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祿說:「天主在古時,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著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但在這末期內,他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希一1)。耶穌在世時,有人認為他是先知:「司祭長和法利塞人聽了他的這些比喻,覺出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逮住他,但害怕民眾,因為他們以耶穌為一位先知」(瑪二十一45)。

 

福音作者不稱耶穌為先知,耶穌本人對此名稱也不加可否。他不說自己是先知,因為他不只是先知。他也不是經師或法學專家,雖然有人稱他為「辣比」(即老師),因為他說的是自己的話,不是闡釋他人的主張:「他教訓他們,就像有權威的人,不像他們的經師」,不引經據典(瑪七29)。他也不用先知講話的方式;他不用「上帝說」之類的格式,因為他與上帝是一體(若十30)。先知則是傳話的,是代言人。

 

在受難之前,耶穌對徒弟們說:「我本來還有許多事要告訴你們,然而現在你們不能擔負。當那一位真理之神(聖神或聖靈)來時,他要把你們引入一切真理」(若十六12)。聖經是把個體及人類的生命,看為發育過程,有些問題只有在某些歷史條件下方能想通。因此基督徒的生活指南,不能只靠由「師承」得到的標準答案。

 

在教會初期,事實上有能推陳出新和見微知著的先知型人物:「在安提約基雅教會內,有一些先知和教師」(宗十三1)。保祿在去耶路撒冷的途中,「有一個先知,名叫阿加波,從猶太下來。他來到我們這裡,拿起保祿的腰帶,將自己的腳和手綁了,說:『聖神這樣說:猶太人要在耶路撒冷這樣捆梆這腰帶的主人,將他交在外邦人手中』」(宗二十一10)。

 

新約論到教會內的職務,先知的排名常是僅次於宗徒(使徒);但是關於先知任務之價值,只有格林多前書講得比較清楚。上面提到的那位先知雖然很戲劇化,會利用表演(肢體語言)引起他人的注意,但嚴格地說,那預言只關係到保祿個人的命運。而保祿知道了前途危險之後,仍照原來計畫去了耶路撤冷,那預言只使他有了心理準備。但先知在教會內有更廣泛的作用。

 

保祿說:「天主在教會內所設立的:第一是宗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最後是「說各種語言的」(格前十二28)。在第十四章,保祿比較了先知之恩與語言之恩的價值。請先看語言之恩。

 當時的信徒屬於各種不同的民族,各有自己的方言。語言之恩大概就是以方言講話的能力。在內容方面,用方言「不是對(聚會時在場的他)人,而是對天主說話」(十四2),主要是感謝之辭(16)。在原則上那是只會講方言的人,因有感觸,而說的發洩感情的話。

 

「那說語言的,是建立自己」,即能加強個人的自信;「那說先知話的,卻是建立教會」,即對其他在場的人有益(4)。說語言的若自己加以解釋,或由他人代為解釋,對他人也有建設作用,但也只限於激發他人對上帝的感倩,而沒有開導作用:「我若以語言之恩祈禱,是我的神魂祈禱,我的理智卻得不到效果」,即得不到新的覺悟(14)。

 

用語言是人向上帝講話,通過先知則是上帝向人講話。先知的任務是啟發理解。但與教師的任務有何不同呢?保祿雖未說明什麼是教師的專職,但以先知職務為依據,可以想到教師職務主要是傳授教會現成的主張,也就等於宣講教會文獻(包括聖經),並作字面解釋。先知傳達的則是「啟示」(30)。所謂啟示,當然不是指新原理之發明,而是在具體處境的刺激下,對所信奉的基本信仰有新的領悟。故說「如果是說預言,就應與信仰相符合」(羅十二6)。

 

先知有推陳出新的能力,因為他會獨立思考。他不只最能想通事理,也最能知道他人的感受和思想,故能開導他人:「如果眾人(聚會時)都說先知話,即使有不信的人或不通的人進來,他必被眾人說服,也必被眾人所審察,他心內的隱密事也必會顯露出來,這樣他就必俯首至地朝拜天主,聲稱天主實在是在你們中間」(24)。

 

從第二世紀起,教會逐漸向制度化發展,先知型人物從此絕跡。以權威代替啟發的結果,是使傳統基督教義成了一套死的思想系統,局外人很難摸到頭緒。教會初期用了三百年的時間便征服了羅馬帝國。最近幾世紀傳教士在東方古文化地區徒勞無功,因為他們傳授的是死板教條,無法與當地的知識階級溝通,大家看不出他們是先知先覺者。但基督徒的忠誠,不該是抱殘守缺,而該表現於不停的整合。(註:此文於民國80年7月6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111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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