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生活體驗中,會發覺他不是自已的絕對主人,有些影響他行動的力量不是他能白由支配的。靈感命運等觀念指的都是這類力量。傳統基督教義中所謂的「寵佑」也是這類概念,指的是為行善避惡人得自上天的臨時助力。這是與原罪學說互相呼應的觀點:原罪腐化了人性,故靠人性自然產生的力量,不足以行善避惡。後世各基督教派對原罪腐化人性之深淺程度,雖各有不同的主張,但人性不可信賴之基本觀點是一致的。

奧斯定自己的生活經驗,是他構想出原罪學說的關鍵。換句話說,他有了「恩寵」觀念,才使與之相呼應的原罪學說能夠立足。無論如何,這兩個學說是分不開的。奧斯定是「第一位提出了有關墮落、恩寵、及自由的系統化學說;並且他提出了完全屬於他個人的精深解釋,使這三個問題一脈相通,前後呼應,這是在前輩中連痕跡都找不到的」(拙譯,奧斯定思想概論,二0八頁,台南聞道)。

其實以後教會裡所有的糾紛,連宗教革命在內,都是奧斯定惹的禍。關鍵在於聖經與希臘哲學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思想系統;用希臘哲學詮釋聖經思想,必然會格格不入,矛盾百出。

奧斯定的母親是天主教徒,他本人小時並未入教。十六歲時他開始迷醉於聲色之享受,十九歲時信了摩尼教,前後歷九年;動機之一是為對罪惡不負責任:「我以為犯罪的不是我們,而是在我們內的劣根性」(懺悔錄卷五第十章,光啟)。在內心,他也嚮往希臘哲學追求的那種清高理想,但一直無法擺脫放浪生活。三十三歲時他在米蘭住所花園,聽到好似來自天上的聲音,讓他讀手邊的聖保祿書信;他隨便翻到一頁,讀了幾行。他說:「我唸完了這幾行,一線恬靜之光,射進我的心,把我不安的黑暗,一掃而空」(同上,卷八第十二章)。從此他成了另一個人。

因了這個體驗,他自然把保祿所講的「恩情」(天主教通常稱為「恩寵」),想成上帝「外加的」助力。只這一點,還不致有太嚴重的流弊;但他又把保祿的感情用語,看成哲學(或學術)用語。結果「奧斯定在晚年,將人得救的事全歸於上帝」(拙譯,二五七頁)。

所謂「得救」,也就是成為上帝眼中的好人。這樣一來,個人之自由和努力便難有用武之地了。簡而言之,他的恩寵論與自由論不能相容,他提出的協調方式是矯揉造作;他的原罪學說,以及本性與超性之區分,也都是造作。他的學說引出了許多無法解答也沒有意義的假難題,因為在聖經的思想系統中,那些難題根本不可能產生。

關於協調恩寵與自由的學說,留待後來討論,這裡只看奧斯定之恩寵論對個體努力之傷害。他主張上帝分施恩寵的方式是毫無憑藉的,既不是因為人先行了什麼善事而得的賞報,也不是因為個體先有了適當的精神準備:「恩寵不但不是因了什麼善意,或信德或祈禱之功而應得的,反而是恩寵先於並準備一切,因為善意、信德、和祈禱,都是來自恩寵」(拙譯,二二五頁)。

只這一點,已足以使人放棄努力。好在教會很少向大家講這層主張,所以有人說教會在理論上雖然是奧斯定派,但實際採用的卻是「半伯拉糾主義」,即半力行主義。

教會採用的雖然是半力行主義,但著力點仍不合聖經精神,太偏重獲取恩寵的方法,而忽視運用恩寵的方法。最明顯的證據是教會沒有把宗教教育之重心,放在加強信徒在實際生活中實踐福音精神的能力。天主教更是如此:直到數十年前,天主教是用信徒一字不懂的拉丁文舉行主要宗教儀式,與念咒無異。神父或牧師講道時,很少深入分析具體的人生問題,多在激發情感。豈不知全部聖經所記錄的,無非是猶太人兩千來年的生活經驗和反省。

聖經主張,人的一切都是來自上帝的恩情。上帝分施第一層恩惠時毫無憑藉,其中包括一切個體無能為力的東西,如生命、家世、才智,和機遇。那是資本。但第二層恩惠之分施,則完全在於每人怎樣運用了得自上帝的資本。不運用的能力會退化以至於完全窒息;錯過的機會不會再來。耶穌說:「凡是有的(善加運用的),還要給他,叫他富裕;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棄而不用的資本)也要由他手中奪去」(瑪二十五;路十九)。

保祿雖然喜好感情用語,但也沒有破壞平衡:「因天主的恩寵,我成為今日的我;天主賜給我的恩寵沒有落空,我比他們眾人更勞碌;其實不是我,而是天主的恩寵偕同我」(格前十五10)。福音首先是真理:「我是真理,道路,和生命」  (若十四6)。但真理有待領悟和實踐,才使生命充實。(註:此文於民國7984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 70 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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