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的父親是天主教徒,在他兩歲時去世。母親帶他住在外婆家。外婆也是天主教徒,但外祖父是路德派。這種家庭的宗教信仰很難明確統一;這是沙特迷失的原因之一。此外上述三人又一味寵他,使他養成了任性的習慣,因此他很快就擺脫了重視教條和權威的傳統天主教信仰。

他的心理學家朋友告訴他,他自己也承認,在他的心理結構中缺少父權意識。為這缺點他所付的代價,就是他常提到的「多餘的」感覺,找不到存在的理由:「我既不能自我本身產生出必須的命令(使命感),以證明我在這個世界存在的理由,也不承認任何他人有頒發此命令的權利。我回到我長征的旅途,我在騷擾中鬱鬰不樂……因為我缺少一個沙皇,缺少一個上帝,或者是單只缺少一個父親」(沙特自傳,九十三頁,志文)。

造成沙特之「多餘的」感覺的另一個原因,是他生來體弱多病,個子又小,再加上他小時,母親把他打扮成女孩模樣,結果他不易與同年齡的男孩打成一片。他提到的另一個情況,也可以說是他的人格不易凝固的原因之一:他沒有受過任何肉體或精神上的嚴重傷害,所以沒有一個具體的仇恨對象。仇恨也能使人有個生存的理由。

沙特的游魂之感覺持續了三十年,他稱之為「我的又苦又甜的長期瘋顛」(一八五頁)。最後他仍是在聖經的思想框架中,在宇宙整體的發展脈絡中,確定了自己的生存意義;他認定他的出生是為了完成一項使命:「道德的進步(社會上的自由風氣)已減少了禁錮我的才能的機會,但我並未失掉所有的希望:由於我志願的樸實,上帝將熱心地完成他們」(一三一頁)。

沙特的心理結構中缺少父權意識,可以說是他迷失三十年的個人原因。但他也提到了傳統宗教教育方式的缺失:「我曾學習過神聖歷史(舊約歷史),聖經 (指新約)和教義問答,卻沒有人告訴我信仰的意義」(一八二頁)。

傳統派的神父牧師對他的話可能感到大惑不解:教義問答裡不是有很清楚的說明嗎?可惜那裡的說明,正好扭曲了新約之信仰專有的特色。新約繼承了舊約的理想,即嚮往一個絕對合理的社會局面:「信仰是所希望之事的擔保,是未見之事的確證」(希十一1)。但自原罪學說出現以後,「救自己的靈魂」成了唯一的人生目標。

沙特的選擇正確,「我決定為上帝寫作,並以拯救我的鄰居為目的」(一二八頁)。他又說:「我接受了聖者的討厭的神話,那聖者拯救了群眾,因為最後的分析,群眾就是我自己:我宣布我自己是一個合法的群眾贖罪者,由是秘密地獲得自救,一如耶穌所說者然」(一二九頁)。這是說,救了他人,才能救自己:「誰若願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瑪十六25)。

沙特未說清是在那一年獲得了自信,但他一定曾感到非常興奮。然而非常不幸;自信並不等於加深了理解。而且正好相反;無論是一般的強烈興奮,或是正式的秘契 (神秘)體驗,其直接副作用是使智能暫時受阻。在秘契體驗現象中,當人與那股神秘力量接觸時,智能暫時失靈,以致跌倒在地,是常有的事情,就像喝酒醉了時一樣;只不過酒力是慢慢發作,秘契接觸的作用則是突然的。

沙特想通了他的生命一直是受著聖神(聖靈)的支配。按理說,透過聖神的關係,沙特也該找到聖父,即一體三位之上帝的第一位。聖神是由聖父發出的創化力量;聖父代表的是萬物之基礎,也是原有之東西的守護者。在這「一體」關係中,聖神之創興作用該表現為成長和發育力量,而不該是「用一隻手製造,由另一隻手摧毀」(一八四頁)。

然而因了沙特原來就沒有父權意識,在興奮自信的心情衝激下,他一時成了脫繮的野馬,不只未找到聖父,連聖神的正確面貌也未保住,陷入了另一次更危險的迷失:「稍後我將談一談那些腐蝕我透明的外壳的酸類;我將說出我在何時以及如何為暴力效勞,並如何發覺了我的醜惡……烈士、救世與不朽正跌成碎片;大廈就要傾毀;我在地下室抓住聖靈並將他甩了出去;無神論是一種殘酷而長遠的事:我認為我已澈底的實行了它」(一八四頁)。

上面的話是指他向共產主義靠攏,為共產政權辯護的事情,時間大概是在一九五四年以前。再度清醒後他聲明說:「我已放棄了辦公室(不屬於指揮行動的機構,不管政治),但沒有放棄聖職」(一八五頁)。他最後的清醒可能與他母親有關;他把這話放在他母親口中:「文雅些、人類、小心點」(一八六頁)。母親的聲音太柔弱了;這話由父親來說作用可能較好,父母夫唱婦隨更好。(註:此文於民國81711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63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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