的就是故事層面本身之事理,有似舉例說明。後者可稱為「明喻」,另有所指的可稱為「暗喻」。請比較路加放在一起的兩個虛構故事:

    第一個故事:「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笑他,說這個人開始建造,而不能完工」(路十四28等)。因為耶穌不可能要教導人怎樣造塔,所以這故事是另有所指的暗喻。按同理,耶穌也不可能要教導聽眾農事技術,故撒種收割等故事都是暗喻。此外,在故事中若有不可能或不合理的情節,皆可確定那是暗喻。造塔故事的教訓是:理想該遷就實力;憑空的理想主義只能是毫無意義的浪費。若單看這個故事,其適用範圍很廣。

    耶穌接下來說的第二個故事:「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打他的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遣使節去求和平的條款。」總結論:「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十四31等)。信徒也該放棄不切實際的理想。

    如果只看字面關係,可以把第二個故事也看為暗喻,要說明的也是理想與實力之調配問題,差別只在於這裡是指兩個實力之較量問題,適用範圍不如第一個故事廣泛,與耶穌說的「不可抵抗惡人」是同一類教訓。

    但是如果把第二個故事放在耶穌所面對的政治局勢之背景中,即當時的愛國主義派,妄想以武力與羅馬帝國對抗,爭取民族的獨立主權,則第二個故事不是暗喻,而是明喻;耶穌要聽眾思考的問題,就是戰爭是否合算。而第一故事說明的實力原則,乃是為支持第二故事之論點。

    如果在耶穌的意念中,第二個故事確實是為說明一個現實問題,而後世信徒卻誤以為那是暗喻,會有什麼不幸後果呢?會使人忽視耶穌對某些問題的立場。不要以為打不打仗,只是國王或總統一個人決定的事情;如果社會大眾都反對戰爭,政治當局不敢輕易宣戰。如果社會大眾認為民族的榮譽比什麼都重要,政治當局也不敢對敵人採取太柔弱的姿態。你和我都是戰爭是否發生的決定者。如果北愛爾蘭的神父、牧師經常講解耶穌的相關立場,天主教和新教兩個族群都會比較冷靜。

    每個人的言行,多少能影響一個社會浩劫是否發生。在天火焚淫城的故事中,亞巴郎與天主討價還價的情節,討論就是:一個社會中該有多少好人,才能使這個社會免遭某個浩劫(創十八)。這個問題雖然不可能有明確答案,卻是個實在的社會問題。

    有人向耶穌報告:有些加里肋亞人,在聖殿遭比拉多屠殺,耶穌問他們:「你們以為這些加里肋亞人,比其他所有的加里肋亞人更有罪,才遭此禍害嗎?不是的。我告訴你們:如果你們不悔改(不放棄以武力救國的幻想),你們都要同樣喪亡」(路十三)。羅馬人採用無情的鎮壓手段,不是沒有原因的;每個人的言行對政治情勢之形成都有影響,雖然受害者未必是罪魁禍首。

    路加記述的另一個故事也不是暗喻。舊約把人生在世上的責任歸納為兩點:一是愛天主,一是愛近人。一位傳統道學家問耶穌,他認為所謂「近人」是指什麼人,於是耶穌便講了下面這個故事: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故該假定是個猶太人),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正巧有一個司祭從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但是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和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裡,小心照料他。第二天,他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額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還給你。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路十25等)。

    這故事不是另有所指的暗喻,耶穌要用以說明的,是故事層面本身的問題,是為說明發自人性的同情心,比空洞的同族關係寶貴,是為說明族群歧視不合理。猶太人與撒瑪黎雅人有世仇;而司祭和肋未人,都是宗教正式編制內人員,按理該是大眾的表率,但階級也是一種族群。耶穌這樣安排角色,顯然有諷刺用意。但許多聖經學家卻硬要給司祭和肋未人找洗刷罪過的藉口,說他們誤以為那人已死去,而傳統宗教法律,禁止人隨便觸摸屍體。這似乎是為使大家知道,基督徒的領導階級,不會犯這種過錯。但那是枉費心機:這兩位身居宗教領導地位的人不是宗教意識僵化,便是道德意識僵化。越是神聖崇高的職位,越容易使人天性中的同情心麻木,使道德意識畸形發展。這不是宗教界獨有的現象,在政治界也是一樣,權位使人心腐化麻木。

