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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能有自信,活得心安理得,人須自我統一。但因為人不是孤立的,自我統一須建立在與外界某種和諧的關係上;至少那是無法擺脫的條件。心理分析所謂的「超我」,雖然是構成人格的一部分,卻不能由顯意識自由操縱,而是由某些外力控制。為能活得理直氣壯,孟子有一套非常清楚的步驟;分為安身與立命兩段功夫。

安身的第一步是認清天性:「盡其心者,如其性也」。這裡「心」指認知能力。「性」指天性,包括天生來的所有能力或性能。「知其性,則知天矣」所謂「知天」,不是知道上帝本身是什麼,是怎樣的,而是「知天命」,知道上帝造我時的願望和計畫,知道他給我的使命。多人解為「知天理」。但「理」是靜態觀念;「命」是動態觀念,更合於孔孟精神。上帝給我的性能,與他給我的使命互為表裡,沒有斷層。「誠者,天之道也」。所謂「誠」,就是一個東西與上帝心中原來的「理型」或模型完全相符。

關於立命他說:「存其心,養其性,所以(用以)事天也」(盡心上)。所謂「存其心」指保存內心領悟到的真理或天命,使之一直是現實的顯意識。「養其性」不只指保隻天生的性能,且使之發揮最大作用。「所以事天也」,即用以事奉上帝,完成他給我的使命

為能活得理直氣壯,培養浩然之氣,孟子指出須「配義與道;無是,餒也」;即須合於義與道之要求,否則就會心虛氣餒(公孫丑上)。但要知道他說的「義與道」,不是在社會上一般奉行的,而是指上帝之絕對的義與道;故他反對告子「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之主張。所謂「言」是指古代聖賢的言論,法律制度,及社會當局的政令,即一切外在權威。孟子主張個體良知有資格修正或補充外在權威。

耶穌的使命,在於喚醒人是上帝子女之意識,恢復個體的尊嚴和自信。按保祿的見解,個體精神解放的最大阻力是禮法意識型態。耶穌的「好消息」背後假定孟子那一套思路;耶穌的角色是「見證」,他是「道路」,他不取代個體本人之覺悟。

原罪學說使福音思想的頭緒大亂,精神解放或個體自我統一的途徑變得非常曲折。路得馬丁在青年時就立志成聖成賢;但按傳統方法修行多年後,仍然感到非禮之念的騷擾。而按奧斯定的學說,貪慾就是原罪,至少是原罪之效果。路得對耶穌之救贖功能感到大惑不解。某天他讀到羅馬書這句話:「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心情頓然開朗(四3)。上帝認為你是好人,你就是好人;你只要信,與你的實際表現毫無關係。      

解鈴還賴繫鈴人。任性的上帝把人類的第一個罪算在每個人的帳上;現在他又以任性方式,使耶穌替人類贖罪,把人類過去和未來一切罪惡應受的處罰帳目一次結清。在一五二一年八月一日給梅郎頓的信中路得說:「你須當個罪人並勇於犯罪,但須更勇於相信,並在基督內歡樂……只要我們認識除免世罪的羔羊……罪惡不能使我們與他分離,縱然我們一天犯上幾千次的姦淫或殺人罪行」。

上面的話當然有誇大語氣,但路得顯然把原罪與個人實際的罪行看為同一類問題了。自欺雖然是很普遍的現象,但人也不是非常容易真正原諒自己。只有意志堅強又相當單純的人,能維持路得那種信心。嚴重的罪惡,對信心不可能沒有反彈作用。

「他們是邪惡的人,竟把我們天主的恩愛(原則),變為放縱情慾的機會」(猶一4)。這裡且不管宗教革命初期社會上的道德混亂現象。大家知道,新教基督徒自殺的比率高於天主教徒。此外,病態心理學的開山始祖,都是出自有新教影響的地區,如佛洛伊德,阿德勒,容格。有人說:許多出名的病態心理學家,原來自己都有心理問題。

因了原罪學說,天主教也故意強調上帝之嚴厲要求,誇張罪惡之範圍。但是天主教有聖母開後門,並把個人的罪惡利用告解分期結算。人的自我價值之意識,需要另一個意識或鏡子之印證。上帝不是具體的鏡子;我與上帝單獨之對話,實際等於我的意識無止境的自我反映遊戲,不易排除疑慮,祁克果到最後也發現客體權威之重要。

有人可能誤以為,若不相信有神,就可免除上述之精神折磨了。可惜人不能消除自己內的 「超我」。若不讓合理的上帝當超我之主人,超我必被其他力量佔據。而為培養孟子說的浩然之氣,這些力量沒有什麼建設作用。文化大革命時,忠誠共產黨員照樣氣餒自殺,或精神分裂。(註:此文於民國811017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77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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