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這個名詞原來是希臘文化的產物,等於現在所謂的哲學。「哲學」這個名詞的出現較晚。最早用「神學」這個名詞的是柏拉圖,指的是神話(政治學卷二、三七九a)。亞里士多德也稱神話詩人荷馬及海希奧德為「神學家」,並把討論萬事萬物之最後基礎的「形上學」,稱為「神學」(形上學卷一,九八三b卷五、一0六二a)。但是在柏拉圖的心目中,哲學高於神話,其任務在於把神埋藏在神話故事裡的真理,用理性方法發掘出來,加以整理。

從外表看,神話與哲學可以說代表希臘思想發展的兩個階段。神話是理性對宇宙人生問題的第一步整理,使每一種物或事之理,由一個神代表。哲學是進一步的整理,使事與物之理更加抽象。後來斯多噶派把神學分為三種:詩人靠靈感而得到的知識是神密(或說「秘契」)神學,哲學家靠思考得到的知識是物理神學,再加上政治家和宗教家從生活經驗得到的事理神學。

對希臘之厭世精神,猶太人從一開始接觸就存有戒心。肉身復活之主張,可以說就是為抵制希臘之靈魂輪迴學說而形成的。

創世紀講上帝造人的過程說:「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二7)。按這敘述,人只是肉體;上帝吹入的那口氣不是後世所謂的靈魄,而是指生命力。故此上帝決定縮短人的壽命時說:「因為人既屬於血肉,我的神(即吹入的那口氣),不能常在他內,他的壽命只可到一百廿歲」(創六3。參看三19)。

後來保祿為答覆那些受輪迴學說影響而不相信肉身復活的人,便是根據創世紀的敘述,利用「種子」和「蛻變」兩個觀念,指出該先有不完美的,後有完美的;原來可朽的肉體,藉著上帝給的精力,最後將蛻變成不朽的(格前十五35等)。

保祿極力使新約對宇宙人生的那一套見解,與希臘思想畫清界限,他告誡信徒說:「你們既然接受了基督耶穌為主,就該在他內行動生活,在他內生根建樹,堅定於你們所學得的信仰,滿懷感恩之情。你們要小心,免得有人以哲學……把你們勾引了去)(哥二6)。

保祿把新約那套思想稱為「信仰」。雖然有時他也稱之為「智慧」,但他不很喜歡這個字眼兒,因為希臘哲學就是追求智慧的……「希臘人尋求的是智慧,而我們所宣講的,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格前一22)。至於「神學」這個名詞,因為那時指的主要還是神話,更不值得他考慮。

耶穌的徒弟們傳道時,西方在政治方面是羅馬人的天下,但在文化方面則是希臘人的天下。希臘話是當時的官話,所以新約各篇作品都是用希臘文寫的。為向受希臘教育的人傳道,基督徒不只採用了希臘話,當然也得採用他們的表達和思考方式;久而久之,大家對希臘思想的戒心就放鬆了。等奧斯定的原罪學說出現後,基督教義就等於向希臘哲學投了降。原罪學說用的字句是取自聖經,但情調則是希臘厭世思想的翻版。這時大家也習慣了用「神學」指基督教義。

直到中世紀,哲學與神學沒有分家,但大家已設法使二者有個區分。根據自然現象用理性思悟出來的道理是哲學,根據聖經及教會文獻而來的見解是神學 。大家常喊的口號,是「哲學是神學的婢女」,而不知神學竟當了一千多年希臘哲學的奴隸。近代雖然有人感覺情形不對,但大多數神學家求變的原因仍是被動的,外在情勢逼他們不得不尋求新的理論,並不甘心承認傳統基督教義之精神和情調與聖經不符。

比較開明之神學家對原罪問題採取的苟且態度,正足以說明不是對聖經之領悟在指導他們的革新。德國神父溫保祿出版「原罪新論」(光啟)之後,有人摸不清他的立場,他解釋說:「許多天主教神學家和筆者並沒有摧毀原罪論的建築,而是指出,依據一偶論(即人類是來自一對祖先)和對創二及三(章)歷史化解釋的原罪論已倒塌了;然而筆者立即指出,教會和神學(家?)有責任從此建築遺跡中,拾取珍貴的部分加以保留,並在一個更堅固的基石上重新建立(原罪學說)」(再論 「原罪新論」,神學論集59期,一九八四年,光啟)。

任何思想體系都是個有機體,牽一髮而動全身。所謂原罪論裡「珍貴的部分」,無非是聖經章句,原是屬於完全相反的思想系統。這些章句被原罪學說利用時是曲解;再用來建立新原罪學說,仍然只能是曲解。(註:此文於民國7947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 50 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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