    猶太人認為撒瑪黎雅人是異族和異教徒,對他們有很深的歧視。撒瑪黎雅人對猶太人也不客氣;某次耶穌路經撒瑪黎雅地區,找投宿的地方時便遭到拒絕(路九58;參看若四9)。但是在私人之間,仍然有成為好朋友的可能性;只不過私人友誼發展為族群之間之友誼比較困難;私人仇恨擴大為族群仇恨比較容易。甚而有人雖然從敵對族群得到許多利益,但在族群利益發生爭執時,仇恨情緒比一般人可能還要激烈。仇恨易結不易解。

    發問的傳統道學家不得不承認,遇難之猶太人的近人「是憐憫他的那人」。他不願說「撒瑪黎雅人」,是為避開族群歧視問題。他的答案雖然順理成章,但背後的思考模式卻不十分健康:誰對我有利,就是我的近人。排他性的民族主義、門派主義等,都是這種愛情觀的產物,其思考重心是「我的利益」。

    如果只有對我有利有恩的才是我的近人,值得我關愛,就很難有近人了。為能建立並發展人際友誼,總得有一方主動先施。耶穌的結論是一百八十度的扭轉,把被動的愛變為主動:「你去,也照樣做罷」(路十37)。

    各派基督徒多少都想實踐耶穌的教訓。就整體而論,耶穌的信徒為他人付出的比另一些宗教的信徒顯然較多;有些宗教的信徒關心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即現世的或來世的福報,那類宗教奉守的是個體功利主義。但也有些基督徒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有使近人變成遠人的傾向。

    這種弊端之產生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出自對新約精神的誤解。新約強調恩愛精神,而付出的比得到的多才是恩情。於是有人誤以為,對不相干的外人之額外付出才是功德,因而忽視本位人際責任。另一個原因是出自天性:日常生活中的瑣碎責任不易使人有成就感,且使人久而生厭;外面的活動變化較多,也容易得到掌聲。受虛榮心支配的人,忽視本位人際責任的現象更是嚴重。

    有多少家人經常彼此感謝?一位職業婦女一年工作的績效,有個明確的金錢數目;一位純家庭主婦,為家人忙碌一年值多少錢?一直愛一個具體的人確實不易。對外人客氣,對家人沒有好氣,是極普遍的印象。但耶穌絕不輕視正常人際關係網方面的責任。他不把那個可愛的撒瑪黎雅人描繪成毫無其他心事在身的;只不過他的種族意識和本位職務意識,沒有使他的原始人性麻木。

    基督徒的愛該有親疏之別。保祿說:不照顧家人的,「即是背棄信仰,比不信的人更壞」(弟前五8)。他又說:「我們一有機會,就應向眾人行善,尤其應向有同樣信仰的人」(迦六10)。然而基督徒的心胸不可是封閉自憐的,更不可受仇外心理支配。

    但是濫用象徵性詮釋,浪費了信徒更多的熱忱。若把撒瑪黎雅人故事看成暗喻,認為撒瑪黎雅人象徵耶穌,他從天上的耶路撒冷降到人間,為救助陷入苦海的人類,信徒必然會忽視故事提出的具體人際關係問題,使信徒的關注心情與現實人生脫節。

    尼高樂的「新人」,可能是用象徵詮釋最誇張的代表作。這書的開場白說:「所有的聖經作品都含有一種外表的和一種內在的意義。在字面背後,有另一層意義,另一種形式的知識」。連福音記述的客觀地點和人物,他都用象徵意義解釋(M. Nicoll,倫敦,1986)。這位作者是病態心理學醫生。大家知道,精神病患者的聯想力特別敏感,以致不能按客觀因果關係理解和面對外界的互動方式。但分不清想像和事實之界限,是很可怕的情神狀態。尼高樂偏愛玄虛的聯想思路,可能是職業造成的心理偏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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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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