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抑制社會上的罪行,許多從事宗教教育的人喜好採用恐嚇論調。這與許多政治家主張用嚴刑峻法是同樣的心理。結果近代反宗教者幾乎一致主張,宗教的起源是畏懼。羅素也盲從這種見解,因為他小時受的宗教教育,是恐怖主義的教條教育。但這是非常幼稚片面的見解。

人一有能力感覺主體與客體之間的距離,便開始有宗教意識或問題。身邊客體給人的感受,自然影響人對形上客體的觀感。所謂形上客體,就是在現象背後操縱的力量。就連在原始人時代,大自然也不是只有可怕的一面,也有可親的一面。無論如何,古代敬拜太陽神的人,絕非因為對太陽有所怕懼。印度人認為牛是神聖的,也不是因為怕牛或怕牛神。

認為表面現象不是全部事實,是極自然的人類心理。認為宇宙背後有個統一的控制機關,也是人類心理的自然傾向,因為人自己是個統一體。但由於幾乎沒有任何人的人格是絕對統一的,許多人對老天爺所有的意義非常模糊。絕大部分人更關切代表身邊利益的神明。多神宗教或偶像崇拜恐怕是永遠無法完全消除的文化現象。無神主義的社會全力破壞宗教偶像,同時又製造更可笑的偶像;不覺得東方的太陽肉麻的,不是很可悲嗎?

一九二七年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哲學家柏格森,主張宗教和道德各有兩個根源及推動力量;這才是切實的見解。封閉性的宗教和道德是靠壓力推動。對個體的感受來說,壓力就意味畏懼。這種宗教偏重於教條和法術,這種道德偏重禮法和禁忌。其實這就是新約所批判的精神。保祿向基督信徒說:「你們所領受的聖神,並非使你們作奴隸,以致仍舊恐懼」(羅八15)。

開明的宗教和道德之推動力是嚮往,即對理想的渴望心情。在一般的社會中和個體身上,壓力和嚮往都是混合狀態,只有比重上的差別。只有壓力而毫無嚮往的地方,不要說進步,恐怕連現狀都保持不住。事實上許多人在青年時都有一股理想熱情,但到社會上不出幾年也就向現實投降,同流合污了。由此可見,天性中含有的本能嚮往力量,推動社會進步的作用很小;故此柏格森主張,只有經過秘契(或神秘)體驗洗禮的人,能帶動社會進步。

秘契體驗(Mystic experience)是非常複雜的深層精神現象。一般學者不把心靈感應之類的體驗包括在內,只指與宇宙最後根源的神秘接觸經驗。而柏格森,因為認定宇宙根源該是有創興作用的,不承認新柏拉圖派普羅底奴斯(Plotinus)等人之體驗是真實的秘契體驗。

上述各種體驗之差別,主要讓是來自當事人之詮釋能力;而詮釋能力則繫於每人的文化背景,教育程度,及關切層面等問題。我們的眼睛在看見一個東西時,不是完全被動的錄影,而受主觀詮釋之影響。一個商人見到蘋果時,注意的是與經濟價值相關的層面;藝術家注意的則是顏色與形狀等問題。

柏格森提到,印度的修行家或秘契家,在與基督教義接觸以後,也開始注意恩愛精神。因而可以說,許多天生來能感知超形體之神秘力量的人,因了教育程度太低,平素關心的又只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故只能捉摸到那股神秘力量的一些皮毛功能。巫婆等便是這類的人。

神秘力量產生的功能既然受主體之詮釋的限定,該說這種力量不含有直接的開導功能,不使原來無知的人,變成大哲學家。白巫與黑巫之區別也是由此而來:正邪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這神秘力量的直接功能是使當事人有自信;有了自信,以前因了畏懼而形成的心理障礙自然消失,使各自然機能運作順暢,智力也間接增強。

武俠小說常提到的氣功(或內功)與拳腳功夫之關係,問題非常相似。氣功不使人領悟運轉拳腳的理路,但使人能做出力量虛弱時所做不到的動作。可是這類動作很可能對拳腳有傷害作用。

近年在天主教及其他基督教派裡,正積極推展秘契體驗運動,如天主教的聖神同禱會,基督活力運動等。這類體驗當然非常寶貴,能增強自信和行動力量。然而若不同時加強對基督教義的理解,也極易走火入魔,變成非理性的宗教熱狂。事實上其中有人不只對社會問題見解錯誤,連身邊的義務也未盡好。按孟子的見解,培養浩然之氣須「配義與道」,即與客體世界須有合理的關係。但因天主教傳統教義的罪惡認定標準不當,秘契體驗多次不能使心理障礙或魔障除根。

保祿說:「在集會中,我寧願以我的理智說五句訓誨人的話,而不願以語言之恩說一萬句話(即在神秘力量衝擊下發洩感情的話)。弟兄們!你們在見識上不應做孩子」(格前十四18等)。(註:此文於民國81718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64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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