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卡謬(Camus),在其「西西佛神話」中,專門討論的問題是「荒謬感」,就是人生現實不合理想之感受。他認為這是哲學思考之起點,而唯一嚴肅的哲學問題,是「人生值得或不值得一活」。荒謬感是每人都有的;但那只顯示人生有問題,而不是答案或結論。換句話說,荒謬感是有待超越的心情。因了超越的方式不同,而分出不同的生活態度。

一人若不唾棄現實,又不忘情於理想,保持二者之間的張力,荒謬感就變成憂患意識和悲劇感,變成改變現實的力量。理想與現實正面衝突,被現實力量壓倒壓碎,這是悲劇;知道理想能隨時受到挫折,是憂患意識。悲劇能加強觀眾的憂患意識。

一人若完全唾棄現實,甚而因絕望而自殺,對他本人說不是悲劇;而自他認定人生不值得一活的時刻開始,他也不能再有憂患意識。在他親友的感受上,他的自殺有悲劇意味,是因為他們不承認他的生命不再有價值。故此希臘的悲劇,一般都不以主角自殺收場。沙孚克理斯的「安蒂根」(Antijone  of  Sophocles),雖以女主角的名字為劇名,但真正的主角是國王;作者要教訓的是一意孤行的獨裁者,故終場能使國王的妻子、兒子、女主角(兒子的未婚妻),全部自殺。

在另一方面,一人若放棄理想,同現實屈服,與世浮沉,設法利用自己的小聰明,採擷世界提供的些許享受,逃避其中含有的傷害;在這樣的人生中,也不可能有悲壯的情節發生。他只是人生舞台上的丑角,多次淪為幫兇。

在基督徒的意識中,十字架上那一幕,乃是人類悲劇的最高潮。耶穌代表的是上帝之理想;而劊子手則是上帝從萬民中刻意選出,細心培育,為當萬民表率的猶太民族。結果落敗的,是代表上帝之理想及人類前途的耶穌。這與希臘悲劇中普來米修斯(Prometherrs意為先知先覺者)跟宙斯之衝突,所牽涉的是同類問題,但緊張程度不同。一面是神話故事,一面是歷史事實。宙斯代表現實權勢,普來米修斯代表光明和理想;他們是不同的神。耶穌與猶太宗教當局之行動,依據的是同一個上帝的名義;這是人生矛盾之極限。

耶穌的悲劇,該在信徒心中激起憂患意識,使他感到現實與理想之間的距離。保祿說:「我們知道,直到如今,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不但是萬物,就是連我們這已蒙受聖神初果的(即心靈已經覺悟解放的),也在心中嘆息,等待看義子期望的實現,即我們肉身的救贖」(羅八22)。

保祿說「一切受造物」及「肉身的救贖」,因為基督徒不放棄現世,而要挽救整個現實。他的得救不在於從物質中抽離精神因素,而在於使現實變得合於理想,「使上帝成為一切中的一切」,使萬物與上帝合為一體(格前十五28)。那些完全向現實投降,或完全唾棄現實的人,對保祿講的那種焦慮心情,只能說「似曾相識」。

在他們作人生根本抉擇以前,可能有過一段動心忍性的掙扎歷程。但那已是完全被超越的心境,並認為是一時想不開而造成的暫時迷惑,不代表真實人生最尖銳的體認,而是一場惡夢。故那種感受對現實人生沒有照明作用,也沒有推動力量。一經覺悟,對憂患意識或存在哲學所講的「焦慮」,便形成了免疫系統。

十字架的悲劇,並不一定在信徒身上產生原來該產生的刺激作用,及改造現實的力量。在很早時期有一種邪說,主張耶穌只是神;那個「人」是個假像,是個幻影。所以十字架那一幕,是上帝導演的一場假戲。於是耶穌一生的行動失去了表率作用,他不能要求信徒上十字架。太強調耶穌之神性,多少都有這種流弊。

但影響後代信徒最廣的,是各種「替罪學說」,即認為耶穌的死亡,是為替人類償還原罪的舊帳。既然如此,耶穌死亡之具體情節,及他當時被害死的實際理由,都沒有知道的必要了。結果許多基督徒,其實是在蒙著眼睛打仗,將子虛烏有的東西當敵人,甚而認賊作父。(註:此文於民國78722日在台灣新聞報西子灣副刊發表,為《聖經今看》第 16 篇。)

(作者:劉俊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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