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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在「我為何不是基督徒」中說:「我十八歲閱讀米勒的自傳時,發現了這句話:『誰造了我』這個問題不能有答案,因為立刻引出一個新的問題『誰造了上帝』……如果一切都該有個原因,上帝也該有個原因」(意文版,十五頁)。

從某些方面看,誰造了上帝是個毫無意義的問題;從別的方面看,又是個意義非常重大的問題。一個東西是否存在,與這東西是怎樣的,是兩層問題。

在我們的意識中,「上帝」這個名詞只是一個代號。但是其他名詞也都是代號,只不過我們對各代號所指之東西的認識有深淺正誤之別。對許多身邊東西之存在,我們毫無疑問。但是某東西究竟是怎樣,則是永遠追究不完的開放問題;認清了整個宇宙,才能確知一滴水究竟是什麼。

如果我們不知道某東西存在,在我們有意識的生活中,就不可能把它盤算在內;但不因此這東西對我便沒有干擾作用。人類不知有細菌時,許多相關問題便找不到正確的處理方法。反過來說,我若知道某東西存在,但對其性能和作用一無所知,則與不知其存在沒有什麼差別。

人從很小就關心自己是從那裡來的,這東西為什麼這樣,那東西為什麼那樣。這是人類獨有的現象,也正因此才能更有效地掌握自己的命運,有更多的行動和選擇之自由。人類的探索主要指向兩個方向。一是微觀的探索,希望找到物質最深層的結構和基礎。這是科學問題;古希臘人最早提出原子概念,意思是「不可分割的」,相當於我國古人想到的「至小無內」。另一個是宏觀或統觀性探索,希望找到宇宙整體的終極基礎或根源。

這兩種探索有兩個相似的地方。第一、那兩種終極客體都不是人能直接看到或摸到的。第二、這兩種客體之存在和性質,都須透過其作用方能知道。從表面看,人類對微觀的探索雖然起步很晚,成績卻極明顯。宏觀探索似乎毫無進展,甚而有退步跡象;近代無神主義的囂張,好似便是證據。其實這是錯覺。

關於宇宙之基礎或根源的存在問題,可以說大家根本沒有疑問,爭執都是關於這根源的性質。無神論者和不可知論者所置疑的,也是這層問題。在這方面見解不易統一,是因了宇宙基礎所牽連的作用太廣,而人則只關切自己認為重要的層面。

道家稱這根源為自然而然者(即不是緣起者),佛教稱之為真如,亞里士多德稱之為不動的推動者,唯物論稱之為物質等,都各有不同的動機。對宇宙基礎完整的理解,該顧到宇宙中所有的現象和所有的價值。各不同見解與其說是對立的,不如說是互補的;基督徒該把唯物論者關切的那組價值,整合在自己的思想系統中。

現在再回到存在問題。人類很早就想到了這個問題,因為那幾乎是直觀自明的,而羅素的思路則是詭辯。第一原因之存在問題,固然牽涉到因果原理,但那不是順著現象層面之因果鍊環的回溯,否則便迷失在羅素設計的陷阱,成了永遠摸不到頭的尋問。

正確的思路非常簡單明快。我們看到有東西存在,所以從永遠就有東西存在;因為不可能無中生有,如果無能生有,那個無也不是絕對的空虛,而是一種我們不熟習之形態的實在物。接下來的思路,是對那個永遠存在者消極性的限定:我們直接認識的東西都是無常的,緣起的,不是必然該存在的,所以不是那個或那類永存的東西。

因為上述思路不是回溯現象層面之因果鍊環,故此最受天主教重視的十三世紀神學家聖多瑪斯主張,縱然有形世界是永遠就存在的,上述思路仍然成立。他並且主張只憑理性,無法證明這個世界不是從永遠就有。不過現代科學指出,這個世界似乎不是從永遠就有。

上述見解並沒有解答所有的宗教問題。而且從實際人生的角度來看,對那個永遠存在者進一步的限定才是重要問題。例如你若認為宇宙萬物是一體,現象世界只是那永恆者的形變,那就是各種泛神論,唯物主義也是其中之一,並各支持一組不同的人生態度。聖經主張上帝與這個世界是創造關係,是為強調個體的價值和責任。

許多人的上帝觀念雖然仍舊非常幼稚,但就整個人類來說,實際是有進步。

聖經一直堅決排斥的偶像崇拜,是指把上帝限制在某個有限的框架中;那是對上帝失敬。基督徒該不停地調整自己的上帝觀念和生活態度。見解不同,並非就是敵人。尼采也在尋求上帝的真面目:「你們想這是上帝自然的腐朽,其實只是個蛻變:他脫去自己的(舊)道德外皮。不久後,你們將再見到他」(反抗者,八十八頁引)。(註:此文於民國8174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62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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