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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約訓道篇(傳道書)是公元前第三世紀的作品。在字面上消極色彩很濃,與舊約堅決入世的傳統好似不符。經過許久的爭執,在公元後一百年左右才確定其聖經地位(與公元七十年猶太戰爭之慘痛經驗可能有關)。新約不引用這篇作品,該想到那種消極氣氛,對新約推展的積極精神沒有什麼正面意義。

訓道篇的結構鬆散,是雜感類作品,但有明確的一貫立場。作者揭發人生虛幻的一面,語調有點玩世不恭,是為使人珍惜平實的生活、樂天知命,絕不可按希臘的厭世思想去懂,倒比較接近道家精神。作者消極,但不厭世。然而明顯地也是以自我為中心,從頭到尾是以對自己合算不合算的觀點立論,並認為個體不只不能左右宇宙的運轉,也改變不了社會的情勢,「太陽之下絕無新事」(一9)。這可能是新約不引用訓道篇的主要原因。新約強調該關切他人,並主張個體能影響改善社會,而且那是信徒的使命。

作者對現實人生毫無反感:「我所認為幸福美滿的事,是人在天主賞的少數歲月內,有吃有喝,且享受他在太陽下一切勞碌所得之福樂,這原是他應得的一分」(五17等)。他又說:「在天主賜你在太陽下的一生虛幻歲月中,同你的愛妻共享人生之樂:這原是你……所應得的一分」(九9)。

「應得的一分」,可以代表作者的中心思想。野心太大,無論追求的是什麼,都是執迷;連追求智慧「也是捕風捉影。因為智慧愈多,煩惱愈多;學問越廣,憂慮越深」(一18)。至於追求太多的物質享受,雖然用的是正當手段,也是得不償失(二111)。何況有時自己聚斂的自己享受不到,卻使後人不勞而獲,而後人「是智是愚 (能否善用遺產),有誰知道?」(二19

上帝使人有不測風雲,和旦夕禍福,就是為使他知道人算不如天算,不可把自己的能力估價太高,管自己無力管好的事情:「幸與不幸都是天主所為;其目的是為叫人不能覺察自己將來的事(放棄不切實際的企圖)。……義人在正義中夭亡,惡人在邪惡中反而長壽……(所以)不要過於正義(強行出頭,當俠客烈士),也不要自作聰明,以免自趨滅亡」。甚而也不必妄想成個無疵可指的人,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只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七1324)。

他既然希望人把握現實人生,故認為對來生之顧慮也是捕風捉影:人與禽獸「既都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人的氣息(死後)是否上升,走獸的氣息下降於地,有誰知道?」這立場雖排除了輪迴學說的移民主義,但也使正義感無法安頓,他說的「天主必要審判義人和惡人」也成了廢話,因為現世並不公平(三17等)。

作者知道互助的價值:「兩人勝過一人,因為兩人工作,酬報優厚……若一人抵不住一人,兩人就能抵住。三股繩,不易斷」;故說:「哀哉孤獨者」(四9)。但若對他人沒有關切之情,互助關係怎能產生並發展?

傳道篇與柏拉圖哲學都是以自我為中心,但遠比柏拉圖接近福音精神,因為珍愛現實人生。新約不排斥個人利益之觀點,例如「生命不是貴於食物,身體不是貴於衣服嗎?」但福音強調對他人的關切,並肯定個體能改善社會情勢:「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正義,這一切 (物質生活需要)自會加給你們」(瑪六24等)。此外新約也排斥好高鶩遠華而不實的社會和政治運動,主張該從改變自己和家人著手。狂熱偏激是走火入魔。

許多人屬於兩個極端。有人利慾薰心,以無情的競爭當處世原則。人類的破壞現象皆由此而來;人是最殘忍的動物。但是激烈的競爭必然產生反動,使另一些人走向另一個極端,否定現實人生的價值。訓道篇最悲觀的語調,便是人間之殘暴現象引發的:「我又轉目注視太陽下所行的一切暴行……於是我聲稱那已死去的人,比還活著的人幸運;那還沒有出生的人,比這兩等人更為有福,因為他還沒有見到太陽下所行的想事」(四1)。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美國加入苦修會的人數大增;那是一種自食其力,與世隔絕的天主教組織。後來的嬉皮,也是對無情之競爭的反動;他們卻未想自己當寄生蟲是否合理。

訓道篇作者對世局感到深沉的無奈與無力,但不厭世,也未死心。只要他再加強一點愛心,多關切一點無利可圖的閒事,便是正牌的基督徒了。訓道篇是基督教義的先修課程;基督徒不可不知道那裡提出的事實和問題。至於認定空門與逃避是人類最高智慧的,則很難再正視現實人生;患過精神病的,也很難真正恢復健康,再有勇氣面對生活的挑戰。(註:此文於民國79623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 60 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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