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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劉老師寫的這篇文章,只有十點,而沒有標題,如今的題目是我照第一段下的標題。我如果沒記錯,「此文」該是旅居瑞士的顏敏如小姐傳來的一篇譯文,她希望劉老師給點意見。我不知劉老師寫完後,為什麼沒叫我打字後傳給顏小姐?或許劉老師後來忙著寫別的文章,忘了這篇?或覺得還不夠周密?至於寫作年代,自然是911後的幾年。)一、此文之結構極為雜亂。三四千年的歷史不可能說清,也不正確,與美式民主之強式推銷也沒有邏輯或因果關係。歐美之民主及對回教世界之不同態度的近因也沒有說清。美國對伊拉克採強硬手段,與猶太人也無直接關係。

在原則上,政治是群體利益分配問題;宗教關切重心該是個體之道德操守及個體人生價值觀。兩者之間能有共同利益,也能有利益衝突。因而無論是在一個族群內部或各族群之間,宗教與政治之互動關係都隨時代在變。在某群體受到威脅時,個體道德意識極易陷於癱瘓,不可能有「合於人道」的戰爭。

在穆罕默德年代,不是基督教的「萌芽階段」,只是在阿拉伯地區勢力轉弱的時代。西羅馬因了北方蠻人入侵,進入了黑暗時代(等於中國的五胡亂華)。東羅馬政府則對阿拉伯地區不感興趣,因為物產貧乏,人煙稀少,不值得設置正常的行政和治安機構。那是個三不管地區,三種小族群彼此爭戰不休:阿拉伯人,猶太人和基督徒(阿姆斯壯著,穆罕默德,究竟出版,台北)。

在穆罕默德爭取政治主導權的年代,基督徒部落比較人少勢弱,不得不聽他支配。猶太部落則想保持獨立或中立。古蘭經裡那些向基督徒示好的字句,實際只是拉攏基督徒的政治操作語言。

穆罕默德是很精明的政治和軍事(指偷襲其他部落和隊商)操作家。但是站在學術的超然角度,不可把他看為閱歷和視野深廣的思想家。他只在當隊商小弟年代去過一兩次拜占庭。縱然他識字,在沙漠也無書可讀。他未見過舊約及新約聖經;古蘭經裡的相關資訊,只是根據民間的傳說。他的人生閱歷,絕不能與舊約傳下來的一千多年一兩百位猶太思想家之閱歷相比。

受中國文化影響的地區,容易與西方之科技文化接軌,是因為背後有五千年的人生閱歷記錄。一個人在學校紙上談兵的範圍大小,及時間長短,與他在職場的操作能力,有絕對的因果關係。英國的殖民地很多,獨立後的表現各地不同,是因為各地人民學習的意願不同。

基督徒強烈排斥希臘人的偶像崇拜和靈魂輪迴解脫學說,沒有排斥過他們的科技知識。但在西羅馬,能看希臘文的人原來就少,譯成拉丁文的希臘著作也少。他們與希臘之學術正式接觸,一是靠回教佔領西班牙年代之阿拉伯文翻譯,一是靠十字書東征帶回來的希臘文原著。

「文藝復興」是個模糊字眼。西羅馬慢慢走出黑暗時代,最早是靠「羅馬法復興」,為培養政治和教會所需要的行政人員。這也正好說明,一個社會有安定秩序,才能談其他方面的發展。共產集團解體後,中共的經濟表現較好,就是因為他們的策略是維持原來的政治運作方式,只改革經濟。如果兩種改革同時進行,社會秩序極易大亂。台灣的經濟成就,也是靠四十年的安定政局。

西方之民主運作方式的關鍵是機會;其形成過程該從宗教革命說起。宗教革命引起的三十年宗教戰爭,最後以「是誰的國,信誰的教」原則平息。歐陸各小國內部的宗教是統一的,仍然沿用過去之社會運作方式,即是由宗教當局,替民眾向政治當局建言。至於教會內部,從一開始就有選舉和會議制度。所謂「樞機」,原來就是羅馬教區的議員,分為三種代言人:樞機主教,樞機神父,和樞機執事(六品)。這三種名稱最近才廢除。

但是在英國,聖公會與喀爾文派一直爭執不休,互不相讓,最後只好以會議方式,謀求利益分配之妥協方案。美國的種族及宗教派別不計其數,更不得不以協議方式解決利益分配問題。在美國,無人妄想以某種族或宗教派別之意識形態在議會中取勝,反而會成為公敵。在美國,無人不尊重宗教與政治不直接互相干預之原則,不是因為他們特別聰明,而是情勢使然。

一種社會互動方式在某地區之效果無論多好,原樣用在別的地區效果不可能一樣。一個社會之互動方式的形成,不是十年或八年的事,而是靠百年甚而千年的醞釀。要真懂政治,不可不知歷史,包括政治史和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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